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

文/东邪郑爽和古力娜扎于八日晚在某时装周同台,女明星同台必定会被拿来做比较,更别提她们两个了,同为张翰前任的她们,从未打过照面,但江湖上一直流传着她们的传闻,所以郑爽跟古力娜扎的这次同台,可谓是看点十足。两位女星的相遇,让大众从颜值,性格各种方面不禁去思考,谁才是张翰的最佳的前女友?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1)

两段恋情时间差引争议

郑爽的每一段恋情都能牵动大众的心,明明是小仙女,但在爱情里却能卑微到尘埃里,她跟张翰在10年恋爱,13年5月承认恋情,14年年初宣布分手成为彼此的过客,从荧幕情侣走向现实,这对金童玉女的分离让人唏嘘不已,似乎是张翰没有给郑爽想要的安全感,两人之间事业上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这段感情最终也没能走到最后。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2)

比起对郑爽的半遮半掩,张翰对待古力娜扎的态度似乎够豪迈,虽然刚开始屡次传绯闻,就算被曝同住一酒店也不承认,但公开恋情之后,塘主的男友力max,女友被黑,他总是第一时间出来维护,秀恩爱也成家常便饭。但跟张翰的交往也是古力娜扎产生争议的开始,有一些网友在知道了两人的感情线之后,便开始猜测古力娜扎插足了张翰郑爽的恋情,不过当事人都没有表态,希望网友们也不要去过多的猜测了。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3)

两次纯黑look,同台斗艳

郑爽跟古力娜扎都是美的代表,大众提起她们想到的除了张翰之外就是谁更美,前段时间,郑爽,古力娜扎二人双双出战巴黎时装周,而且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黑色look,虽然同为黑色但两人却穿出了完全不同的效果。

郑爽选择一身宽大的黑色西装,穿在身上颇具男友风,但是这套衣服的小设计很多,让这套西装在男友风的同时又多了一丝少女感,当然里面的,粉红色内搭也是不可或缺的点缀,看惯了小仙女郑爽,这样的改变也是让人眼前一亮。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4)

古力娜扎则选择了美艳的风格,将自己的性感展现的淋漓精致,露腰的设计,隐隐约约有种犹抱琵笆半遮面的朦胧美,下身一条A字裙,完美突出自己的好腰身,蓬蓬的设计多了一些少女感,露出的腿又白又直,让人不禁惊叹这个小姐姐真是又美又飒,太酷了。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5)

而8日在时装周再次碰面的两人,又成为大众比较的对象,两人再次选择黑色,郑爽一件黑色小西装外套,内搭黑色透视内衬,秀出大长腿。昨日的小爽高冷范十足,就是有点小憔悴,让粉丝看了好生心疼,希望小爽可以多注意休息,不过这也不影响郑爽的神颜,美艳惊人。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6)

而娜扎则梳了一个干脆利落的丸子头,一条低胸吊带及膝中长裙,搭上精心准备的首饰,雪白的皮肤加上十分优越的发际线显得女王范儿十足。整体看上去十分美丽,手臂线条优秀,没有一丝赘肉,五官比例十分完美,妥妥一个女神下凡。超会穿的娜扎,每次都能用造型突出自己最完美的地方, 昨日份的仙女娜扎让人不得不爱。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7)

性格成就人生

毋庸置疑郑爽活成了许多人不敢成为的样子,在娱乐圈里她算是一股清流,她真的够耿直,承认自己整容,写书坦白自己的过去, 她把性格里所有不好的东西摊开来,就暴露在大众的面前,她不装, 受到大众的辱骂也是尽可能一笑而过,但是郑爽不够自信,明明一张可以演偶像剧女主的脸,却坚持认为自己不美。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8)

而娜扎虽然被黑,也是有很多优点的,毕竟也是大学就大火的小花,《花少3》中我们看到的娜扎安静却很细心,热爱帮助别人,跟郑爽不同的是,娜扎懂得自己的美,她够自信,跟塘主在一起的那些年,她虽然被喷,却还是乐于在社交网络上晒出他们的幸福时刻,她是乐观向上的。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9)

如今郑爽已经开始了自己的新恋情,在节目上的她虽略施粉黛,却依旧养眼,如今有人疼爱的她不用努力去佯装自己以获得别人的关注,当然除了恋情的关系,这也跟她的性格分不开。而娜扎好像更加外向开朗,更加敢于去表达自己,如今全心身投入工作的她,更加努力,纵然前方枪林弹雨也绝不后退。

娜扎和郑爽同台(郑爽古力娜扎首次同台)(10)

其实拿二人比较的意义并不大,她们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她们的生命注定绽放出不一样的烟火,爱过的,就是可以放进心里的回忆,错过了,也不用撒破脸皮。同样的爱人会造就她们不同的缘分,但谁也不一定非要艳压谁,都是年少成名还拥有着精致外貌,谁也不会比谁差太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