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起诉ETC不显示收费金额 南京律师起诉ETC不显示收费金额
来源:上游新闻
1月1日以来,有关ETC不显示全程金额的消息备受关注。1月16日,南京律师崔武通过其所在律师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因江苏各高速出口ETC通行不显示消费金额,对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我的诉求是判令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害知情权的行为,整改电子收费及相关系统,且每次通过ETC收费口时能够立即从收费屏幕上了解到具体消费信息。”1月19日,崔武向上游新闻(报料shangyounews)表示。
1月16日,南京律师崔武通过律师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已起诉江苏ETC经营公司
通行不显示金额 律师起诉ETC
今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要求,江苏省14个省界收费站撤销,同时收费标准也随之调整。但有细心车主发现,自今年1月开始,江苏省大部分ETC出口不再显示消费金额。
1月16日,因认为ETC出口不显示消费金额,侵害了其知情权,南京律师崔武对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我几乎走遍了江苏的每一个高速ETC出口,且登录江苏通行宝APP进行查询后发现,收费站出口不仅无法显示消费金额,APP平台上也查不到2020年1月的通行路径及金额。”
崔武律师在其向南京市栖霞区法院递交的民事诉讼状中提到,自2020年1月开始,其每次通过高速公路ETC收费口时,收费电子屏幕上均不再像以前一样显示具体消费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受到保护。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苏通卡电子收费及智能交通系统的设计、管理,应保证原告在接受自己服务时获取全面准确的消费信息。其事实上不作为的行为构成对原告知情权的侵害。
此外,因不能及时获取消费信息,可能会在账户余额不足而无法顺利通过ETC收费口时产生现实危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崔武要求法院确认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收费口电子显示屏立即显示消费信息的行为侵害了其知情权;并判令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做出整改,使其每次通过收费站时能从电子显示屏获知具体收费信息。
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此前曾发布消息对不显示全程金额进行解释。
ETC:1月1日起出口不再显示可通过APP查询
为验证崔武律师诉讼情况,1月18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江苏省陆家收费站ETC通道进入G2/G42京沪高速,前往上海。一路上途径花桥收费站、安亭收费站,但在ETC通道出口,均未见电子屏上显示本次路径消费金额。
同时,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省境内大部分ETC收费通道均使用的是江苏“苏通卡”进行结算,而其所属公司就是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据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官方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江苏省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于2016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是江苏省唯一负责高速公路ETC业务运营管理、营销推广、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的专业化单位。目前,公司已发展客户超650万。
针对上述问题,1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负责江苏省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审核结算的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国高速公路统一实行分段计费,依托主线上新建的ETC门架系统和原有的入出口车道收费系统,边通行边计费,其中门架系统收取高速主线费用,入、出口收费站分别收取入、出口匝道费用,一次通行将形成多条分段的扣费记录,2020年1月1日起,ETC专用道出口不显示用户全程消费金额。针对前阶段部分收费站ETC专用道出口显示匝道收费金额引发公众误解,各省已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部还将就ETC专用道出口显示要求出台行业统一规范。用户如需了解全程通行费用,可通过专用APP进行查询。
因全国高速公路系统并网升级,自2020年1月1日起,“通行宝”APP、“江苏高速公众出行服务网” 苏通卡消费查询功能仅支持查询2019年12月之前的消费明细(含2019年12月),2020年1月之后的消费明细暂时无法查询,预计2020年2月10日后可恢复查询。
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此前曾发布消息称因系统升级,暂时无法通过APP查询行程信息。
交通部:相关设备设施正在研发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自2020年1月1日,全国高速公路的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高速公路网实现一体化运营后,多地车主曾多次反映过ETC出口不显示全程金额等相关情况。
为此,交通运输部1月17日回应称,目前,车辆通过ETC出口时,系统还在计算车辆行走路线,所以无法在出口显示全程费用的情况。交通运输部将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短信通知账单和APP查询。同时,正在研究出口显示收费的金额。目前,相关设备设施正在研发,将在部分收费站试点在出口显示收费金额。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