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历史有多少年(绵竹什邡广汉境内宋代至1994年有记载的村镇设置历史)
什邡红峡谷
绵竹、什邡、广汉境内宋代至1995年有记载的村镇设置历史。
一、宋元明清时期北宋《元丰九域志》记载:
雒县有白堋、高田、连山3镇和20个乡;
什邡县有王村、马脚、吉阳、杨场4镇和23个乡;
绵竹县有石碑、新巴、孝泉、高平、普润5镇和17个乡。
明代,据《一统志》载,什邡县当时编为4里,设置4村,即县村(何村)、朱村(米村)、李村、甘村。
据清嘉庆《汉州志·关隘志·附村镇》载,前明编户8里,正统七年(1442)增为9里,有9乡,即金雁乡、六曲乡、长乐乡、陆泽乡、新定乡、白鱼乡、化成乡、广汉乡、三水乡。
清代
汉州:沿明建置9乡。康熙年间,改乡为村,全县分为钟村、牟村、工村、岩村、楼村、水村共6村,下辖48甲。咸丰六年(1856)汉州兴办八政、五大、九经团共三个大团。宣统元年(1909)汉州划为8乡(镇),辖18区(团)、74保(地段)。
什邡县:清初将明代4村改为4乡:即何村改名方亭乡、米村改为南阳乡、甘村改为新安乡、李村改为永安乡。乡下设保甲(缺数字)。咸丰时全县有23个团。同治时,设5乡,以乡统保,以保统团。宣统时又改为8个自治区。
绵竹县:清雍正五年(1727)下辖10区,即中区、富新、流通、观鱼、土门、广济、遵道、义江、玉泉、九乡(今九龙镇)区。道光二年(1822)下辖改为12乡及玉泉、新市2镇。
广汉雒城
二、民国时期广汉县:
民国3年(1914),废除城、镇、乡、段等建置,全县划为18个团,下领130余保。
民国19年,划为10个区,辖26镇、117乡。镇、乡以下置闾、邻,称间、邻制。一区公所设县城,辖城东、城南、城西上、城西下、城北上、城北下、外西、外北等8镇和上卫北、下卫北、左卫西、右卫西、卫南、卫安、卫东等7乡。二区公所设金鱼镇,辖金鱼、和兴2镇和上尚义、下尚义、四维、五凤、永字、上治城、下治城、八成、治安、均仁、治平等11乡。三区公所设德胜镇(连山场),辖德胜镇及上循礼、上廉明、下廉明、敬胜、上雍睦、中雍睦、下雍睦、东里、石泉、辅国等11乡。四区公所设三水镇,辖三水镇及东一、东二、东三、东四、南五、南六、西七、西八、西九、西十、北十一、北十二等12乡。五区公所设新丰镇,辖新丰、万富镇及大德、大志、大义、大同、左哨、复修、古城、护八、护九、姚景等10乡。六区公所设向阳镇,辖向阳、张华、复兴3镇和保全、聚合、德政、全兴、保合、清顺、尚义、海晏、永安、得胜、清和、太平、同仁、永平等14乡。七区公所设中兴镇,辖中兴、太平、三星3镇与第一至第十五共15乡。八区公所设高骈镇,辖高骈、永丰镇及第一至第十三共13乡。九区公所设兴隆镇,辖兴隆、金轮2镇及金轮、金衣、金钟、金玉、金皇、兴仁、兴义、兴礼、兴智、兴信等10乡。十区公所设小汉镇,辖小汉、新兴2镇及合靖、上十全、下十全、上虎威、下虎威、河清、体仁、左护农、右护农、白鱼、和兴、中和、百户、维新等14乡。
民国24年12月,改10个区为3个区,辖27个联保583保,保下设甲。一区设县城,辖11个联保。二区设连山场,辖7个联保。三区设高骈铺,辖9个联保。民国27年12月,27个联保以下改划为349保。民国29年10月,仍设3个区,联保改为乡、镇,其下沿设保、甲。经过调整合并,全县划为3镇、17乡、350保。
民国30年,城区东北、西南区镇所属城区内的31个保改为城守镇,城外西9个保改建为西外乡,外北14个保改建为北外乡,从新丰乡划出6个保改建为万福乡,共为3个区、2镇、21乡,其下划为339保。民国31年,连山改乡为镇。撤销3个区署,改设为4个指导区。民国35年,设3个指导区、3镇、20乡,下辖调整为333保。直至民国38年未变。
什邡县:
民国元年(1912),仍沿清末区划,设8个区,各区各段设正、副团长及保董。变通省团总局指令,自设总办一人,总团长六人,督理团总局。民国3年,区段正、副团长改称团总,团总局废止。民国4年县设保卫团,称团总、保董(副团总)。民国5年,设置团练局(长),保董改名团正。
民国16年,改团练局为团务局。民国17年,改局长为委员,当年全县设8个区、73个团。
民国24年1月,根据《分区设置办法大纲》,区下设联保。全县有3区、16联保、314保、3164甲。第一区驻县城(今方亭镇),辖6联保。第二区驻徐家场(今蓥西镇),辖5联保。第三区驻永兴场(今洛水镇),辖5联保。民国29年,改联保为乡,并调整为12乡。一区辖方亭镇和新盛、马井、禾丰乡;二区辖蓥西、和平、隐峰、兴隆4乡;三区辖永兴、龙居、灵杰、三河4乡。各区署仍驻原址。民国31年,将乡、镇调整为16个:一区辖方亭、回澜、禾丰、双盛、马井、新市:二区辖蓥西、四平、和兴、隐峰、兴隆、灵杰;三区辖永兴、三河、龙居、湔氐。各区公所驻地仍旧。全县下统277保、3037甲。民国36年撤销第三区,仍保留16个乡、镇建置,下辖260保、2819甲。直至民国38年未变。
绵竹县: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变革频繁。民国3年(1914),实行大保甲制,全县划分1城及东、西、南、北4里,里下以次辖乡、保、甲、牌。民国5年,辖1城、11乡、73团。
民国8年,除城区外,下辖富新、五福、界牌、忠孝、观鱼、土门、广济、汉旺、九龙、遵道、兴隆、拱星、清道等13乡,新市、玉泉2镇,以及与德阳孝泉、隆兴、柏社及罗江河清交界处的4个小集镇。
民国24年实行联保制,全县划为29个联保,即东附郭、南附郭、西附郭、北附郭、遵道、东岳、九龙、兴隆、汉旺、马尾、拱星、土门、邓林、天平、广济、玉泉、白水寺、孝德、毗卢、观鱼、清道、新市、瓦福、富新、齐天、什地、二圣、河坝、城区。民国29年,推行新县制,政区分为4区、19乡(镇)。一区设中城镇,辖中城镇和东北、西南乡;二区设富新场,辖富兴、五福、什地、绵远、拱星乡;三区设新市镇,辖新市、清道、孝德、观鱼乡;四区设遵道场,辖遵道、广济、上门、九龙、马尾、汉兴乡。民国38年,划分为中城镇和19乡,新增兴隆和板桥乡。
绵竹九龙风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广汉:
1950年初,设3区20乡。秋,改城守镇为城关镇,调整为5区、24乡。一区设三水场,辖5乡;二区设连山场,辖4乡;三区设小汉场,辖5乡;四区设高骈场,辖5乡;五区设中兴场,辖5乡。
1952年,全县建置为7区、5镇、24乡、283村及7个街公所、84个居民大组。1956年,撤销区一级建置,全县调整为3镇、20乡、228村及25个居民委员会。
1958年末,全县为1镇和16个人民公社。1959年6月,撤销最大的星星公社,分置中兴、复兴、三星、西外公社,全县共为1镇、19社。1963年,有3镇、22居委会和22公社、256个大队。此后区划比较稳定。1977年,撤销西外、北外两公社建立城郊公社,全县为3镇、21社。1980年6月,向阳公社改设为向阳乡。同年地名普查,城关镇更名雒城镇,龙泉、复兴、中兴、太平、高骈公社分别改为双泉、广兴、南兴、新平和高坪公社,全县为1镇、1乡和20个公社。1981年8月,公社全部改称为乡,大队更名为村。年末有3镇、23乡,下辖25个居委会、265个行政村和雒城镇属1个蔬菜社。1985年,有3镇、21乡,下辖29个居委会、266个村和1个蔬菜社的村民委员会。1994年,有12个镇、12个乡、39个居委会、454个居民小组和267个村、2485个村民小组。
什邡:
1950年,将民国时的3个区调整为5个区,16个乡增为17个乡,改保为村,改甲为组。
1951~1953年,分四批土地改革并调整乡,仍为5区,下辖32乡。1956年1月,撤销平坝各区公所,将原第五区的三河、红白、八角等乡所在山区改建为三河区。全县有3镇(方亭、蓥西、永兴)和元石、回澜、皂角、禾丰、双盛、兴隆、马井、隐峰、四平、蓥西、和兴、民主、龙居、湔氐、灵杰、永兴、三河、八角、红白等19乡。
1956年,和兴乡并入四平乡。1958年10月,建置政、社合一的前锋、星星、隐峰、马井、回澜、禾丰、皂角、儿石、双盛、兴隆、灵杰、永兴、三河、方亭等14个公社。1959年至1960年调整划小为19个公社。1981年改社为乡。1983年8月后,下辖乡村比较稳定。1994年,有17个镇、3个乡、253个村、1914个村民组。城镇有41个居委会,辖228个居民组。
绵竹:
1950年6月,行政区划为5区、1镇、20乡。一区,驻中城镇,辖中城镇和东北、西南乡;二区,驻汉旺,辖汉旺、兴隆、拱星、马尾、九龙乡;三区,驻土门,辖土门、广济、玉泉、遵道乡;四区,驻清道,辖清道、板桥、新市、观鱼、孝德乡;五区,驻富新,辖富新、五福、什地、绵远乡。年冬,改为7个区,仍为1镇、20乡。
1951年,阿坝州茂县清平乡划归绵竹县第二区。1952年,什邡县新市乡划归绵竹县第四区,更名为新胜乡。
1953年,清平乡划出四个村,新建天池乡,归第二区管辖。1954年,又划小一些乡。至年木,有7区、1镇、29乡。1955年,撤销第七区。1956年,撤并4个乡,撤销6个区,个县为l镇、25乡。1958年10月,成立政社合一的19个人民公社,下辖215个管理区(后改大队)、1012个生产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改革委会为乡、镇人民政府。1983年12月7日,德阳市政府将绵竹县汉旺镇划归德阳市城区办管辖。1985年3月,汉旺乡并入汉旺镇,属德阳市市中区管辖,由绵竹县全权代管。1989年1月,汉旺镇划归绵竹县管辖。1994年,绵竹县辖24个镇、2个乡、263个村、1863个村民组及35个居民委员会、345个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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