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去世奔丧礼节(连襟的父母去世)
宋家三姊妹剧照
“连襟”与“妯娌”想对。兄弟的妻子之间称妯娌,姐妹的丈夫之间称连襟。实际生活中,连襟之间,妯娌之间,因为兄弟、姐妹相互之间较为亲密,加上年龄相仿、生活经历相似等因素,相对来说,走得都很近。爱屋及乌。所以,家庭有事,都像亲人一样,非常主动,上前帮忙。这在生活中很常见,也很正常。
“连襟”的父母去世,按礼需要奔丧吗?上门吊丧的,礼仪上有位置和位分吗?我们结合丧礼规范文本的要求,讨论一下这个问题,供大家参酌与评述。
1、按古法伦理规制,任何一个人,都是生活在特定家庭中的人,这个人所有社会亲戚亲缘关系都是首先是这个家庭与其他家庭发生的关系,丧事礼仪就是以家庭关系为规范对象的
啥意思呢?就是说,亲戚是怎么来的,是婚姻关系带来的。而婚姻关系首先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家庭之间有婚姻关系的,就是亲戚;没有婚姻关系的,就不是亲戚。
对于任何一个生活在特定家庭中的人来说,其亲戚关系就两个来源:一是本姓家庭嫁出去的各辈女性,包括姊妹、姑母、姑祖母,女儿、孙女、重孙女等,就是说,已嫁女及其家人是亲戚;二是外姓家庭嫁入本姓家庭的各辈妻子,包括母亲、祖母、曾祖母,儿媳妇、孙媳妇、重孙媳妇等等,就是说,各辈配偶及其娘家人,也是亲戚。一般习俗认为,已嫁女家为亲,娘家人为戚,合起来就是亲戚。除此之外的,都不是亲戚,都是朋友。
按《仪礼---丧服》的规定,家有丧事,按规定奔丧、有丧服和丧位并按规定居丧的人员,除本姓家庭人员之外,就是亲戚人员,即娘家人和已嫁女家人。其他人员都是无服人员,按规定不需要丧服居丧的。
由此可见,连襟之间因为妻子是姊妹,所以是亲戚。连襟家庭与妻子家庭之间是有婚姻关系,是亲家,所以是亲戚关系。但连襟家庭相互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即不是亲戚家庭。也就是说,连襟的父母与连襟妻子娘家父母之间是亲戚关系,但连襟父母相互之间没有关系。
所以,连襟其中一个的父母去世,其他连襟按规定是没有礼仪位分的,即不需要奔丧和丧服居丧。可以上门吊丧,但是无服人员,即不属于亲戚,而是朋情。
小乔与大乔剧照
2、历史上,连襟关系一直都不作为亲戚关系,而作为裙带关系,就是说,连襟虽然不亲,但是走得很近,换句话说,对于连襟关系,走得近的啥都有,不走动的啥都没有
连襟的称谓始于唐代。但连襟作为一般居民生活的普遍称谓,到北宋之后才流行起来。骆宾王《秋日与群公宴序》有:“既而誓敦交道,俱忘白首之情;款尔连襟,共挹青田之酒。”这是连襟一词最早的出处。
在《尔雅---释亲》中有;“两壻相谓为亚。”意思是说,连襟之间相互称亚。在《诗经—小雅---节南山》中有:“琐琐姻亚,则无幠仕。”意思是说,那些猥琐宵小的裙带姻亲,就不该给他们高官厚禄。
从居民生活的角度来说,连襟是很形象的称谓。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姊妹两人用同一块布料裁剪制作的两件衣裳,分别给了各自的男人,岂不是“连襟”吗?所以,在民间,大多数人称姐妹们的丈夫为连襟,也有的地区称之为连翘、一担挑等。历史上,连襟的著名人物很多,如小乔大乔之周瑜、孙策,宋家三姐妹之孔祥熙、孙中山、蒋介石等等。
归结一下。连襟父母去世的,按礼不需要奔丧。但可以上门吊丧。具体根据当地习俗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操作。但要注意两点:其一,丧礼是最重的礼仪,奔丧吊丧是自觉自愿的,不能从吃亏讨巧的角度考虑问题,去了就认认真真地去,不去就理直气壮地不去,没必要做任何解释。其二,礼仪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所以,礼仪肯定是有来有往的,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
宋氏三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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