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毒霸解除浏览器主页保护(用户无法变更浏览器主页设置)
4月16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北京云法庭”,对“金山毒霸”软件的运营者作出禁令,要求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移动公司)立即停止利用技术手段,通过金山毒霸软件妨碍用户在搜狗高速浏览器中变更主页设置的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网络公司)参与实施了上述行为,依法驳回申请人对猎豹网络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
2019年8月5日,因认为金山公司、猎豹移动公司、猎豹网络公司利用技术手段,通过金山毒霸软件实施妨碍用户在搜狗高速浏览器中变更主页设置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将三公司诉至法院,并就上述行为第一次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申请人主张,自2017年起,其发现当用户选择使用金山毒霸软件的主页锁定功能后,即将搜狗浏览器的主页锁定为猎豹网络公司运营的毒霸网址大全,用户若想在搜狗浏览器中修改主页时,无法实现修改。而使用金山公司运营的猎豹浏览器则可以实现变更主页设置。金山公司、猎豹网络公司、猎豹移动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共同运营金山毒霸软件。被申请人这种利用技术手段,通过金山毒霸软件妨碍用户在搜狗高速浏览器中变更主页设置的行为,会使用户对搜狗浏览器产品质量产生怀疑,造成搜狗浏览器的客户体验及用户评价下降,使用户继而转投其他浏览器产品,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被申请人承诺在本案生效判决作出之前不主动实施与被申请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为,申请人撤回第一次行为保全申请。随后,申请人再次发现被申请人仍继续实施被申请行为,故第二次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在组织听证的过程中,被申请人辩称,金山毒霸软件由金山公司开发和运营,与猎豹移动公司、猎豹网络公司无关;现阶段采取行为保全不具有紧迫性,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亦不足以证明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会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故不同意申请人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
海淀法院结合本案证据及双方陈述,认为:
第一,申请人通过经营搜狗浏览器,特别是将搜狗信息公司经营的搜狗网址大全设为默认主页,在为网络用户提供浏览器服务从而获取流量的同时,亦以浏览器主页为入口,通过自营产品或与其他相关产品经营者合作,直接或间接获取商业收益。申请人通过上述经营行为获取市场份额、经营收益及竞争优势,该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根据本案证据,可以确认金山公司、猎豹移动公司共同运营金山毒霸软件,实施了利用技术手段,通过金山毒霸软件妨碍用户在搜狗高速浏览器中变更主页设置的行为。
金山毒霸软件在未向用户充分告知主页锁定功能对其他浏览器主页设置的影响以及如何变更主页的情况下,妨碍用户通过搜狗浏览器变更主页设置,既剥夺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又破坏了搜狗浏览器设置主页这项正常功能的使用,也即妨碍、破坏了搜狗浏览器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客观上将很可能导致用户对搜狗浏览器产品质量和服务评价的降低,进而给搜狗浏览器造成用户数量减少、市场占有率降低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的损失。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该行为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极大。综上,申请人的请求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第二,金山公司、猎豹移动公司在向法院承诺不再实施与被申请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为后,再次实施被申请行为,无及时停止被申请行为、减少损害的主观意愿;如不及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导致申请人的损害后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并有可能对申请人的用户评价、商业机会、市场评价和竞争优势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三,法院采取的行为保全措施未禁止金山毒霸软件正当功能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金山公司、猎豹移动公司通过合法方式正当经营其产品,故采取保全措施不会对两公司造成不当损害;且采取涉案行为保全措施有利于保护用户根据主观意愿自由选择浏览器主页的权利,亦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综合上述因素,海淀法院当庭裁定金山公司、猎豹移动公司立即停止利用技术手段,通过金山毒霸软件妨碍用户在搜狗高速浏览器中变更主页设置的行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猎豹网络公司参与实施了上述行为,依法驳回申请人对猎豹网络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
诉讼禁令作为高效、快捷的民事权利救济途径之一,在遏制侵权行为和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市场主体之间对流量和市场份额的争夺愈加激烈。对经营安全类软件的企业而言,其对自身经营行为应该保持必要克制和谨慎,不得不正当地利用其安全服务企业的优势干扰其他浏览器产品和服务的正常使用。本案禁令的作出,既及时维护了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规范了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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