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曾用石补天(于鹏)
“金玉”、“木石”补说
文 | 于 鹏
[内容提要]本文是《“金玉”、“木石”新说》的补充。《新说》分三个部分,本文重点补说第二部分:薛姨妈、王夫人、元春、贾母、凤姐等并未参与“金玉”、“木石”之争,一些读者、研究者想象的家长围绕“金玉”、“木石”的争斗在原著中并不存在。文末论述“金玉结合”与家长强令、政治婚姻、争权夺利等并不相干,并分析《红楼梦》解读中的“阴谋论”。
[关键词]金玉、木石、守护神论、阴谋论、薛姨妈、王夫人
本文是拙文《“金玉”、“木石”新说》 [1](以下简称《新说》)的补充。《新说》分三个部分,本文重点补说第二部分:家长从未参与“金玉”、“木石”之争,一些读者、研究者设想的家长围绕“金玉”、“木石”的争斗完全不存在。
先从薛姨妈说起。
薛姨妈与黛玉
《红楼梦》第五十七回,薛姨妈说要将黛玉说给宝玉:
紫鹃忙也跑来,笑道:“姨太太既有这主意,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薛姨妈哈哈笑道:“你这孩子,急什么?想必催着你姑娘出了阁,你也要早些寻一个小女婿去了。”紫鹃听了,也红了脸,笑道:“姨太太真个倚老卖老的起来。”说着,便转身去了。黛玉先骂:“又与你这蹄子什么相干。”后来见了这样,也笑起来,说:“阿弥陀佛!该,该,该!也臊了一鼻子灰去了!”薛姨妈母女及屋内婆子、丫环都笑起来。婆子们因也笑道:“姨太太虽是顽话,却倒也不差呢。到闲了时,和老太太一商议,姨太太竟做媒保成这门亲事,是千妥万妥的。”薛姨妈道:“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
紫鹃跑过来“笑”道,薛姨妈哈哈“笑”道,紫鹃红了脸“笑”道,黛玉也“笑”起来,薛姨妈母女及屋内婆子、丫环都“笑”起来,婆子们也“笑”道……不长的一段文字,曹雪芹连用六个“笑”字,可谓其乐融融。然而薛姨妈对紫鹃的玩笑却惹怒了一些后世读者,他们责怪薛姨妈为何不马上去说,还把紫鹃的话头拦住,“口不应心”甚至“狡诈”、“老滑头”、“老奸巨猾”等词纷纷甩向薛姨妈。一句玩笑(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没上心吧)有那么大罪过吗?更别说,之后薛姨妈还应了婆子们的话——“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有人说后来没践诺,问题在于我们目前看到的只是前八十回。
薛姨妈为何不听紫鹃的话立刻去说?真实原因后来兴儿对尤三姐说得明白:“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第六十六回)因为“都还小”,并不着急,才有“你这孩子急什么”之语,只不过薛姨妈趁机开了个玩笑。至于林姑娘多病,当然不能当着黛玉在潇湘馆公开说,但紧接着便有薛姨妈对黛玉的悉心照料:
贾母又千叮咛万嘱咐,托他照管林黛玉,薛姨妈素习也最怜爱他的,今既巧遇这事,便挪至潇湘馆来和黛玉同房,一应药饵、饮食,十分经心。黛玉感戴不尽,以后便亦如宝钗之呼,连宝钗前亦直以姐姐呼之,宝琴前直以妹妹呼之,俨似同胞共出,较诸人更似亲切。(第五十八回)
后来宝玉生辰大家闹得晚,“薛姨妈打发人来了,接黛玉的”。(第六十三回)因薛姨妈“挪至潇湘馆和黛玉同房”,见时间不早便遣人来接黛玉,小说以此呼应“慈姨妈爱语”之回目及“素习最怜爱”黛玉之前文,短短一句,却是妙笔。列藏本有混入正文批语赞曰:“奇文,不接宝钗而接黛玉。”然而有人不这么看,认为:
……这句评语正是揭穿了那位老奸巨滑的薛姨妈善买人心的伎俩。诚然,造成宝黛爱情悲剧的是惨酷的封建礼教,而这位“慈姨妈”正是促其实现的重要角色之一。……虽然她虚伪地口口声声愿作媒妁促成宝黛婚事,实则相反,她为了自己的女儿能安稳地成为宝二奶奶,到处打埋伏,拉拢人,竭力讨好于老祖宗贾母。最后薛(血)姨妈终于笼络住纯洁的、毫无生活经验的孤女——黛玉,使其不得不含恨地任凭薛姨妈等人摆布。总之,被点掉的这句批语可以称之为“诛心之论”也。 [2]
读者可将这话与上引第五十八回的小说原文作一对比。薛姨妈“虚伪”,写“慈姨妈”、“薛姨妈素习也最怜爱他(黛玉)”的曹雪芹总不会也不实吧!这段话(而非原批语)“诛心”薛姨妈的同时,也把“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当成了“纯洁的、毫无生活经验的孤女”。原文的“黛玉感戴不尽,以后便亦如宝钗之呼……”,则被说成了“不得不含恨地任凭薛姨妈等人摆布”,真不知论者从何处看到了“含恨”二字!说到底,不是小说写得不明白,而是“薛姨妈一心为了自己的女儿成为宝二奶奶”的偏见让论者对书中的明文不愿面对:无论薛姨妈说什么、做什么,也无论曹雪芹怎样评价,他们就是两个字:“不信”,不是“虚伪”便是“反语”。书中笑声不断,黛玉感激不尽;一些读者却处处“含恨”,如此解读出来的《红楼梦》去曹雪芹作品的“其中味”远矣!
遗憾的是,类似读法并非个别,从清代评点派开始,一直到当今可谓层出不穷。2016年首演的英文歌剧《红楼梦》连凤姐的角色都予以删除,却塑造了一个一心促成金玉姻缘、破坏木石前盟的薛姨妈,而所见剧评尚无人对此提出异议,从中亦可见此类观念的现实影响力之深之大。是什么原因让这许多读者、研究者弃小说明文而不顾,深深陷入“阴谋论”中,是值得深思的。
王夫人与黛玉
《新说》曾举黛玉本人所感的三处文字说明王夫人其实对黛玉甚好,这里再补充几处:
见黛玉来了,便往东让。黛玉心中料定这是贾政之位。因见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黛玉便向椅上坐了。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
——初见亲切(第三回)
“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晚间你看见便知。你只以后不用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黛玉亦常听见母亲说过,二舅母生的有个表兄,乃衔玉而诞,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外祖母又极溺爱,无人敢管。今见王夫人如此说,便知说的是这表兄了。
——向初来的小女孩叮嘱不要沾惹自己那淘气小男孩,与贾敏对女儿所说完全合拍(第三回)
王夫人见了林黛玉,因问道:“大姑娘,你吃那鲍太医的药可好些?”林黛玉道:“也不过这么着。老太太还叫我吃王大夫的药呢。”
——关心问药(第二十八回)
黛玉便拉王夫人道:“舅母听听,宝姐姐不替他圆谎,他直问着我。”王夫人也道:“宝玉很会欺负你妹妹。”
——王夫人非善玩笑之人,这里是少有的玩笑之辞(第二十八回)
原要还把你姊妹们的新衣服拿两套给他妆裹。谁知凤丫头说,可巧都没有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我想,你林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原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去妆裹,岂不忌讳。因为这么样,我现叫裁缝赶两套给他。
——了解“你林妹妹”有心,担心忌讳,便放弃原计划,准备另给金钏儿做两套。宝钗愿提供衣服,王夫人亦问了声“难道你不忌讳?”同是作为长辈优先为对方考虑之意(第三十二回)
这日午间,薛姨妈母女两个与林黛玉等正在王夫人房里大家吃西瓜呢。
——日常亲密无间(三十六回)
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王夫人道:“我们不吃茶,姑娘不用倒了。”林黛玉听说,便命丫头把自己窗下常坐的一张椅子挪到下首,请王夫人坐了。
——怕劳动林姑娘一一奉茶(第四十回)
偶值雪雁从王夫人房中取了人参来……
——《新说》曾言,王夫人是黛玉口中对其用燕窝粥没话说的三个人之一(另两位是贾母和凤姐),这里我们看到人参也是雪雁从王夫人房中取出的。(第五十七回)
然而,便是举再多的例证,也还是会有读者不以为然的。王夫人不喜黛玉、王夫人破坏木石姻缘的观念在一些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新说》提及一些佚稿研究学者的相关主张,不再赘述,这里再以改编作品为例:“小戏骨”《红楼梦》第一集黛玉进府,老太太对黛玉说最疼其母,镜头给了一个王夫人面露不满的特写镜头——小朋友的表演当然是叔叔、阿姨教的,这里编导给原著加了料。无独有偶,李少红执导的2010版电视剧《红楼梦》第十三集也给王夫人添了戏:黛玉和宝玉大吵时,王夫人阴沉着脸当着黛玉领宝玉离开,还甩下一句“我们回家”(作为黛玉的舅母,真有万般不满也不该如此,别说王夫人,懂点礼貌的长辈就明白其中的道理)。改编作品不约而同地加王夫人和黛玉矛盾的戏,反映了两个问题:第一,王夫人、黛玉不和的观念大有市场;第二,虽然有此观念,但原著的佐证依据却不足,否则如何用得着自行添加?仅仅在这里加戏还不算什么,关键是结局部分,王扶林执导的1987版电视剧的改编本(也是目前流传的版本)将王夫人进宫请旨宝玉、宝钗结婚作为黛玉死亡的原因,1996年台湾华视电视剧情节类似,英文版歌剧也同样编创了“宝玉和黛玉陷入爱河,但遭到宝玉母亲王夫人的反对,她命令他与宝钗结婚”[3]的情节。
那么,为何王夫人与黛玉不和的观念如此深入人心呢?根源在于续书树立了家长用金玉姻缘破坏木石前盟的观念,而这种观念使一些否定续书的佚稿研究者也深受影响,并随着87版电视剧、《百家讲坛》的传播影响越来越大。有了家长以金玉姻缘破坏木石前盟的观念,又否定主谋者是贾母、凤姐(那就和后四十回一样了),王夫人和薛姨妈就成了最佳主谋人选。薛姨妈是宝钗的亲妈,王夫人是薛姨妈的亲姐姐,单凭这身份,一些读者对她们便早已有了定论。薛姨妈如何关心黛玉都被一些人认为是假的、是阴谋,王夫人对“金玉”、“木石”没有任何言行却被认定破坏“木石”、赞成“金玉”,都源于此。
有了这种成见,上述王夫人待黛玉甚好的例证也会被别样解读,甚至还会有各种发挥。如说给黛玉让座是引黛玉坐贾政的座位,是王夫人下的套(无语);说王夫人问药是嫌弃黛玉药罐子(其实黛玉一进府众人便问黛玉常服何药,问药问咳疾亦是宝玉不只一次之作为);说你林妹妹素日“有心”其实是不喜黛玉“多心”(直接把“有心”引作“多心”也不少,事实上,说黛玉“多心”最多的同样是宝玉);不让黛玉倒茶是当面给黛玉难堪(作为舅母,即使为礼貌起见,会在潇湘馆当着众人给黛玉难堪吗);更有想象力丰富者,说吃茶是做媳妇,不吃茶是暗示不让黛玉做媳妇(谁不吃茶?是黛玉吗);说初见的叮嘱其实是上来就让黛玉离自己儿子远着点。黛玉年龄尚幼,行事又处处小心,并无不妥,为何如此呢?又解释说因为王夫人与贾敏早就不和(“小戏骨”的加戏就源于此,英文歌剧更是直接编创相关剧情[4] )……而元春端午给二宝相同的礼物,更是先解释成暗示婚姻,又猜测元春必是受了王夫人指示(若问证据,答曰:暗示不需要证据);还有说王夫人请宝钗照管大观园是让将来的儿媳妇实习的(王夫人的关系是否能请黛玉帮忙且不言,就算真请了黛玉,是否又有不体谅病体致其犯咳疾之责呢);另有说王夫人的丫环金钏儿、玉钏儿暗示王夫人向往金玉姻缘的(金钏儿被王夫人撵走因而自杀可又暗示什么)……加到一起,理由似乎也不少,却是实证一概皆无,全靠脱离文本的主观臆断。
下面一段王夫人的话要稍作讨论:
上次我们跟了老太太进园逛去,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第七十四回)
论王夫人与黛玉不和,这一段是经常被引用的,引者以此证明王夫人如厌恶晴雯一般厌恶黛玉。其实,只要不带先入之见就能理解:这里王夫人只是向凤姐打听晴雯此人,而恰巧事实上晴雯的眉眼确实和黛玉有几分相像而已,书中描写完全没有显示出什么王夫人厌恶黛玉之意。这一句正文有相关脂批,却并未提及此意就是明证。“你林妹妹”是王夫人对凤姐称黛玉的习惯用法(书中先后四次),透着亲切熟悉,若也想得那么多,“你林妹妹”岂不也暗示对凤姐的不满。
元春与宝钗
和王夫人、薛姨妈不同,贾元春被视为支持“金玉”、破坏“木石”的主谋,根本原因不是因为亲戚关系,而是因为她在端午节赐予了宝玉和宝钗完全一样的礼物,黛玉的则只和三春一样(第二十八回)。虽然家长明显不认为此事涉及婚姻(如贾母让张道士在外面寻找哪怕家里穷的人选,后来又想把宝琴说给宝玉,薛姨妈赞宝玉、宝琴好亲,又出主意把黛玉说给宝玉等。若元春赐礼是有意二宝的暗示,这个暗示实在太失败了),但毕竟元春的礼物本身是客观存在,难免让人犯疑她什么意思。正是为此,相当部分的佚稿研究者,大部分的当代续书作者,包括不少改编作品(87版和96版电视剧及英文歌剧),都把元春赐婚二宝(说实话,娘娘赐婚着实少见)作为金玉姻缘破坏木石姻缘的关键一环。当然,亦有反对意见,如张志先生以为:
元春赏赐礼物是有一个原则的,即是依据长幼、亲疏关系来确定多少,除宝玉外,凡多出者,都是她的长辈和姨亲,如老太太、太太、薛姨妈及宝钗,……对贾府的姐妹,元春赏赐的是一样的礼物。黛玉的礼物与贾府姐妹的相同,正好说明元春把有贾府血统的黛玉当成了自己家里的成员。……从封建宗法血缘亲疏关系来看,黛玉与宝钗相比,跟贾家更为亲近……黛玉有一半的贾家血统,而宝钗没有。作为姨姊妹的宝钗或许在元春看来更像是家里的客人,是客人就得以礼相待,因为贾家是“诗礼簪缨之族”嘛。多送一份礼物给宝钗就像多送一份礼物给薛姨妈一样(多少还是有别),也不算违忤礼制,当然也没有传递更多的什么信息。 [5]
蔡义江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他从针对此事的“金姑、玉郎是这样写法”的脂批说起:
其实,小说所有重要情节,作者都预先有某些暗示或伏笔,这里也可算是点金玉姻缘的地方,所以批语只说“金姑、玉郎”,并不暗示其他(因为这婚姻是黛玉死后自然的结果,倒不在于谁的主意),若果真是元春取钗弃黛,决定了宝玉的命运,批语就不会这样批了。元春赐宝钗之物与宝玉一样,“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同”完全是出于世俗之礼。因为从亲属的血缘关系上说,黛钗毕竟有亲疏之分,黛玉可以视同自己的姊妹,宝钗多少带点“客”的成分,客气些,理所当然。宝玉不从这方面想,且处处偏袒着黛玉,所以才说“别是传错了罢”。 [6]
笔者在此不准备解读事情本身,只是探讨一个问题:元春后来有机会干涉宝玉婚姻吗?
在此笔者也做些“探佚”,列表推演八十回后贾府在抄没之前的大事。为了方便,我们把原著八十回写的最后一年称为“80末年”,之后的一年称为“80后元年”,其后为“80后二年”、“80后三年”。原著写到80末年秋后(“池塘一夜秋风冷”):
为何表中说元春死于“80后元年”呢?因为秦氏托梦凤姐预言“三春去后诸芳尽”(“诸芳”当指秦氏本人之外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人),探春远嫁、迎春死亡的时间是没有争议的,若非连续“三春去”(例如在元春之前黛玉先死),秦氏的预言就落空了。元春既死于黛玉之前,她又怎可能赐婚?元春死时,“望家乡路远山高”,可见是远离京城之时,远离京城,自身难保(便是在京,其时主要思虑的也该是“天伦退步抽身”一类事,若薛家是另外的势力或者还有政治联姻一说,而薛家是早与贾家“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的”),如87版电视剧设计的那般王夫人进宫向元春请旨是根本没有条件的。从表中“80后二年”的时序中可以看到,原稿黛玉死时宝玉根本不在身边 ,[7]哪有宝玉人在外边,这边元春(即使不考虑“望家乡路远山高”)去赐婚的道理?总之,原稿元春先死,黛玉后亡且亡故时宝玉不在身边,最后才是金玉结合。元春(包括一些人猜测的王夫人、薛姨妈联合元春)赐婚以“金玉”破坏“木石”,都是不可能之事。
受各种因素(续书、电视剧等改编作品、教科书及一些研究者的论述)影响,不少读者认为“金玉”结合是家长强令、政治婚姻,是争权夺利的产物,是薛家以富贵攀附权势。而笔者以为,依曹雪芹的意思,恰恰相反,金玉结合属双方自愿,而且是患难中的结合。从上述年表中我们亦可判断“金玉”结合的具体时间:如果不认为是在抄没之后,那么金玉婚事只能在抄没前夕。那时贾府还有什么?娘娘在京外死了,靠山没了,经济上穷困(第七十回刚过就靠卖东西支撑,王夫人自己都要省俭,何况又过了两年),薛家人再不敏感,对贾府状况不佳、繁华不在总会有所感知吧!如此之贾家,薛家还有攀附的理由吗?可见“金玉”结合没那么多附加的东西,完全是出于“金玉”的自愿,自愿之人包括宝钗,也包括宝玉。黛玉此时早已亡故,宝玉曾经坚决的抵制,时过境迁都变成了无奈。
“……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第五十八回)
这话是后来宝玉与宝钗结合的理由,故曰合了宝玉“呆性”。其时贾府状况不佳,宝钗的状况也强不到哪去:年龄大了,入宫早不可能。“玉不光”和“金无彩”还真是一对。这般境地哪里还谈得到家长强令、争权夺利的政治婚姻?哪里还有以富贵攀附权势的可能性!所谓“金玉结合是家长强令、政治婚姻,是争权夺利的产物,是薛家以富贵攀附权势”,都是伴随“金玉”与“木石”争斗、金玉姻缘破坏木石姻缘而产生的观念,虽然流行多年,笔者却是不以为然的。
贾母与凤姐
贾母和凤姐,是后四十回续书中破坏木石姻缘的主谋。然而,在一些不承认后四十回续书的佚稿研究者笔下,还有一些改编作品(如上述87版和96版电视剧及16版英文歌剧)中,则走了另一极端——将贾母和凤姐(尤其是前者)看成了木石姻缘的守护神(有些研究者笔下,贾母更成了和金玉姻缘斗争的主将),笔者以为这同样是大有问题的,不少地方都存在着过度解读。
第二十九回,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答复:
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的。
对此,有分析认为:
“宝玉命中不该早娶”不过是老太太的借口罢了,她是想拖住众人提亲的话头,等着她的外孙女黛玉再长大一些,那时她再开口促成“木石姻缘”…… [8]
说“宝玉命中不该早娶”只是借口并没有直接证据;若仅是推测,癞头和尚秉承天意真给贾母算上一命(天意宝玉就是不能早娶)或许还更合理些。如果真是为了拖住众人提亲的话头,让张道士在外面打听着模样儿配得上的“来告诉我”的话反倒不该说了。退一步说,即使真是借口,也难说贾母是为了促成木石姻缘,那样又如何解释贾母后来(在第五十回)要把宝琴说给宝玉?其实,单单贾母要把宝琴说给宝玉这一节已经可以说明,至少在此之前,贾母还未考虑过黛玉和宝玉的姻缘。此之前的种种所谓守护神的分析——如上述的借口说(还有人进一步说贾母是故意以此回击元春暗示的金玉配),凤姐开二玉玩笑是代表贾母为木石配造势等等,全都有些一厢情愿。或许是贾母要给宝玉、宝琴说亲之事对守护神论打击过大,守护神论者纷纷否认贾母真想把宝琴说给宝玉:有人说贾母根本没想琴、玉结亲,是薛姨妈理解错了。那么贾母想把宝琴说给谁呢(还能是凤姐同样看好的一对)?却又说不出合适的人选,有人竟然说贾母想给甄宝玉做媒,可惜贾母了解甄宝玉的脾气、相貌甚至年龄、姓名都是在这之后的第五十六回。又有人说贾母不可能不知薛宝琴是进京发嫁的,这也不符合事实:因为贾母一见宝琴就表示“要养活”——若知道去发嫁,有丈夫的人又何须老太太养活;另贾母打听宝琴生辰八字,薛姨妈婉言告知宝琴是去发嫁,书中明言贾母“听见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可见之前她根本没听见宝琴已有人家。又有人说贾母既要宝琴许宝玉,就不该逼王夫人认干女儿。其实书中叙述得明白,老太太让王夫人认女时尚未有求亲之意,后来看宝琴立雪比画还好看才生许婚念头。还有人说既然认了干兄妹就不能再结婚,《红楼梦》中没有那种规矩——真要有那规矩,书中的薛姨妈岂有不知之理,又怎能先度贾母为宝玉求配,后又直接对黛玉说出来。更有甚者,说贾母这么做是向薛姨妈表明宁愿宝琴也不要宝钗,这实在太过一厢情愿了!薛姨妈听贾母求配后“心中固也遂意,只是已许过梅家了”,为了老太太的面子也不明说,只是婉言介绍了宝琴已许人的事实;贾母若如此弯弯绕给薛姨妈耍心眼,实在配不上薛姨妈的真心——木石姻缘的守护神当不至如此吧!
元宵佳节,史太君破陈腐旧套,对佳人才子之书进行了一番批驳:
贾母笑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得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看他是才子,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环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环?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第五十四回)
由于话中对未经父母私谈恋爱的佳人的否定,引起了读者的种种猜测。猜测分三种:第一种认为贾母“是针对想‘终身大事’、搞‘儿女私情’的小姐(黛玉),下了明确的警告和禁令!” [9]第二种认为贾母如此是为支持“木石”而“敲打”宝钗,“宝玉在‘负荆请罪’时又确实夸赞宝姐姐‘通今博古’,这和贾母所说的‘通文知礼’如出一辙”。[10] 第三种认为这是贾母“对当时关于贾宝玉的流言蜚语做了一次严肃的澄清”。[11] 三种看法各不相同,却都默认了一个前提:贾母醉翁之意不在酒,借书中言说贾府事。而笔者以为,大过节一派欢乐气氛中,贾母当着众人借题发挥无论警告谁,都显得心机过深了,效果也未必好:当众警告黛玉属于亲人矛盾公开化,失智;当众敲打宝钗属于对亲戚不友善,失礼;而当众澄清流言蜚语,搞不好会越描越黑——此地无银三百两。私下的流言是难以用权力制止的,更何况主批“佳人”也难以让人联想到宝玉。
相比之下,还是庚辰本的本回回前脂批更显作者本意:
首回楔子内云“古今小说千部共成一套”云云,尤未泄真,今借老太君一写,是劝后来胸中无机轴之诸君子不可动笔作书。
笔者以为,相对脂批作者,猜疑者都有些想多了。不过话说回来,作者即使借贾母批才子佳人俗套,也要考虑言谈话语适合贾母的脾气秉性。以贾母对未经父母的佳人私定终身表现出的态度看,很难相信她会在知晓二玉恋爱的情况下去做什么守护神(如上述第二种猜测那般)。所谓“二玉事上下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是众人看他二人合适,并非众人知晓两人的恋情。贾母曾言:
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解。我为此也耽心。每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及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第七十八回)
一派轻松的言辞间,亦可看出至少到前八十回为止,贾母对宝玉与黛玉之间的关系并无觉察。 [12]
“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了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第五十七回)
《新说》认为对紫鹃此话存在断章取义地误读,话不重叙。紫鹃当时主张老太太做主,是因为黛玉父母双亡,主事者仅贾母一人(有了薛姨妈这个干妈是之后的事)。由紫鹃之言,不少人还设想了贾母早亡,黛玉因而被欺负的后文。其实,说贾母早亡并无力证,脂批也没有这方面暗示——并不是年龄大了就一定会早亡,刘姥姥比贾母大了好几岁(见第三十九回),却可以在抄家之后救巧姐。第七十六回,贾母对尤氏说“可怜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庚辰本脂批:“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赦死期也。”从中可知,此后二年多贾赦即死。贾母能算贾赦死期,可见书中即使写她去世也当在距离二年多的贾赦之后。贾赦死事关抄家,则贾母即使抄家后亦当健在。历史上,曹家抄家迁往北京时曹寅之妻即尚在,[13]曹雪芹以熟悉的老祖母为原型写贾家抄家后的贾母作为也未可知。虽然历史不等于小说,但既然有现成的生活作为素材,作者又有何理由不用呢?
至于凤姐,说她是木石守护神,除了那著名的“吃茶做媳妇”(脂批是“贾府上下诸人”信定二玉夫妻,并非她一人——诸人皆信定,不需要守护神)的玩笑外并无明证。贾母要给宝玉、宝琴说亲,薛姨妈说明宝琴已有婆家的情况,凤姐立即凑趣:
凤姐也不等说完,便嗐声跺脚的说:“偏不巧,我正要作个媒呢,又已经许了人家。”贾母笑道:“你要给谁说媒?”凤姐儿说道:“老祖宗别管,我心里看准了他们两个恰是一对。如今已许了人,说也无益,不如不说罢了。”贾母也知凤姐儿之意,听见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第五十回)
可见凤姐纯为讨好贾母,于此并无什么明确、坚决的主张——真决定亲事,其实也轮不到她做主。凤姐对黛玉虽好,黛玉对这位二奶奶却有清醒认识。宝玉挨打:
这里林黛玉还自立于花阴之下,远远的却向怡红院内望着,只见李宫裁、迎春、探春、惜春并各项人等都向怡红院内去过之后,一起一起的散尽了,只不见凤姐儿来,心里自己盘算道:“如何他不来瞧宝玉?便是有事缠住了,他必定也是要来打个花胡哨,讨老太太和太太的好儿才是。今儿这早晚不来,必有原故。”一面猜疑,一面抬头再看时,只见花花簇簇一群人又向怡红院内来了。定睛看时,只见贾母搭着凤姐儿的手,后头邢夫人、王夫人,跟着周姨娘并丫环、媳妇等人都进院去了。黛玉看了不觉点头……(第三十五回)
宝玉有难,凤姐探望,本人之常情,黛玉却理解为她是“打个花胡哨”讨好贾母、王夫人,可见其对凤姐的看法。笔者不否认凤姐和黛玉关系不错,但黛玉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的聪明人(不是随便谁说两句好话就能骗得了的糊涂人),深知凤姐的为人与其善待自己的原因,尤二姐赚入大观园之时黛玉的反应亦可作个旁证:
园中姊妹如李纨、迎春、惜春等人皆为凤姐是好意,然宝、黛 [14]一干人暗为二姐担心,虽都不便多事,惟见二姐可怜,常来了,倒还都悯恤他。(第六十九回)
凤姐之心机,瞒过了贾琏、尤二姐、贾母、李纨等园中姊妹,却瞒不过黛玉,这是否值得以黛玉为“毫无生活经验的孤女”者深思?总之,黛玉与凤姐之间实在没有那么真诚与亲密。凤姐在木石姻缘中的作用,也实在没有一些人的理解的那么大。
如果说,关于薛姨妈、宝钗与金玉姻缘的阴谋论(伪造金锁、蒙骗黛玉一类)起于程高本产生之后的清代评点派;那么,猜测贾母、凤姐与王夫人、薛姨妈围绕“木石”和“金玉”明争暗斗的贾母守护神论,则盛于当代探佚学产生之后。守护神论继承了钗黛争婚、“金玉”和“木石”水火不容的续书意识,基本延续了评点派产生以来的宝钗、薛姨妈阴谋论,又在此基础上给“金玉”树立了一个以贾母为首的家长方面的对立面。有了这个对立面,亲戚间多少问候、玩笑、客气话与不经意都被过度解读成暗藏机锋的明争暗斗,使早已有之的红楼阴谋论反而得以发展与膨胀。守护神论自以为找到了区别续书的正确方向,事实上一些地方反倒与原著的精神就更加背离——毕竟,仅依后四十回续书理解,这方面还没有那么多臆想中的明争暗斗。
结 语
从本文和《新说》的引述中,读者已见了太多关于“金玉”、“木石”争斗的脱离原文的想象与主观臆断。根本不知宝玉和黛玉相爱的家长[15]之间,为了小儿女的婚事时时处处在言语间明争暗斗、打机锋,比宫斗剧还热闹,这真的是《红楼梦》要表现的吗?曹雪芹不是不写阴谋,曹雪芹详细地写过凤姐如何一步步把尤二姐置于死地,也写过赵姨娘如何暗算宝玉与凤姐,还写过夏金桂对香菱的陷害,但凤姐、赵姨娘、夏金桂幕后如何作为,阴谋实施者的言语与心理,曹公都是清清楚楚地展现给读者的,与臆想为主的阴谋论完全不同。以阴谋论解红楼,会把不知多少原著中善良、美好的人间情感(贾母和王夫人之间、薛姨妈和黛玉之间、王夫人和黛玉之间、宝钗和黛玉之间、本文未涉及的袭人与宝玉之间等等)都当成了虚伪与算计,把不知多少曹雪芹的明文当成反话,造成人物扭曲、情节扭曲……虽是解读前八十回,其主观随意性之大、与原著精神之偏离却绝不亚于一些走得过远的探佚(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是研究前八十回还是探佚,而在于研究态度是客观、严谨还是主观、随意)。如此解读红楼梦,原著中的大家风范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被“解”得消失殆尽了。《后宫•甄嬛传》是借鉴《红楼梦》产生的,其写阴谋与宫斗却有自己的特点。若将《红楼梦》解成了《后宫•甄嬛传》,岂不悲哉!红友邓文容在和笔者的交流中表示:
阴谋论是把小说降格的,成了宫斗戏的鼻祖了。再就是庸俗化,明显在向《金瓶梅》看齐。但从第一回作者交待的创作目的看,他不是要那样写的。如写情,区别滥淫与意淫,将男女之间的情写得纯洁,没有功利。那么其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曹雪芹有什么理由只写人性的算计和丑陋,而弃温暖光明的亲情于不顾呢!
把相关成见放下,把阴谋论丢开,以《红楼梦》的“表面文字”为准,多贴近文本,少些联想发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或许就是一部崭新的、不同格调的《红楼梦》。
注 释
【1】《红楼梦研究》(壹),四川师范大学电子出版社2017年版,第101—116页。
【2】 庞英:《列宁格勒藏抄本〈石头记〉批语初探》,《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十三辑,第355—366页。
【3】 范亚湘:《英文“红楼”唱得长沙人情未了》,《长沙晚报》2017年9月17日A05版。
【4】 盛宗亮:《因梦生情——歌剧〈红楼梦〉编剧初衷》,见《歌剧〈红楼梦〉笔谈》,《曹雪芹研究》2017年第4期,第132—138页。
【5】张志:《红香绿玉改题怡红快绿论析——兼论元春对宝玉婚姻的态度》,《红楼梦学刊》2009年第1辑,第254—270页。本文承张志兄指点,在此致谢。
【6】《蔡义江论<红楼梦>》,宁波出版社1997年版,第589—590页。
【7】详情亦可参见蔡义江《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之死》,见《蔡义江论<红楼梦>》,第33—64页。
【8】林梅朵:《“宝玉命中不该早娶”只是个幌子》,见氏著《我见红楼多妩媚》,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36—141页。
【9】丁维忠:《谁扼杀了宝黛爱情》,中国画报出版社2010年版,第98页。
【10】 周淑娟:《风波、事件里的隐喻和符号:浅谈薛宝钗的丘壑》,《红楼梦研究辑刊》十二辑,第324—334页。
【11】 赵立群:《浅析贾母“掰谎记”的真实意图》,《红楼梦研究辑刊》第五辑,第446—456页。
【12】《新说》曾提及,第五十七回“紫鹃试玉”闹到那般境地,作者却明文交待“幸喜众人都知宝玉原有些呆气,自幼是他二人亲密,如今紫鹃之戏语亦是常情,宝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这众人的范围当然包括贾母。反过来说,“幸喜”众人不疑别事,亦可见众人若疑心别事,情况便有些不妙。
【13】史载:“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区十七间半房、家仆三对,给予曹寅之妻孀妇度命”,雍正七年《刑部致内务府移会》。
【14】 曹雪芹笔下“宝、黛”是宝钗、黛玉之简称。《新说》及本文除引文外,尽量避免以“宝、黛”简称宝玉、黛玉。
【15】参《新说》及本文“贾母与凤姐”一节正文和注释。
(载顾斌、宋庆中主编:《红楼梦研究》(贰),香江出版社,2018年版。)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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