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被查处(山东一客车司机被判拘役4个月)
客车核载35人,却载客79人。12月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山东聊城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雷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雷某某是初中文化,某集团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2017年5月27日18时19分,被告人雷某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在G309聊堂路段德商高速西出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证,这辆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5人,实载79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另查明,被告人雷某某案发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事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雷某某的行为危害了交通运输的安全,依法应予刑罚。鉴于被告人雷某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被告人雷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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