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五个突出以立法明确科学追责)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最明显的特点和亮点是‘五个突出’”9月25日,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对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最明显的特点和亮点是‘五个突出’。”9月25日,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对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
喻树长说:“‘五个突出’即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责任落实、突出高危行业、突出监管执法、突出协调配合,责任更加明确,监管执法更加严明。”
如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界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具有最终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主要决策人。
“首次以地方立法明确界定应急管理综合监管职责。”喻树长说,《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对于一些新兴行业、领域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部门职责,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将‘一会三卡’制度上升为法规。”喻树长说,《条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在班前会上交接当班安全事项,由班组长或者交班人员向作业人员提示安全风险,讲解安全行为规范;对风险较大的岗位还应当制作岗位安全检查卡、安全作业卡、应急处置卡,告知岗位安全检查要点、安全作业流程、应急处置方法,并组织实施。
同时,《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等。如《条例》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解决等。
以立法明确科学追责。《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根据岗位职责,对照责任、权力清单以及监督检查计划,综合考量履职情况、履职条件、主观过错、产生后果、因果关系等因素,确定相关责任。
(一审,张尚武;二审,李志林;三审,邓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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