霍山黄芽和黄山毛峰干茶差别(从大别山走出的茶之极品)

茶之极品——霍山黄芽

汪鹤年

“露蕊纤纤才吐碧,即防叶老采须忙。家家篝火山窗下,每到春来一县香。”明朝万历年间,安徽霍山县令王毗翁的这首《黄芽焙茗诗》,用生动传神的笔墨,将霍山这处古老茶乡春茶时节繁忙的景象,形象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尤其是那若隐若现的霍山黄芽茶的清香,分明已将你带入到一片茶香弥漫、茶客如醉的古老画境。

霍山黄芽茶主产于安徽霍山县海拔600米以上的金竹坪、金鸡山、金家湾、乌米尖等山区。这里山高雾多,雨水充沛,昼夜温差大,加上土壤疏松,土质肥沃,林茶并茂,极适合茶树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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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山

霍山黄芽的加工工艺复杂,工序繁琐。一般在谷雨前后二三日开采,以一芽一叶至一芽二叶初展为采摘标准。并经过杀青、毛火、摊放、足火、拣剔复火5道工序精制而成。成品茶外形条直微展,匀齐成朵,形似雀舌,嫩绿披毫,香气清香持久,滋味鲜醇浓厚回甘。冲泡好的霍山黄芽汤色黄绿,清澈明亮,清幽的茶香随着袅袅的热气缕缕飞出,令人心旷神怡。

客观地说,霍山黄芽的生产历史要比六安茶悠久得多,但由于在历史上,霍山曾长期属六安州管辖,故其名也就长期为“六安”所独占。

霍山产茶的历史十分悠久,清光绪《霍山县志》地理志二·物产引《史记》:“寿春之山有黄芽焉,可煮而饮,久服得仙。”这里所说的寿春之山,指的就是霍山,因霍山曾隶属寿州,故称寿春之山。如果此段引述属实,霍山产茶的历史可追溯到秦汉时期。

唐代,霍山黄芽已在贡茶之列。唐李肇《国史补》中就有“寿州有霍山之黄牙”之记述。在该书所列当时天下的十四品目贡品名茶中,霍山黄芽即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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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黄芽

当时的霍山还生产一种饼茶,取名为“霍山小团”,据说也是茶中的绝品。唐杨晔《膳夫经手录》载:“寿州霍山小团,其绝好者,止于汉,美所阙者,馨花颖脱。”

因其为贡茶产地,且地位非同一般,霍山境内的茶园受到统治者的极大关注。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卷493中就有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二月“诏寿州以兵三千保其境内茶园”的记载。可见当时霍山茶园之多、地位之重。

宋代,因茶叶生产与销售皆旺,与盛唐县(今六安)同属一州管辖的霍山县,也开设有茶叶卖场,当时称作寿州“山场”。每年茶叶上市,交易十分繁忙。据文献记载,当时霍山年卖茶曾达52万斤。

明代,霍山的贡茶生产在六安仍占据主导地位,当时在整个六安县所纳二百袋贡茶中,霍山办茶就达一百七十五袋,占比近九成。同治《六安州志》“食货志”就记述了这样的史实:“明时六安贡茶制定于未分霍山县之前,原额茶二百袋。宏治七年分立霍山县,产茶之山属霍山者十之八,于是六安办茶二十五袋,霍山办茶一百七十五袋。” 霍山县分立是宏治七年之事,是因居民钱俸上书,请以六安州西南境立县,故获准设置了霍山县,属庐州府六安州管辖。因原六安县茶山大多在分置的霍山县境内,故新设的霍山县担负了原贡额中绝大部分茶品的上贡任务。

清顺治十七年《霍山县志·贡茶》中因有霍山出力,而六安坐享其成之说:“今天下产茶处不下数百,致贡者仅十余处,而明朝上供专用六安,其余悉以市焉。每岁上供,霍多至三百六十封,又有副封以补其乏。州额不及什二,是霍倍其力,而六享其成。”

从相关史料看,霍山茶的主产地在大蜀山一带。明代茶学家许次纾(公元1549-1604年?)《茶疏》开卷的一段话就道明了原委:“天下名山,必产灵草,江南地暖,故独宜茶。大江以北,则称六安,然六安乃其郡名,其实产霍山县之大蜀山也。茶生最多,名品亦振于南,山陕人皆用之。南方谓其能消垢腻,去积滞,亦甚宝爱。”

霍山黄芽的名气又有显著提升。明杨慎(公元1488~1559年)《艺林伐山》“茶名”条中列有七种各地名茶,“霍山黄芽”位列第二。

徐光启《农政全书》甚至将产于霍山的“霍山黄芽”与产于六安的“小岘春”一起誉之为“茶之极品”。

清代,霍山黄芽仍是皇家御用之品,连贡额都一度沿袭明朝旧制。从康熙二十三年起,额度又渐次增加,到康熙五十九年,贡额竟翻了一番。同治《六安州志》“食货志·杂课·茶贡”条便详细地记述了霍山黄芽贡额的变化情况:“天下产茶州县数十,惟六安茶为宫廷常进之品。欲其新采速进,故他土贡尽由督抚,而六安知州则自拜表径贡新茶达礼部,为上供也。明时六安贡茶制定于未分霍山县之前,原额茶二百袋,宏治七年分立霍山县,产茶之山属霍山者十之八,于是六安办茶二十五袋,霍山办茶一百七十五袋。国朝因之,康熙二十三年奉文增办一百袋,于是六安办三十七袋,霍山办二百六十三袋。康熙五十九年又增百袋。”也就是说,后来由霍山县承担的贡茶额度每年已经达到350袋。这些贡茶先是由茶户备茶交官起解,康熙三十年又改为官征官买,茶户但纳税银:“又因霍山茶胜六安之产,故知州将茶课之银发交霍山并买一色芽茶,每岁茶户采择雨前极品一枪一旗,依法焙制。官以黄绢为袋,袋盛茶一斤十二两,共四百袋,分储于箱……限谷雨后十日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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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黄芽仍是皇家御用之品

当然,除了这些采制务精的黄芽一类贡茶外,霍山所产的其他茶品更多,质量也有高有低。

《续茶经》引《通志》便有“霍山有梅花片,乃黄梅时摘制,色香两兼而味稍薄。又有银针、丁香、松萝等名色”的记载。

清乾隆四十一年《霍山县志·物产志》还详细地记述了各类茶品的不同等级和采制规格:“茶,本山货属以茶为冠。其品之最上者曰银针(仅取枝顶一枪),次曰雀舌(取枝顶二叶之微展者),又次曰梅花片(择最嫩叶为之)、曰兰花头(取枝顶三五叶为之)、曰松萝(仿徽茗之法,但徽制叶,霍制全叶)。皆由人工摘制,俱以雨前为贵。其任枝干之天然而制成者最上,曰毛尖,有贡尖、蕊尖、雨前尖、雨后尖、东山尖、西山尖等名(西山尖多出雨后,枝干长大,而味胜东山之雨前)。次曰连枝,有白连、绿连、黑连数种,皆以老嫩分等次也。至茶既老而不胜细摘,则并其宿叶捋而雉之曰翻柯,皆为头茶。至五月初,复茁新茎,其叶较头茶大而肥厚,味稍近涩。价不及头茶连枝之半,是为子茶。”

徐珂汇编清代掌故遗闻的《清稗类钞》“六安茶”条对产于霍山的各类茶品也有这样的分类:“六安茶,产霍山。第一蕊尖,无汁;第二贡尖,即皇尖,皆一旗一枪【即一梗一叶】;第三客尖,【即一梗两叶】;第四细连枝,【即一梗三叶】;第五白茶。有毛者虽粗,亦为白茶,无毛者即至细,亦为明茶。明茶有耳环、封头等名,皆老叶矣。旧例,于四月八日进贡之后,乃敢发卖。其产茶之地,达八百方里,而仙人冲、黄溪涧、乌梅尖、佛寺、蒙潼湾数处为尤佳。”

这些产自霍山的各类茶品,除贡品外,大多通过茶商运销到全国各地。清光绪三十一年《霍山县志》“地理志二·物产”条便载明了一些茶品的大致流向:“货之属,茶为第一。茶山环境皆有,大抵山高多雾,所产必佳,以其得天地清淑之气,悬岩石罅偶得数株,不待人工培植,尤清馨绝伦,故南乡之雾迷尖、挂龙尖二山左右,所产为一邑最,采制既精,价亦倍于各乡。茶商就地收买,倩女工检提分配花色,装以大篓,运至苏州。苏商薰以珠兰、茉莉,转由内洋至营口,分售东三省一带。近亦有与徽产出外洋者。次则东北乡与西南近城一带,多北运至亳州及周家口,半薰茉莉,转售京都、山西、山东。而西乡自土地岭以西,迤逦而南,茶味厚微苦,枝杆粗大,采焙不精,皆青齐茶商于大化坪、五溪河收买,运销山东一路。诸佛庵以北数保,则由土人运潮枝至州境之流波(石童),西商收买,自行焙制,运销山西、外蒙古等处。极西之九五保,所出极微,味制具逊,多为鄂人收买。至前志所载诸名目,花色如银针、雀舌,则茶始萌芽者;梅花片、兰花头、松萝春则茶初放叶者;统名之为小茶,价既数倍,采以维艰,故惟近城及柳林河、诸佛庵数处有之,运销京都为多。”对于各类茶品的具体采制时间,同书中也有明确的记载:“气候则东南稍暖,谷雨前即可采摘,故有雨前、毛尖之名。西山谷雨后,始能开山,间数日,采摘一次,须二旬始毕。故有头道、二道、三道、四道之分。最后,并宿叶而撷剃之,曰翻柯老茶,为民间常用。春茶既毕,五六月复发新苗,谓之子茶。其干扁而味微涩,价亦半减。然爱惜株柯者,恒蓄不采,取次春茶必茂盛。”

正是这众多的茶品如众星拱月般地映衬出霍山黄芽的珍品风姿,并一代代地得到传承。在1915年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霍山黄芽有幸地成为金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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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黄芽有幸成为金奖得主

但在此后的长期战乱中,霍山黄芽曾一度失传。直到1971年才经过挖掘、研制,并恢复生产。1999年,霍山黄芽获第三届“中茶杯”名优茶评比一等奖。2000年获中国国际茶博览交易会名茶评比金奖。2007年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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