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

今天给大家讲解的是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中的第三小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1)

代理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2)

代理的种类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例如招标、采购、诉讼等。法定代理指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委托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其中数人代理,应共同行使代理权,除非另有约定。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3)

建设工程的代理行为设立:禁止代理的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一般代理无法定资格要求。民事委托代理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除非法律规定书面形式(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事项、权限、期间及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4)

委托代理终止须满足下列要求: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或代理人辞去、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5)

授权不明时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时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视为代理有效(一个月内),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视为同意。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两者负连带责任。代理事项违法的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转托他人代理的需要事前或事后取得被代理人同意,否则由代理人负民事责任。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6)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行为人持有本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有显示本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文件,其中本人有过失、相对人为善意。对本人有效,本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

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7)

好了,咱们的二建法规第一章第三小节今天就讲解这么多了,想要更多的学习欢迎关注我哦,后面会一直持续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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