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的名字叫沈星(我喜欢你从以前到往生)

我知道你的名字叫沈星(我喜欢你从以前到往生)(1)

01.

在周粥眼里,沈星哪都好,学校好,样子帅,浑身上下都是电视里花样年华的明星那般秀气逼人。

就是——

穷了点。

他家里没钱,爸爸是下岗工人,断了一条腿,工厂补贴他爸爸五万块钱作为抚恤金,然后就让他赶紧收拾包袱滚蛋!其实,那点钱根本不够周粥一年花在零食上的钱。

他妈妈是城里扫大街的,每天日晒雨淋,把她负责的那块城区打扫得一干二净,她本人勤俭节约,就连地上的塑料罐子都捡起来卖几毛钱,剪了一个农村妇女独有的短发,稀稀疏疏之间还留有几根银发。

有一次周粥就从她扫地的那条步行街经过,喝剩了一瓶可乐,走到她跟前,迅速丢给她,然后匆匆离开。

远离之后,女人从周粥的背后说了一句:“谢谢周少爷!”

与周粥同行的一个小姑娘就撅了撅嘴,好奇地问:“她是谁啊,你认识是?”

周粥翻了一个白眼,“故人而已......”

沈星的家里真穷,穿在他身上的校服满是汗渍,一点一点的污斑洗也洗不掉,唯一能让跟感觉舒服点儿的就是他的衣服从来不会有其他男生那样的汗味。

校裤上还破了个小洞,就在右腿的大腿上,露出一块洁白的肉,周粥忍不住多看两眼;那个洞是高二那年留下来的,沈星校运会上短跑比赛得了第一名,可是也付出了代价。

那就是在他冲刺的那一瞬间,他穿着的那对破破烂烂的运动鞋临时掉链子,脚跟一滑,摔了半死,幸好最后还是拿了第一名,不然又会被班上的男生笑一整个学期。

沈星穿着那对运动鞋,周粥记得,那是周粥不要的,他把鞋子仍在垃圾桶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沈星的妈妈捡了回去给沈星穿。

周粥的身材没有沈星高大,脚穿得鞋子一般是40码的,而沈星的张大脚怎么看也得穿43码的鞋子,沈星穿鞋子也很有讲究,不破烂的,不难看的,他从来都不穿,周粥就奇怪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穷的人。

记得有一次,第一中学高三年级参加全市的联考,沈星用的那支笔都是掉色的,周粥就坐在他身边,瞥眼瞧过去,沈星的桌子上只有那支掉色的签字笔,考试已经考到一半,沈星拿着笔就不断地往旁边甩!

甩一下!

写几个字!

在甩一下!

在写几个字。

一篇作文,少说也得一千多字,就他这种龟速,几时能写完一篇作文。

周粥实在看不下去,便拿出自己笔袋子里面剩余的签字笔,往旁边一扔,丢过去沈星的桌子上,然后迅速回避沈星的眼神,头也不回得继续埋头在试卷上答题。

可是过了几秒。

方才被沈星丢出去的那支笔又丢了回来。

......

沈星有耐心,穷人一般信奉“人穷志不穷”,所以周粥决定用自己的真诚感动他,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周粥拿起桌子上的那支笔丢到沈星的桌子上。

这一次丢得用力一点,周粥只听到旁边“咣当”一声脆响,然后再眯着眼睛看看沈星的反应。

结果——

沈星的脸色不太好,有点愠怒,额头上白里透着白的皮肤爆起了青筋,周粥心想,怎么啦?我伤了他自尊了?

果不其然,那支笔又被沈星丢了回来。

周粥再扔过去,他再丢回来,几个来回之后,终于还是把监考老师引了过来,那一次联考是全市联考,来周粥学校监考的老师也是来自别的高中的,恨不得在他们班上抓一两个作弊的杀鸡给猴看。

监考老师怒气冲冲地盯着周粥跟沈星,“你们两个,出去外面站着,下课之后找你们班主任聊聊,作弊都这么明目张胆,反了你们!”

监考老师话音刚落,试室里面滴滴答答的笔尖写作的声音霎时鸦雀无声。

一双双眼睛纷纷看向周粥跟沈星的这边。

“老师我......”

“我什么我,出去!”

监考老师铁令如山,沈星那个“我”字说完就没有下文了。

“其他同学引以为鉴,作弊偷窥,绝不姑息。”

在试室外面,周粥跟沈星挨边站着,周粥的额头齐平到沈星的肩膀处,再想侧眼看看沈星的时候,就得仰着头了。

周粥对他傻笑。

“沈星,你真好看!”

沈星生闷气,啐一句说:

“你这个白痴!下次别再祸害我!”

“哦!”周粥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棒棒糖,“呐!为了表达我的歉意,这块棒棒糖,分你一块!”

青少年之间不拉仇恨,沈星也一样,见好就收,周粥主动道歉,他也不客气地收下周粥的礼物。

可是沈星刚要伸手过去接,结果周粥迅速把手往回抽,沈星抓了个空。

沈星恼羞成怒。

“不是说给我道歉的吗?”

“刚才你不是说我不要再祸害你吗?所以,我想了想,还是不给你棒棒糖了!”

这句话在理,沈星居然无法反驳,只能只顾颜面地补了一句:

“你这个白痴,以后别那么幼稚。”

周粥偷偷乐了一下,然后趁沈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棒棒糖塞到他手里。

02.

那一次“考场作弊”之后,沈星的语文成绩直接挂0分,周粥和沈星还被教导主任交到办公室教育了半个小时,无论周粥怎么解释说自己是借笔给沈星的,教导主任就是避而不听。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永远相信自己的直觉判断也不会去相信事实的真像是什么,高三年级的教导主任就是这样的人。

最后周粥没办法,只能搬出自己的老妈来坐镇,“既然你不相信我,那你就叫我妈妈来好了!”

教导主任也是懂得审时度势的人,周粥的妈妈从前给学校捐了一个健身房,要是把他妈妈引来学校,那岂不是要闹翻天。

所以,教导主任再不好的脾气,也只能收敛一些,摆摆手让周粥先回到班里去上课。

周粥的妈妈有权有势,可是沈星的妈妈却没有,教导主任憋了一肚子气全撒在沈星的身上,在威严的“校规校纪”面前,什么年级全十,什么班里第一全都是浮云。

周粥离开的时候,就听到教导主任在办公室里一边骂娘一边打电话给沈星的父亲,不时还翻白眼瞪了瞪沈星,恨不得他马上死在自己的面前,因为年级里只要出了一个作弊的,那么作为教导主任就首当其冲,全年的奖金该扣的扣,所有福利该减的减,还要忍受被上级领导批的风险。

关键是在这个全市联考的节骨眼上。

“什么?你腿断了?你腿断了你不会坐轮椅过来?”

“......”

“你没轮椅?你没轮椅,那你学人家断腿干嘛?”

“......”

教导主任气势汹汹地把办公室的电话一挂,那只常年捏粉笔的纤纤玉指迅速拨打了对方给的另一个手机号——

那是沈星妈妈的。

“你儿子作弊,你赶快过来一趟!......什么叫没时间?儿子的事情重要还是你赚钱重要!......你怎么当妈的?......能不能配合学校好好教育孩子?......你这样的母亲,我身为教导主任真的替你悲哀......”

越说越过分,幸好教导主任的办公室是独立办公室。不过,趴在办公室外面偷听的学生也不少。上课铃声一响,所有学生一哄而散。

说来,周粥跟沈星的人生,只能说用“缘分”二字概括。

周粥6岁的时候便是一个小儿无赖,家中没有与他同岁的兄弟姐妹同他玩耍,于是他便闹翻了天,偷偷地爬进周父的书房里将周父的文件一页页地折叠成纸飞机,从二楼哈了一口气,一飞冲天。

几百万的合同文书就这样在半空中打了个转,当空落下。

周母拿他没办法,周父五十多岁老来得子,也疼惜他这个儿子得很,不敢动他一根寒毛,最后两夫妻在饭厅上挠头抓襟问他: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要人陪我玩儿!”

这时候,有一个端饭的女佣便上前给他们建议,“厨房的沈嫂不是有一个跟周少爷一样大的儿子吗?把她儿子带来陪少爷玩不就行了吗?”

周母听了一拍大腿:“真的,那不正好吗?”

周粥这个二世祖在生日会现场一样闹腾,把蛋糕弄得满世界都是,饭桌上还仅剩下最后一块,双手拿起来便扔向门外,就在这时候,沈嫂领着沈星刚好进门。

被周粥扔出去的蛋糕不偏不倚,就在开门的那一刹那,全打在沈星的脸上。这时候周太太才宽慰自己的儿子:“呐!生日礼物我就给你带来了,你看看喜不喜欢!”

到了周家之后,沈星的生活一点都没变。

周粥拿着一堆玩具凑到他面前想跟他一起玩。

沈星推开。

无趣地说了一句:“学习!”

学习,学习,学习。

沈星的生活里唯一会做的事情只有学习。

因为,对他来说,只有学习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周粥气他不过,只好自己一个人拿着棒棒糖在一边傻舔。

可是,沈星也并非那么“薄情寡义”,后来,有一次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到周家的任务是来逗你小少爷开心的。

于是,他便拿着作业本凑到周小少爷身边,凝神盯着他。

直觉告诉周粥肯定没好事儿,于是便问他:“你干嘛?”

“跟你一起学习!”

“......”

那时候,周粥都被他气哭了好几回。

纨绔少爷生来第一次为一个人伤心过,居然还是沈星这么食古不化之人。

03.

因为周家的关系,沈星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初中,都是跟着周粥同校,而且缘分这种东西,永远打也打不掉的,沈星不仅周粥是同桌,考试的时候,周粥也经常挨着沈星一起,周粥眼睛锐利,有好几次,周粥都是紧盯着沈星一道题一道题地抄的。

后来沈星发现之后,就把考试卷捂着严严实实的,周粥怨他小气,长达一个月都不搭理沈星,过了第二个月的25日,那便是那一年的圣诞节。

在平安夜的那天,整座城市好像就为了迎接圣诞的气氛一样,忽如其来地下了一场小雪,雪花稀稀落落地打在城市的上空,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城市已经一片白茫茫一片。

过了平安夜的第二天,周粥的床头边儿上多了一个包装的极好礼物盒,扁扁的长方形,一台笔记本电脑那么大,周粥拆开来一看,才知道里面放了一张咸蛋超人的同人画,画的最底边还写着一句话:

“对不起,请少爷收下,还有,下次别再作弊了。”

周粥心里一甜,便拿着一开棒棒糖去逗沈星玩儿,沈星童年的时候没吃过什么零食,到了周家之后,吃得最多的就是周粥送给他的棒棒糖。

周粥有时候会笑话沈星说,全世界这么多好吃的零食这么多,你为什么只喜欢吃棒棒糖啊!

沈星笑了笑,说话却结结巴巴的,因为,我喜欢《功夫》里那个惩奸除恶的盖世英雄!

后来周粥终于把郁结于心的怨念放了下去,对沈星讲:“你有什么话,直接跟我说就行,偷偷摸摸地干嘛?”

沈星不是偷偷摸摸,他只是不善于表达。

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他都一清二楚。

“你那幅画是怎么来的?”

“买来的。”

“钱哪来的?”

“总之不是偷得。”沈星白了他一眼,自尊心作怪。

其实,那副画是沈星自己画的,周粥喜欢咸蛋超人,沈星喜欢盖世英雄,冥冥之中,他们俩倒是挺像的,咸蛋超人当然也属于盖世英雄的行列。

只不过那盖世英雄自己也相当不靠谱。

沈星跟周粥从小到大便保持着这种似有似无的情谊。

沈星说不清楚是什么,可是周粥早已经知道,他喜欢总在自己身边的这个憨厚的少年。

上了初中之后,周粥在班上的人气便水涨船高。

他家里有钱,长得可爱,在班上的男生中谁能比得上他的一半,女孩子们情人节送给他的巧克力都足够塞满他的抽屉。

可是,周粥却一份有一封地把那些情书给撕掉,抱着一堆的巧克力跟沈星躲在学校后面的花园里面一人一半分了。

周粥把一块酒心巧克力递给沈星的时候,沈星的脸红了一下。

周粥好奇:“你干嘛?”

沈星一个大男孩,被人递巧克力的时候,也会害羞得结结巴巴。

“巧克力是送给喜欢的人的,你送我干嘛?”

“你该不会以为我喜欢你吧?”

“没有!”沈星继续结结巴巴地说。

“那不就得了,我是想让你帮我把这些巧克力一起消灭掉。”

“哦!”沈星傻傻地说。

沈星第一次吃到昂贵的巧克力,还是来自周粥情人节受到的礼物,沈星样子其实长得比周粥还要好看,但是,这世上势利眼的人太多,瞧的伤沈星的人只有周粥一个。

巧克力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周粥才试着问沈星:“如果我喜欢你,你会不会也喜欢我啊?”

沈星扭过头,不冷不淡地回他一句:凭什么,凭什么你喜欢我,我就得喜欢你啊?

“你不喜欢我?可是人人都喜欢我啊!难不成你喜欢安丽丽那样的野丫头?”

沈星继续嘴巴里小嚼着巧克力块,不再说话。

那一年,周粥和沈星都是13岁,懵懂的少年情窦初开,周粥夜晚的时候会梦见沈星,然后第二天一掀开被子便是满床的污秽,不是尿床,而是专属于男孩子的青春印记。

而周粥觉沈星也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是他们班上的安丽丽,他跟沈星一样,工人家庭,老爸老妈都活在城市的最底层,她与沈星颇有同病相怜之感。

但是时光跑得远比想象中的要快,匆匆岁月一眨眼便是一梦一华年,周粥还没来得及跟沈星维护这段来之不易的友谊,却已然中途发生了变故。

沈父是周老板工厂的普工,那一年的沈父被卷进工厂的大机器里,血淋淋,断了腿,腿在机器里都搅烂了。及时送到医院才捞回一条小命。

沈家人要50万抚恤金。

周老板叼着雪茄,在办公室里吞云吐雾:没有!

沈家人咽了口气:10万呢?

周老板终于让步:最多1万。

最后闹到法庭,法官也是个慈祥的人,一边照顾周老板的面子,一边又想平息工厂工人的民怨,一人让一步,折中。

“5万吧!你看你们双方意下如何?”

周老板干脆利落:“好!”

沈家人这才应了下来。

退庭之后,周老板请法官和辩护律师到他们周家做客,周老板塞给两人一人一万块作为答谢。

也是那一天,沈星便也从周家搬了出来。

04.

周粥一直不懂,为什么父亲宁愿花两万块钱塞给法官跟律师,都不愿给七万块钱沈星的爸爸。

周老板只笑周粥年纪小,不懂事,便也耐心地给他解释:

你要是给那些工人尝到甜头,他们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你别看那老沈断了腿可怜,其实他就是想讹我们要一笔抚恤金,现在不给他一个下马威,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工人学着他那样来讹诈你爸爸。

周老板吸了口烟,又继续说道:

可是给钱法官和律师就不一样,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社会人,说不定以后我们还会有求于他们,现在跟他们搞好关系,我们以后行事业就方便一点,懂了吗?

周粥还是不懂,“爸爸,谁会傻到用自己的一条腿来讹诈别人?”

周老板吸着烟,听闻自己反驳自己,“咳咳”呛了一下:

“以小博大嘛!你这傻儿子。”

从那以后,沈星便不再和周粥来往,偶尔在初中的校园里遇到,沈星也会远远的避开他,朋友之间的友谊总避不血海深仇,可是周粥是无辜的,他父亲所做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周粥不知道沈星为什么还要躲开他。

沈星躲得越远,周粥就跟得越紧,最后跟到了沈星的家门口,晚风萧瑟,稀稀疏疏地吹落了几片黄叶,沈星的家住在郊区躲得廉租房那里,周围都是出来省城打工的农名工,有几个工人还周老板工厂的。

他们一眼便认出了那个穿着好看的人就是周老板的独子,那些人见他如踩到狗屎。

“也打断他的腿好了,还让他老爹后悔去!”

“对,一个老资本家,他就是小资本家,以后说不定比他老爹还狠!”

“那打断他的哪条腿?”

“嗯......打断他中间那条小腿好了,让他断子绝孙......”

周粥脸色一红,受不了这些人的低俗。

可是,一转眼。

周粥就被沈星牵着手拉走。

周粥的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叫,他没有吃晚饭,放学之后便跟着沈星到他家,沈星带他离开那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之后,便来到街口那里,从口袋里摸出几块钱,邹巴巴的。

等沈星抹平了之后,周粥才看清楚那是三块五毛。

那便是沈星一顿饭前。

沈星带着周粥来到街边的一出小饭馆儿,点了里面最便宜的食物,“皮蛋粥”没有瘦肉。

老板娘稀里哗啦地做完之后,大声嚷嚷:“三块五!谢谢!”

然后沈星便把那碗粥推到周粥的面前,道:“给你!”

“沈星,要是那些叔叔把我的小腿打断,你会怎么样?”

“......”

沈星干瞪了周粥一眼。

初中有一段时间,周粥到外地参加艺术培训,他跟周父周母说将来要当一名漫画家,画出世界上最厉害的咸蛋超人,周父那肯啊,周粥可是周家唯一的男孩,将来可是要继承千万家业的。

男孩子天真的梦想跟周父持家理念发生了争执,最后两父子一人让一步。

“你学画画可以,但是到了30岁,一定要回来继承的我公司。”

周粥点了点头。

周妈妈问他你到底图个什么?你现在的生活别人梦想都梦想不来。周粥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事实上周粥的画画天赋并不佳,那所艺术学校都是来自省城里的天才少年,大小便是对绘画充满着热爱,当其他同学已经在勾了人体结构的时候,周粥连一个鸡蛋的素描都画不好,后来有一次帮完之后,周粥自己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画室里画鸡蛋。

大少爷一辈子难得这么认真一次。

却始终怎么画也画不好。

画了四五十张稿子,渐渐地他背后多了一个人,男生说,“你要用心画。”

用心?

洪荒宇宙,万事万物,都离不开用心。

斜斜的晚阳绕过被风吹动的窗帘,照耀在画室的正中央,正好就洒落在周粥的那张鸡蛋图上,鸡蛋没有颜色,却被晚阳染红了一片。

一笔落下,周粥终于把那张鸡蛋图画出绝佳的效果。

再回过头,那人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那么一刻,周粥还以为那忽然出现的男生是沈星,可是后来才知道,那个人叫做欧阳乐,18岁,福利院里出来的孤儿,他是画室里面的模特,那一天刚好从隔壁的人体绘画班穿好衣服出来,就看到周粥在画室里面笨笨的周粥。

在艺校的些日子,周粥跟那个男孩谈过一场恋爱,在浓浓的艺术氛围里说过无数次“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话。

当周粥再回想起沈星的时候,只觉得他在自己人生中不过匆匆过客。

男孩子会成长,会成熟。

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在他身边的人多了,他就会渐渐失去当初的那份童真。

欧阳乐问他:“你有喜欢过人吗?”

周粥说:“不知道!”

“那你有喜欢过我吗?”

“我喜欢你不穿衣服时候的样子!”

......

05.

可是周粥没有跟那个男孩子在一起很久,欧阳乐习惯浪迹天涯,模特工作只是他暂时挣了饭钱的工作。上了高中之后,周粥便断了与他的来往。

欧阳乐在他生命中昙花一现,很快得出现,又很快的消失,再见到沈星的时候,是在高中一年级的第一堂课上,他们俩的缘分还真是打都打不掉。

第一次到高中上课,通常老师都会让同学们自选座位,那时候沈星正趴在桌子上睡觉,侧过脸刚好露出一半对着墙的内侧,周粥进进来的最迟,背着画板,带着顶鸭舌帽,他脸上已经退去当年初中生的那般稚气跟圆润。

周粥在教室里环顾了一周,唯一剩下的两个位置就是一个女孩子旁边的座位跟一个昏昏欲睡的男孩子身边的座位。

周粥喜欢男生,鬼使神差地就坐到了那个趴着桌子睡觉的男生旁边,看不见他的脸,等那个男孩子慢慢地从对着墙的那边翻过脸,周粥才看清楚他的脸。

从初二那年离开,周粥已经差不多两年没见过沈星。

两年之间,周粥跟一个男孩谈过恋爱,睡了一次,过了两次情人节,圣诞节的时候为了个男孩画过一次画像,穿着衣服的,脱了衣服的都画过。

那男生问他,为什么你的画每次画得都想咸蛋超人?

周粥笑而不语。

两年时间一转眼,沈星黑了不少,周粥从前过年回家的时候,向家里的佣人打听沈星的事情,下人们说他暑假去饭店工作,饭店偶尔要送外卖,他就第一个上去领任务,因为那能多挣两块钱。

平时出去给人派传单,大太阳底下暴晒了一日,汗流浃背,所以就黑了点。

高中之后,沈星变得更加腼腆,不爱跟其他人交流,朋友之中只有周粥一个人,对周粥还爱答不理,高二那年分了班,周粥报了艺术班,而沈星报了理科班,艺术班经常需要长得好看的模特,男生就在他们学校当中挑选,酬劳好说,每个小时200~400,这得看模特个人造化。

艺术班的老师后来就让同学推荐自己认识的学生来当模特,周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星。

在周粥的眼里,沈星在外头打工,身上有跟其他城里年轻人不一样的刚毅,做艺术班的人体模特最适合不过。可是,当周粥把这件事情跟沈星说的时候却被他骂了回来:

周粥,你这是羞辱我是吗?

羞辱?你不是需要钱吗?做模特有什么不好的,不比你在外面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强吗?

沈星不做挣扎,任由他践踏。

周粥继续说道,不就是让你脱两件衣服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又不是让你全脱了,小时候跟我一起洗澡,你不也没害羞过吗?

周粥始终都是大少爷。

固执己见的性子永远改不了,没有血,没有肉,更没有情,跟他的那个吃人血的老爸一模一样。

沈星不是害羞,只是不想让周粥以外的任何人看他的身体。

可周粥不明白,在他眼里,只有置之度外,只有上等人的高傲跟固执。

因为这件事,周粥和沈星冷战了整个高二一年。

最后还是周粥拿着一块巧克力跟棒棒糖在圣诞节的那天把他哄回来,两个人笑了笑,又像小时候那样坐在学校的花丛中看日出日落。

斜阳无限好,残月照双人。

高三那次联考,沈星被送回家批评教育一个礼拜,那时候临近高考还有一个月,那场考试就相当于“临门一脚”,那一脚要么就把一个学生踢进去高考的独木桥,要么就把学生踢进落榜的深渊当中。

沈星差点就成了后者。

那一个礼拜沈星在干嘛?

白天在餐厅里打工挣钱,晚上在烧烤店送外卖,凌晨一点钟,等到这个城市所有的上班族、学生党、宅男宅女都睡觉了的时候,他就下班回家,闷头就睡,第二天6点钟继续到餐馆里准时报到。

后来有一天周粥到他打工的那几餐馆,点了一份三块五的“皮蛋粥”没有瘦肉,看见沈星便问他:“你为什么不趁着这几天复习?”

“我是读书的天才!”

“噗嗤~”周粥说他自恋。

不过他确实是读书的料。

等那一碗“瘦肉粥”被沈星端上来的时候,周粥往碗里一看,多了几块牛肉在里面。

周粥:“???”

沈星看了看柜台那边的老板,确定他没留意的时候,凑到周粥的耳边:

“我让厨师大叔偷偷给你加的!”

说罢,周粥又塞了一块棒棒糖在沈星的口袋里。

对他道:别太累,我会伤心的。

岁月静好,只愿所爱之人能常伴身旁。

就在这时,冬日的暖阳透过窗户照进小餐馆里面,不知不觉,已是初夏。

06.

那一年的高考,沈星不出意料地考上了省内的重点大学,省里头颁给了他五万块钱的奖金,奖励他留省就读,这笔钱足够他在外省大学读四年的花费,而周粥则考上了日本的一所艺术学校。

沈星问他为什么要去日本,留在国内不好吗?

其实,理由也有跟多,日本动漫在世界上举足轻重,日本的艺术大学氛围比国内的浓厚,在那里可以解除到更多的前辈和名流,在那里可以施展才华,人的一辈子很长,总不能呆在国内一辈子。

周粥还说他大学毕业之后,还想去欧洲,去北美,还想去战乱频发的中东和北非,总之,好玩的地方他都想去......

他要离开他父亲,离开这个桎梏之中。

当周粥把这些话跟沈星说的时候,沈星默默地仰起头。

他忽然发现,两个人的观念真实天远还阔,周粥向往的是世界,是未来,是无尽岁月里的流浪跟逍遥;反观沈星。

名字里带一个“星”字,眼界却那么狭隘,他只想着当下,他选了离家最近的大学,因为以他的成绩,到清华报道绰绰有余,可是他拒绝了,他只想陪在父母身边,好好照顾二老,他这点小小的心思却被本省教府当成了好学生顶礼膜拜。

想到这些,沈星不禁想哭,悲哀自己不能像周粥一样走遍天涯海角。

他忽然想起来,当初周粥跟他说,“别太累,我会伤心的!”这句话的时候,他内心竟然跳动了一下,微微弱弱的,就像蜻蜓点水,但是就是这一点点的力量。

足够让他爱上这个远游之人。

周粥在机场与沈星道别。

周粥送给他一块棒棒糖,暂别十多年的友谊。

周粥,明明是一个这么平凡的名字,以前周粥说他名字的来源就是因为周太太喜欢喝粥,所以才给他取这个名字的,因为他这一句话,竟让沈星误认为他也喜欢喝粥。

到了日本的第二年,周粥在那边认识了一个日本男生,长得跟沈星有点像,皮肤麦色,这正是沈星晒黑了之后的颜色,周粥还给他画了许多画稿,有几次寄回来几张给沈星,可是每一次画的都像咸蛋超人一样。

在寄回来的信里,周粥还对沈星说:看吧!以前你不愿意做我们班的模特,现在我终于找到一个跟你像的人,我要把他画几百遍,几千遍,穿衣服的我画了,脱了衣服的我也要画。

沈星在餐馆里拿着信,微微一笑,然后回他电话:你画的真丑。你这样,以后怎么当大漫画家啊?

我画的就这样,画谁......都像你!

哦?沈星故作惊讶,然后说: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丑咯。

呵呵。然后挂断电话。

这样的无聊日常对白,大学四年里,他们说了无数遍。周粥身边的男朋友也换了无数个。

后来终于有一次,沈星耐不住他经常在自己面前撒狗粮,于是就骗周粥:我也有女朋友了,你说,情人节我送她巧克力好,还是送她棒棒糖好?

周粥鼻子酸了一下,像受伤的小狗一样,生气的挂断电话。

生气了小半年,那边年里他再没给沈星打过电话。

后来毕业那年,沈星又说:你快回国啊,你回国,我给你当模特,不穿衣服的。

周粥微微一笑:不回来了......我爸因为行贿被抓了,我妈让我留在国外,不然,会受到波及。

这回沈星真的惊讶地“啊”了一声,没发出太大的声音,可周粥还是能清楚地听到。

他惊讶并非出于一解心头只恨。

而是伤怀那人不再回来。

剩下那几年,周粥终于如了愿,在英国画画,在美国画画,到了中东冒着战火也在画画,画的都是咸蛋超人和盖世英雄,而那咸蛋超人,无一例外地都像沈星。

有一次周粥在北非又寄回来了一张照片,那是他和骆驼的合影。

照片背后有一串写得斜斜歪歪的字:你看,骆驼多像你?哈哈哈!哦对了,你说上次你妈妈比你相亲,你跟那女的怎么样了?

沈星打电话回他,可是电话“嘟嘟嘟”地一直在响,北非那边信号不好,连个电话都要连上大半年,还不如写信,可是写信也没用,周粥四处飘零,每一个准确的落脚地。

其实,沈星只是想说:你快回来吧,我等你。

周粥离开的那几年,沈星的生活变了许多,他在贸易公司上班,几年下来从部门销售窜上了部门经理人的位置。

人生30岁那年,圣诞节之夜,大雪纷飞。

周粥终于又寄回来了一份礼物,是一块融化了的棒棒糖。

这一年,周粥在南极冒险,在冰山上攀爬,忽遇雪崩,一只脚被埋在了深深地冰砖下面,冻了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其他路过的冒险队员发现,送到南美治疗的时候,那条腿已经坏死。

医生说如果不裁掉的话,死肉还会蔓延到身体的其他部位。

“裁了吧。”

那块棒棒糖是同行的队友给周粥寄出去的。

他说:在遥远的中国,还有我喜欢的人,今天是他生日,这时候寄回去,应该就是圣诞节了。

那块棒棒糖附带还有一封信,信上是一张用单行纸画的素描。

那是许多年前,周粥趴在桌子上,用笔记本偷偷把沈星睡觉的样子画下来的。

虽然只有半张脸,可是从那以后,周粥每一张画里,都离不开那张脸的身影。

素描的最下方,还有一句话,那写着:

我喜欢你,从以前到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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