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粉丝评论ao3(肖战粉丝与AO3的战役)

最近,当红艺人肖战再次占据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这次堪称最尴尬的“被爆红”让肖战如坐针毡。据@凤凰网发布 2月24日下午13时,微博用户“迪迪出逃记”在微博发布同人文章《下坠》最新一章的连载。从国外同人网站AO3上转链接到国内loft更新,其中肖战的设定是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发廊妹,王一博则是爱上他的未成年高中生。 这篇连载文章以“文笔细腻”等特点迅速在CP粉圈内形成传播,还有画手为《下坠》创作配图经提醒,配图来自@一个执白。我们深表歉意。当她们看到这篇“侮辱”、“女化”、“淫秽色情”的同人文,拍案而起。2月25日-2月26日,愤怒的火苗点燃,举报键被肖战粉丝按了下去。

对于很多70后、80后甚至90后,都对这次爆红的几方感到陌生,那么我们先提供几个名词解释给大家,有助于理解这次“战役”的背景。

肖战粉丝评论ao3(肖战粉丝与AO3的战役)(1)

肖战

【概念释义】

肖战:1991年10月5日出生于重庆市,中国内地男演员、歌手。因《燃烧吧少年》走红,主演过《陈情令》《余生,请多指教》《诛仙》等电视剧,2020年央视春晚表演小品《喜欢你喜欢我》,一线当红明星。

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小说与同人画作的合称。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所以理解同人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的二次创作还是原创作,要看同人一词所处的语境。

CP(英文:Coupling):是从日本传出的概念,日本的同人作者在创作同人作品时,将其作品中存在恋爱(情侣)关系的角色配对,称之为人物配对,简称配对。

AO3:Archive of Our Own的缩写,国外是一个非商业、 非营利的同人作品托管网站,创建于2009年11月,收藏的作品包括同人小说、同人画作、同人视频和有声小说,内容尺度大,鼓励创作自由。 2019年8月8日,AO3获得了OTW颁发的雨果奖。在主流文化主宰着这个世界的时候,上帝开了一扇小窗供这些人自由呼吸。

Loft:LOFTER的简称,中文老福特,是国内的一家摄影起家的APP ,因国内读者上AO3比较困难,同人写手就将作品托管到AO3上并将连接放到loft上。Loft对于文章内容审核较为严格,不仅不雅内容不得发出,有些涉及暴力的内容也被禁止。

OTW:(Organization for Transformative Works)非盈利的再创作组织,学术期刊《衍生作品与文化(Transformative Works and Cultures)》。旨在维护同人非商业化的创作自由,成为AO3和同人创作的最强后盾。

对于律师来讲,粉丝和同人围绕肖战展开的“战役”必须从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才具有价值。那么肖战粉丝和同人文章是否触犯了法律?是否侵犯了名人的各种权益呢?同人作品在我国是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同人作品用真人姓名是否侵犯的真人姓名权、名誉权?

【基本案情】

2月24日下午13时,微博用户“迪迪出逃记”在微博发布同人文章《下坠》最新一章的连载,提示读者去loft上链接阅读。该文章以肖战和王一博为主人公,肖战的设定是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发廊妹,王一博则是爱上他的未成年高中生,描写手法细腻。热心的网友@一个执白给肖战配了一个女相厂房女郎的的图。引起了肖战粉丝的不满。并举报了loft网站。因同人作品创作自由,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并且不会用于商业用途,又非常小众,并不能引起他人的注意。肖战粉丝的举报使链接被断,国内同人放在AO3上的托管的文章没有进入的通道,引起了同人们的强烈不满。他们奋起反击,首先通过网络抵制肖战代言的商品,only淘宝直播间几乎每一秒都有抵制肖战的弹幕、蒙牛的淘宝的自营店直接下架肖战代言的产品、雅诗兰黛官方微博已经全覆盖。其次通过大量的同伴努力降低肖战在豆瓣网上的评价。肖战无奈公开道歉,大洋彼岸也传来了AO3不满的声音。2月26日至今,肖战粉丝AO3的对垒始终登上热搜榜。

肖战粉丝评论ao3(肖战粉丝与AO3的战役)(2)

【律师评论】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就享有著作权。本案的同人们创作的文章无疑是享有著作权的。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著作权法中确实没有规定创作何种类型的作品是违法行为。仅规定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后来的《实施条例》及司法解释中仅细化和规范了实施行为,没有规定创作行为。我个人的理解是自己创作的东西是内心思想的外化。就像写日记一样,我写日记的行为是自娱自乐的创作行为,不公之于众,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公权力不应干涉。回到本案上,同人利用公众人物的姓名在原有情节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将自己内心的思想固化下来,弥补原作没有达到自己内心想要的结果,该创作本身是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法的立意是鼓励人们创作,不禁锢人们的思想,所以在怎样创作、创作的内容是否合法没有规定,也无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根据“思想与表达两分法”,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的表现形式,不包括作品中所反映的思想本身。作品一经创作就要受到保护,至于作品是否能够带给人们积极向上的动力还是满足人们其他形式的需求一概不问。

AO3平台本来是同人们自娱自乐的平台,大家相互交流,抚慰内心的不安。因为外人的侵入,像平静的水面扔下的巨石掀起了很大的涟漪,微博用户“迪迪出逃记”将肖战设定为有性别认知障碍的发廊妹,并且还配上肖战脸庞的女相,这个行为显然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侵犯真人利用肖战的姓名再配上与肖战相似度极高的漫画作品,使普通的民众自然地联想到肖战本人,使肖战人格受到了贬损,姓名权及名誉权也遭到了损害涉嫌侵权。目前,中国没有艺人就真人同人作品起诉过同人。同人利用原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姓名,再次创作是否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如果仅仅使用了原作品中的姓名,作品的人物性格、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和原作品没有关联性就不构成侵权。不过没有上述关联性也没有用原作品的人物姓名的必要性了,用原作品的姓名就是用原作品的满足同人们的需要。

最后,我们不妨跳出这场战役,来看看另一位大红人相似的一个案例。2015年,鱼丸公司制作了一款名为《思聪的日子》的游戏,并在网络上发表推广文章《思聪的日子好玩吗,国民老公是一种什么体验》等文章,法院认为:综合文章和游戏内容,鱼丸公司所使用的“思聪”显系与王思聪姓名混同,与使用王思聪姓名具有同一效果,故应认定鱼丸公司未经王思聪同意,出于营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其姓名,不符合公共利益目的要求的,构成侵害姓名权。【深圳市鱼丸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王思聪人格权纠纷(2017)京03民终4571号,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引用了公共利益的原则。公共利益实际上很虚无缥缈,此处是利用了法官的自由心正。王思聪案和本文的事件比较,有诸多相似之处。两者都是现实中的名人,两者的姓名权都受到了侵犯,两者最大的不同点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一个非盈利,是否盈利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同人们侵犯了肖战的人身权是不容置疑的。

肖战粉丝评论ao3(肖战粉丝与AO3的战役)(3)

曹形龙律师

作者:律师唠一唠特约律师:曹形龙。(文化传媒娱乐法、公司法专项)联系请私信律师唠一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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