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夫妻一方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延期支付或者以其他方式抵消抚养费。 接下来,今日律司小编给你协议离婚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关于详情的答案。 希望能帮上忙。
更多法律纠纷的问题可以点击 『今日律司』小程序,免费咨询。 一、协议离婚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1 .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受抚养人约定延期支付或者以其他方式抵消抚养费。 但是,如果你没有财产也没有支付能力,对方就要承担养育的全部责任。
2 .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判决履行。 这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父母的基本道德。 《执行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的法律文书和民事制裁决定,初审法院可以移送执行机关执行。 也就是说,包括赡养费、扶养费和扶养费内容在内的有效法律文书,法院无需申请即可直接强制执行。
3 .儿童保健费用金额可根据儿童实际需要、父母双方承受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托儿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20%至30%的比例支付。 托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负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子女津贴额。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减上述比例。
二、与抚养费有关的案例介绍
申诉人是私人医生,在惠州市惠城区金龙工业区有私人诊所。 2000年9月期间,被上诉人经他人介绍与申诉人见面,并前往申诉人诊所工作。 此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成为朋友,开始同居。 2000年农历12月底,因双方发生冲突,上诉人提出中止双方关系,被上诉人离开惠州市回龙川老家,中止双方同居关系,但被上诉人离开上诉人时已怀孕。 2001年8月13日,申诉人从龙川县涿城镇人民政府获得结婚证。
2001年9月12日,申诉人在惠州市红十字医院还生下了少女秀。 上诉人接到被上诉人住院分娩的消息后,拒绝到医院就诊,而且被上诉人不承认所生女孩与她有任何关系,并表示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诉人的这种态度令被上诉人极为不满。 2001年10月23日,被上诉人在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抚养费5万元,住院分娩和产后费用5000元,青春损失1.5万元。 一审被上诉人将子女抚养费提高到600O元,放弃青春损失1500元的主张。 上诉人在一审中也承认自己是女孩的父亲,愿意为被上诉人的住院分娩支付915.50元的住院费。 二审期间,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所生子女无异议,但要求按月支付抚养费,标准为每月200元。
法律分析:肖也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私生子。 申诉人对此没有异议,应予确认。 作为萧也的父母,上诉人和被上诉人都有义务抚养萧也。 表演也还处于哺乳期,和被上诉的人一起生活是明智的。 上诉人负担著也的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著也独立生活为止。 因为萧也现在住在龙川,上诉人在惠州市,离得很远,萧也不好每月支付生活费,萧也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因此,一次性支付一审判决正确,我院维持。
总的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断: 1。 萧也是非婚生子女,2001年9月出生,由原告钟小玲抚养。 被告叶文玲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应承担子女抚养费6万元。 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钟小玲。 二、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住院医疗费915.50元。 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710元。 原告预付的受理费710元不予返还,由被告承担,案件执行时被告径向返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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