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变异的女尸(聊斋志异中长治女子的真假)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聊斋”是他的书斋名称,“志”是指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 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 篇),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聊斋志异变异的女尸?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聊斋志异变异的女尸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意思是在书房里记录奇异的故事,“聊斋”是他的书斋名称,“志”是指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 篇(张友鹤《聊斋志异会校会注会评本》)(朱其铠《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为494 篇)。
《聊斋志异》中除了《长治女子》外,(卷六)中还有一篇关于今潞城的故事《潞令》,(卷九)中有一篇关于陵川的故事《孙必振》。
《聊斋志异》中的故事《长治女子》
潞安府长治县(今上党区)的陈欢乐家有个少女,生得眉清目秀,美丽动人。一天,一个上门乞讨的道士看到陈家女儿,顿起歹心,就用巫术把她幽禁到山崖上,将其杀害,并把她的魂魄附着在一个小木头人身上,听从道士的摆布。陈家丢了女儿,四处寻找,最终在山崖上发现了女儿的尸体,于是告到了县衙。县官拘来山崖附近的村民,逐一排查,严加审讯。道士听说后,便命陈家女儿的魂魄到县衙偷听案情,并告诫她如果看到县官动印,一定要及时躲避。陈家女儿的魂魄潜伏在县衙大堂的麻纸天棚上,听县官审理自己的案情,不免分心走意。县官动印时,她没来得及躲避,一下子就从天棚上掉了下来。县官据此再审,才明白陈家女儿是被道士所害,于是赦免了众村民,并很快将道士抓捕归案。县官要陈家女儿回家,她却说县衙就是自己的家,说完瞬间不见了。当晚,县官夫人生下女婴,乖巧可爱,模样颇似陈家女儿。
这是《聊斋志异》(卷五)中的一篇《长治女子》的故事。《聊斋志异》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1640 年—1715 年,字留仙,又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所著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蒲松龄为时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县、府、道进学的考试中连夺三个第一,但乡试却屡次不中,72 岁时才补为贡生。《聊斋志异》是蒲松龄40 岁左右完成的代表作,此后不断有增补与修改,“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书中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批判。
主人公源于现实取材途径多样
除了《长治女子》外,《聊斋志异》(卷六)中还有一篇关于今潞城的故事《潞令》,(卷九)中有一篇关于陵川的故事《孙必振》。《潞令》讲述的是一个叫宋国英的潞城县令,贪暴不仁,鱼肉百姓,最终死于非命的故事。《孙必振》则讲述的是一个叫孙必振的陵川县令过河的故事。两个故事虽然情节奇异,但主人公都是现实中人。据(清·乾隆)《潞安府志》(职官下·潞城知县)载:“宋国英,山东东平贡士”。《陵川县志》录《续修陵川县志序》载:“余(此知县佚名)于雍正十一年调补兹邑,因索邑志于掌故氏,得琅琊孙公必振重修本,披阅之下,思夫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
从《潞令》和《孙必振》的写作方法来看,蒲松龄所写故事决非全部虚构,而是采用真人真事加虚构的模式。那么蒲松龄身在山东,他又是怎样了解到远在山西潞安府的事呢?
关于蒲松龄如何写作《聊斋志异》,流传得很广的一个说法是:蒲松龄在他的家乡柳泉旁边摆茶摊,请过路人讲奇异的故事,听完后回去加工,就成了《聊斋志异》。这个说法是《三借庐笔谈》说的,鲁迅先生做过分析,却认为不是这么回事。事实上,当时的蒲松龄穷困潦倒,45 岁还在外边当私塾老师,家里有时候连锅都揭不开,怎么有空闲悠哉悠哉摆茶摊呢?有研究者指出,蒲松龄写作《聊斋志异》取材途径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第一是到古人的书里边找素材。《聊斋志异》里大概有一百篇左右都是改写自前人的作品。前人作品有时候记得非常简单。如在六朝小说和唐传奇当中,记了三个故事,叫《纸月》《取月》《留月》。《纸月》说得是有一个人能够剪个纸的月亮照明;《取月》说得是另一个人能够把月亮拿下来放在自己的杯里,没有月亮时照照;《留月》说得是第三个人能够把月光放在自己的篮子里边,黑天的时候拿出来照照。三个故事都很简单,最多的一百来个字,最少的只有几十个字。但是,蒲松龄拿来就写了《崂山道士》,这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聊斋故事。第二是写自己亲眼所见的故事。如蒲松龄在小时候,正值满清入关,在杨州屠城,在山东镇压农民起义,就产生了很多稀奇故事。第三就是蒲松龄靠人脉听说的稀奇故事。
《长治女子》等故事创作始末探究
山东离潞安很远,那么书中关于潞安的故事就只能是通过听人说然后再加工这条渠道了。
如蒲松龄有一位叫沈润的老乡,曾在潞安府任推官。推官是从唐朝开始设置的,明代各府的推官为正七品,主要职责是审理案件。(清·乾隆)《潞安府志》(职官下·推官)载:“沈用(润),山东淄川进士”。沈润,字静澜,淄川淄西人,明崇祯十六年考为进士,初授潞安府推官。明朝灭亡后,沈润又被清廷起用。先后担任过礼部祠祭司主事、员外郎中,河南乡试主考,最后官至浙江布政司马右参议,分守浙东宁绍道台。在浙江时,沈润献出“山羊挂灯在夜里冒充清兵”的妙计,成功地为清廷夺下了舟山岛。功成名就后,沈润见好就收,辞官归里。回到老家后,沈润听说蒲松龄在县、府、道进学的考试中连夺三个第一,就托人请他做两个儿子的科举考试的指导老师。年轻的蒲松龄在沈家以其才学非凡受到尊重和信任,从此和沈润成为忘年交。既然是好友,可想而知就是无话不谈了。沈润肯定会把在外做官的事情讲给蒲松龄听,当然包括潞安府以及属县的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些谈话内容自然成为蒲松龄笔下的素材。
又如蒲松龄还有一位至交,是担任淄川教谕的孙瑚。孙瑚又是孙必振的从兄,从孙瑚了解到孙必振的故事,那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据有关资料记载:孙必振,字孟起,号卧云,山东诸城人。清顺治十五年(1658 年)进士,清康熙三年(1664 年)授河南淮庆(怀庆)府推官,清康熙八年(1669 年)改任陵川县知县。在陵川县知县任上,孙必振兴水利、重教学、修县志,深受当地老百姓的拥戴。在他任满离开陵川时,士绅和民众一直把他送到百里之外。孙必振卸任陵川县知县后,升任河南道御吏一职。史载孙必振于清康熙十八年奉命视察浙江盐政,途中确实有过渡长江的经历,但并不像蒲松龄写的那样惊险和充满传奇。蒲松龄从孙瑚嘴里了解到孙必振为人做官的作风和品行,最终写出了《聊斋志异》中的《孙必振》故事。
蒲松龄正是靠沈润、孙瑚等这些见多识广的人脉,收集资料,然后再展开丰富想像,完成了《聊斋志异》中的一些故事。由此推理,《长治女子》的故事中的陈家女儿应该是真有其人,并且极有可能是蒲松龄从曾在潞安府任职的好友沈润口中得知的,而故事的奇巧却是经过蒲松龄再创作的结果。(郭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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