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3名小学生在18楼楼顶嬉闹(一名13岁的红衣少年在高速路车道上缓行)

12月27日20时50分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十七大队竹海警组巡逻民警接到报警称:在S41遂宜毕高速双河至龙头路段处,有一名少年在小车道上行走,情况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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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接警后立即拉响警报急速往龙头方向驶去,并通知距离行人路段较近的石海警组巡逻人员加强路面监控。随后,民警又联系监控中心关闭梅硐收费站及双河收费站进站口,以此减少主路线的车流量。

21时许,石海警组巡逻民警在S41遂宜毕174公里路段处发现一名穿着红色衣服的少年正在小车道上缓缓前行,旁边过路车辆无不紧急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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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一名民警在后方警示,一名民警马上用喊话器叫该少年停下,并立即上前将其拉到应急车道。经了解,这名少年13岁,系长宁县双河镇人,因和父母吵架才离家出走上了高速。紧接着,民警将其带离高速。

21时10分许,民警将少年带到龙头收费站。通过民警耐心询问,少年说出了离家出走的具体原因:原来他想要一部智能手机,多次要求父母购买,但父母不想耽误他的学习并未满足要求。27日下午,少年再次被父母拒绝后便负气离家出走,上了高速公路。

民警对其进行情绪安抚和教育,少年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回去后会听父母的话,少玩手机认真学习。期间,民警联系了少年的家属,并拿出干粮给他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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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时50分许,少年的父亲在龙头收费站见到孩子后,握着民警的手表达了感谢之情,同时也表示以后会好好看管、认真劝导孩子。随后,少年也对父亲鞠躬并表达歉意,保证以后不会离家出走,父子俩重归于好。离别之际,父子俩给民警鞠躬,再次表达了感激之情。

四川高速交警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者将被处以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或非机动车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

李富强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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