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人攀比各自的造化不同(和光同尘不亲近)
和光同尘,是谦和与中和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指不露锋芒,与世无争的平和处世方法。和、同:混合。和光:混合各种光彩;同尘:与尘世相同。本意是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体现。出处《道德经》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是一种处世态度,入世之法,并非同流合污,褒义词。是有「和其光,同其尘」之心灵;对别人要有宽恕之量,对谤语要有忍辱之量,对忠言要有虚受之量,对事物要有容纳之量。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所以需“和光同尘”。《晋书·宣帝纪论》:“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
老子撰写《道德经》于嵩山,他的思想融合了中正安和,作为有智慧的人不会夸夸其谈,夸夸其谈的人没有智慧;堵塞沟通知识的穴窍,关闭传递知识的门窗;锉掉自己的锋芒,解脱自己的纷扰;蕴藏自己的光彩,混同自己于尘世之中;这就叫作高深微妙的玄同。所以既不可能跟他亲近,也不可能跟他疏远;既不可能使他获利,也不可能使他受害;既不可能使他尊贵,也不可能使他卑贱,因此,就为天下人所重视。
成语“和光同尘”:指不露锋芒,与世无争的处世态度。和:使平和。同:混合。和光:混合、调和各种光彩,使得不光耀突出;同尘:与尘世相同。本意是道家无为而治思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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