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陈腐(极目锐评母亲以死逼迫女儿与相亲对象结婚)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不结婚就不要进这个家门!”“不结婚,我就死给你看!”2019年初,90后姑娘周某在母亲的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周母非常希望二人结婚,但周某并不喜欢付某,拒绝交往。不料母亲以死相逼。周某无奈妥协,与付某领证。婚后一年期间,两人从未有过夫妻生活,但周母仍不准许周某离婚,母女俩因此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与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获法院支持。(据8月5日人民网)
相关案情(人民网微博截图)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感到不可思议,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样的事。有网友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为亲情所迫的婚姻会幸福吗,母亲考虑过女儿的幸福吗,这种妈还是断绝关系吧。
据报道,周某在其母亲安排下与付某相亲,因付某家庭条件较好,两家又系远房亲戚,周某母亲非常希望周某能与付某结婚。周某害怕家庭关系破裂,又担心母亲寻短见,不得不与付某登记结婚。
这样的婚姻,说是父母之命,又还透着陈腐的婚姻观味道。两家系远房亲戚,对方家境较好。母亲的逼婚,估计就建立在这两个因素上。以为是亲戚关系,知根知底,结婚后还可以亲上加亲,对方经济条件也还不错,婚后的物质生活有保障。不得不说,这两点在过去的包办婚姻中,都是比较加分的因素。就是将子女托付给父母了解的家庭,以确保子女的下半生能衣食无忧。
这种婚姻观,实质上看重的仍是物质保障,遵循的还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那一套,根本就不考虑孩子的感受,不顾及双方是否喜欢,是否会有感情。这种婚姻,并不注重精神方面的结合,就是为了过日子。
殊不知,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就如空中楼阁。二人结婚后长达一年都没有夫妻生活,就可见一斑,孩子的内心是有多抵触,多痛苦啊,这不是害了孩子一生吗?
要说,父母作为过来人,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在子女的婚姻大事中,提供些意见参考,也算正常。真正的爱,就是引导孩子去追求幸福,而不是包办。如果以父母的喜好来决定孩子的婚姻,很可能就是强扭的瓜不甜,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理喻的事。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母亲的行为严重干涉了周某的婚姻自由,使周某违背自由意志而与付某结婚,故周某母亲的行为构成胁迫。现周某要求撤销其与付某之间的婚姻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撤销原告周某与被告付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人民网微博截图)
这个判决当然是正确的。《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胁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自然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自愿决定本人婚姻的权利。
如果父母打着“为你好”的名号而强行干预子女婚姻,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也难以让子女如期获得真正的幸福。在包办、买卖婚姻早被摈弃的情形下,任何催婚与变相催婚,都是要不得的。更不能将催婚变成了逼婚,如此糊涂的爱,只会毁了子女的终身大事,令人叹息,又岂有存在的理由。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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