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招三方协议违约金合理吗 人力老司机手把手教你
在求职市场越来越内卷的情形下,招人的企业和毕业生都当起了海王,互相养鱼,做彼此的云备胎。
学生们投简历的时候广泛撒网,个别培养,先把offer拿到手再说。用人单位们越来越鸡贼,发了offer立刻逼迫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并且在协议中规定了高额的毁约赔偿金条款,你毁约可以,雁过留毛,人走了钱留下。
以前留学生没有“三方协议”这个东西,还是个来去自由身,现在招聘老司机们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发明出个“两方协议”,拿我offer可以,两方协议给老子签了,同样是高昂的毁约赔偿金,休想白嫖。
那些拿offer上岸比较早,被企业逼迫早早签下“三方/两方协议”学生们,有很多后来又遇到了真爱想毁约入职别家公司,却被前一家企业拿三方协议做要挟,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负担。最近我也是微信爆炸,很多学生纷纷来问我,怎么要回来三方协议,怎么能少赔点钱,怎么能干净利索的毁约,这类的问题。
答案是:别怂!十分钟看完文章,人力老司机手把手教你无责解除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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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的全名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最主要的功能是教育部和高校统计应届生就业情况,提供较为精准的数据。
看了吧,这原本只是个统计数据用的材料,压根不是劳动合同,心理上先别怂,说白了有它没它都能行。
那企业为什么这么认三方协议呢?
因为它每个毕业生只有一份,防止你脚踩多只船。要知道企业招聘的成本是不低的,先要让广告公司制作宣传物料,校园大使进校园宣传,租赁学校礼堂宣讲,把HR团队全国巡回面试筛简历,招聘系统采购维护,这一系列的操作,会花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成本。
更重要的是机会成本,就是我招聘名额有限,我给A发了offer就不能给B发,A如果放我鸽子,那企业也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要提高学生们的违约成本,制造你放鸽子的难度,各家企业达成默契,为了防止被绿,咱们就都用“三方协议”这玩意。
谣言一:三方协议受劳动法的保护
真相:扯淡!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只是高校、用人单位、学生三方之间签订的一份书面协商,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但它属于平等自愿协议,所以是受民法保护的。不过,协议虽受法律保护,但不是每个协议条款都是合理的,就好像高利贷的利息条款一样,虽然你是平等自愿签订的,但法律认为不合适的利息条款也是不受保护的。
同样,劳动法的精神是不鼓励劳动者在没有给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向企业支付违约金,所以在实践中往往无效的,就是说真的遇到你和企业对簿公堂的扯皮的时候,司法实践大多是不支持劳动者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去赔偿的。
谣传二:5000元及以下的违约金有效,5000元以上无效
这是我被大家问的最多的一条。
劳动法或者民法中,从不曾对三方协议的赔偿标准和上限进行约定,这个也是谣传,实质上,劳动法中不允许在没有竞业培训、公司资源消耗等情况下向劳动者索要赔偿。违约金这条规定本来就不合理。
比如,你参加了对方单位的体检、团建旅行、公司代你支付的有偿培训等项目的时候,因为公司为你付出了实质的成本,你解约会对公司的前期投入造成损失,这里公司是可以向你主张培养你所支付的成本的。
这里也是提醒各位同学,有些公司会利用这样的有偿培养来套路学生,你如果还没真的打算入职这家公司,千万别贪小便宜去参加人家的培训、体检、团建活动,都可能成为你以后毁约的把柄。如果对方是科技公司,还要留意一个“竞业”的问题,签约三方后,公司可能会邀请你去实习,这个实习中难免会接触到一些公司的商业秘密,商秘这个东西就是一门玄学了,什么算商秘,公司可是有解释权的,毁约的时候拿这个去赖你,也是有风险的。
谣传三:企业法律团队强大,会起诉我让我身败名裂
有些幼稚且不安好心的hr会恐吓学生,你如果不按照方协议的约定赔偿毁约,我司强大的法律团队会向你追逃,起诉你。
我朋友的公司(我有个朋友是我系列)多年在跨国五百强,几十万员工规模的企业做HR,国内没几家更大的公司了。法律团队是帮助企业把控合规和商业风险的,这几千块的小官司,压根儿不会去打。甚至曾经我朋友公司因主张5000块三方协议违约赔偿,被学生仲裁,判学生无需赔偿解除三方,并窗口指导我朋友公司不得扣留学生的三方协议尽快归还。
谣传四:三方协议拿不回来,无法签约下一家
真相:不是。其实企业无权扣你的三方协议,但很多老油条hr会拖着你,试图拖黄你的新机会。他们会不回信息,不接电话,三五天回你一次,说一句,请赔偿,然后就玩消失,笃定你也没法去公司堵门要回协议。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建议你先去与新公司协商,询问是否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不是签劳动合同的必要步骤,留学生压根儿没有三方协议,照样应届签合同入职。
如果遇到比较较真儿非要三方协议的企业,你可以请求、恐吓扣住你三方协议的公司,hr都怕因为一个学生给公司惹上仲裁,这是招聘事故。虽然大公司有法律团队兜底,你想想,你HR捅的篓子让法律部去擦屁股,法律部能给你HR好脸看??没准儿你以前还查人家法律部迟到早退扣人家工资呢!
所以,别怕,法律部忙着呢!想想还得跪求法律大大,HR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正所谓楞的怕横的,谁软就捏谁。当然了,很多见过世面的HR也是不容易被吓退的,所以我建议你真的可以去研究下仲裁流程,不麻烦,而且非常有效!仲裁不是起诉,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讲到了如何仲裁,多学点总是艺多不压身的。
科技创新源源不断,产品迭代频出,这边三方协议还没整明白,企业又发明出了“两方协议”。这是个啥??刚才说了三方协议是教育部发明出来的,国内高校在用,那留学生岂不是成了法外之地,没什么能约束他们的,说放鸽子就放鸽子??
不行,得把漏洞堵上。于是企业发明了“两方协议”,就是企业和学生两方之间签的协议,让你承诺拿到毕业证后会来我们公司正式入职,当然协议的内容里面还会有一些排他的条款,比如不能和其他家签订类似就业协议,否则就有权利向你追讨多少多少钱这样子。
这个和三方协议的原理和毁约方式都是类似的,如果一定要问我坚决不赔偿不理会企业不同意接触两方协议这件事能不能行得通呢?说到底大概率是行得通的,因为企业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大费周章的去真向你追讨。而两方协议没有三方协议的“唯一性”所以实践起来,毁约也更容易,如果你海王的够彻底,你可以和多家公司签多个“两方协议”。
这就好比是,你可以和A谈恋爱,但突然和B结婚了,这违法吗?其实也不能说违法,但总归是不好的,不过你要是明确向A提出分手,但A无理由死活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你不理他再和别人谈恋爱也不是行不通。
跟大家分享这些,是希望毕业生们能学会防身,不要被一些无良企业利用和欺负,不过契约精神是我们人类社会发展前行的动力,遵守契约,文明解约还是值得提倡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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