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注释(道德经注释二十五)

道德经新注释(道德经注释二十五)(1)

【原文】

有物混成①,先天地而生。寂兮廖兮②,独立不改,周行而不③,可以为天下母。

【注释】

①混成:混然而成。

②寂廖:寂,无声。廖,无形。

③周行:循环运动。殆:同怠,懈怠,引申为停止。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它出现在天地之前。它无声无形,独立存在永不改变,循环运动永不停止,可以把它当做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本。

道德经新注释(道德经注释二十五)(2)

【原文】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①,逝曰远②,远曰反③

【注释】

①逝:行进,发展。

②远:这里指发展到极盛状态。

③反:同“返”。

【译文】

我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名字,就给它起个名字叫“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叫“大”。“大”会运动发展,发展下去就会走向极盛,走向极盛后又要返过来回到原处。

【原文】

故道大①,天大,地大,王亦大②。域中有四大③,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④。

【注释】

①道大:同义词连用,目的是为了同下文协调。大,根据“强为之名曰大”,大指道,规律。

②王( wang ):称王,治国,统治天下。

③域中:这里指天地间。

④自然:本身的样子。自,指道本身。

【译文】

所以说,“道”有“道”的规律,天有天的规律,地有地的规律,统治天下也有统治天下的规律。天地间有四种主要规律,而统治天下的规律只占其中之一。社会规律要效法地的规律,地的规律要效法天的规律,天的规律要效法普遍规律,普遍规律就效法它自身的样子。

【赏析】

这一章里,老子再一次阐述了道的性质和规律。道是物质性的,是最先存在的实体,但这个实体看不见、摸不着,即寂静又空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所不在地运行而永不止息。我们能真实地感知道的存在,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不断地影响、制约着我们的行动,一旦我们的行动违背了大道,它就会毫不客气地惩罚我们。

并且,在这一章中,老子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大”,它并非相对小而言,而是代表一种形象,一种虚空的形象,用来比喻道的本质。“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是老子作出的新的排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道法自然”,将道的思想切实地契合到人生之中。道是大而且玄奥的,它生成了天地万物,然而人类却总是自高自大,无视自然,自以为有独立的思想,头脑聪明,所以就以万物的主宰自居,大肆地屠杀牲畜,恣意破坏森林和植被,忘却了在我们头上还有大道和天地,它随时都会来惩罚我们的贪婪、无知和狂妄。所以,我们决不可以自以为是,要和天地合二为一,学习大道包容万物的胸襟,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才能过得逍遥自在,无所为而又无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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