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相关的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P274

一、依法发包工程

二、依法提供原始材料

三、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

(1)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2)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1)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

(2)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1.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2.也可以委托具有监理资质并与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没有隶属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3.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其他

二建法规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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