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15年)

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退休领取养老金,可能是大家都熟悉的规定了。可是,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需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很多人发现,普通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退休年龄的由来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们的退休制度已经出现70多年了。1951年,国家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国家第一次对于工人和职员这样的企业“打工仔”,建立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障制度。实际上,在民国时代,40年代的《公务员法》就制定了公务员的退休制度。

1957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人和职员实施统一的退休制度。至于机关事业单位1957年以前的退休制度,我目前无法查找到有关资料,希望网友们能够帮助补充,谢谢。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15年)(1)

1957年规定的退休制度,正常情况是女工人满50周岁、女职员满55周岁,男性60周岁。特殊工种是能够提前5年办理退休的。失去劳动能力,男同志满50周岁、女同志满45周岁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1969年随着劳动保险基金停止计提,有关退休制度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等到了1978年,国家进一步规定完善的退休制度,出台了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当时的工人、职员岗位区别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工人和干部这种身份区别。

等到了90年代,国家深化国有企业的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打破工人和干部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因此,现在一般执行的是普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15年)(2)

2015年国家发文明确,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0周岁,也可以根据本人申请自愿55岁退休。广东等一些地方,也将企业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延长至了60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是我国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而出现的一种新型就业群体。现在这一群体的数量越来越多,已经超过了2亿人。

按照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的规定,是没有包含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上,当时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说机关事业单位由国家承担,企业是由企业行政部门列支。后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才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承担退休待遇的制度。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待遇的规定,主要是依据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15年)(3)

实际上,按照当时的规定并没有提到“退休年龄”,这只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因此可以说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具体的法定退休年龄

不过,十四五期间国家将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或许会将有关的退休年龄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予以统一完善。总体来说,延迟退休还是以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将会给予大家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不必过于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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