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学设计(民族地区学校二分三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关于民族关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论述,关系到国家繁荣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等全局性问题,意义重大而深远。在2021年3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要从青少年教育抓起。”这一指导性意见明确了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从青少年抓起,则强调了学校教育在多种形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中的突出地位。云南省是中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有25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在这一民族聚居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落实战略构想的重要举措。云南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资源。以之为媒介,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既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又能开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践路径。
挖掘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资源
云南有16项国家级民间文学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是彝族的《梅葛》《阿诗玛》《查姆》《阿细的先基》,阿昌族的《遮帕麻和遮咪麻》,拉祜族的《牡帕密帕》,景颇族的《目瑙斋瓦》,佤族的《司岗里》,德昂族的《达古达楞格莱标》,哈尼族的《四季生产调》《哈尼哈吧》《都玛简收》《洛奇洛耶与扎斯扎依》,傣族的《召树屯与喃木诺娜》,纳西族的《黑白战争》和壮族的《坡芽情歌》。这些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资源,是思想性和文学审美性俱佳的艺术珍品。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以共同体认同为核心的思想意识体系,共同体认同主要表现为身份认同、情感认同和文化认同。多层面的共同体认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在《梅葛》《查姆》《阿细的先基》《遮帕麻和遮咪麻》《牡帕密帕》《目瑙斋瓦》《司岗里》《达古达楞格莱标》等神话史诗中,均有多民族共同祖先主题的同源共祖神话。所谓同源共祖神话也被称为“族源神话”“是人类起源神话中的一种重要类型,主要讲述的是各民族(氏族)来源于同一个地方,或拥有同一个祖先,即各民族(氏族)之间具有血缘关系或某种关联性”。云南民间文学类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同源共祖神话有大同小异的情节模式:各民族的始祖(通常为兄妹)在洪水过后为了人种繁衍而结合,生下了几个儿子,成为多个民族的祖先。或者生下了一个葫芦,凿开葫芦后走出了几个兄弟,这些人成为彝、汉、傣、拉祜、佤等民族的祖先。多民族共同祖先主题的同源共祖神话凝聚了各民族同根同源,来自同一个民族大家庭(共同体)的集体记忆,体现了基于民族共同体的身份认同和情感认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云南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供了直接的资源,需要选择科学有效的实施路径,才能真正将其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效果。
小学生在”非遗研学行“活动中感受文化的魅力。李海涛 摄
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分”式进校园
云南少数民族众多,分布区域广泛,民间文学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庞大,无选择无分类地全盘推广到学校,是不现实也不切合学校教育实际的,要做到目标明确、精准实施。采用“二分”法,即分区域、分民族进校园和分学段、分主题进校园,可以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更有指向性和规划性。
分区域、分民族是指根据国家级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属的民族、分布的区域,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民间文学非遗作品进校园:滇中彝族主体文化区的学校主要选择彝族的民间文学《阿诗玛》《阿细的先基》《梅葛》《查姆》;滇南哈尼族主体文化区的学校可选择哈尼族的《哈尼哈巴》《都玛简收》《四季生产调》《洛奇洛耶与扎斯扎依》;滇东南壮—苗主体文化区的学校可选择壮族的《坡芽情歌》;滇西白—纳西族主体文化区的学校主要选择纳西族的《黑白战争》;滇西南傣—景颇族主体文化区除聚居着傣族、景颇族两大主体民族之外,还有阿昌、德昂、拉祜、佤族等民族聚居,可选择景颇族的《目瑙斋瓦》、傣族的《召树屯与喃木诺娜》、拉祜族的《牡帕密帕》、阿昌族的《遮帕麻与遮咪麻》和德昂族的《达古达楞格莱标》。分区域、分民族地选择非遗作品进校园,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
分学段、分主题则是在分区域、分民族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以民间文学口传非遗作品为媒介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路径。分学段、分主题是指按照小学、中学、大学的学校层级来分类,根据各学段年龄、学情、接受能力来选择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民间文学作品主题。2014年发布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已对各级学校开展学生民族文化教育有了明确的要求:分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分主题对于小学生来说,主要是通过共同祖先主题神话进行情感认同启蒙教育;对于中学生来说,主要通过共同祖先主题、共有精神家园主题进行思想认知教育;对于大学生来说,可以通过多主题教育,培养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层次的文化认同。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区域、分民族,分学段、分主题的“二分”式进校园,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民族构成、学校具体情况灵活开展,因势利导。
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三进”式举措
“三进”是指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要进课堂首先要进课程,纳入课程编制计划;然后进教材,将优秀的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教材当中,用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价值观念引领各民族青少年;最终落实到让学生与口传非遗直接接触的课堂上。
进课程指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让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思政课程、活动课程等形式出现,形成合力机制,建立课程体系。在地方课程设置上,各民族聚居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设置所在民族的口传非遗作品课程;在校本课程设置上要根据每个学校的特色和优势以及学情,选择某一部口传非遗作品作为精读精讲的对象,纳入校本课程体系;思政课程可以选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的民间文学非遗作品片段作为重点讲授对象;活动课程可以策划组织民间文学非遗传承人进校园展演活动、学生讲民间故事竞赛活动、参与体验式的民间文学非遗传承活动等。
进教材是指在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将民间文学口传非遗作品编入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编写要突出作品的文学性、趣味性、思想性。校本课程教材要编入某一部符合学校的特色和学情的口传非遗作品。思政课程教材编选要突出思想性和具体案例的可操作性、活动课程教材编写要体现口传非遗作品传承活动的形式多样性、过程的趣味性等。
进课堂是指民间文学口传非遗作品进入到具体的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活动中。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要抓住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思想精髓来讲。学生活动为主的课堂,让学生在多彩活动中切身感受非遗的文化魅力。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直观的课堂教学,让学生与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近距离接触,才能真正感受到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魅力,感悟其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增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古老过时的文化遗留物,而是富有生命力和思想艺术魅力的民族文化瑰宝。通过“三进”举措,将其融入现代学校教育中,成为青少年具体可感的、鲜活的民族艺术,能够在促进非遗活态传承的同时又以生动的形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在多民族聚居区的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只有充分发挥地域特色文化优势,采用科学合理的教育路径,才能收到实效,真正起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效用。发掘丰富的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资源,采用“二分三进”式教育路径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既能彰显地域文化优势,又有助于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成效。
(作者于敏系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周丽系云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民族教育》2022年第9期)
作者:于敏 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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