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山水诗的审美意境(俞宁狂的改样)
编者按:原文刊载于《杜甫研究学刊》2022年第2期,总第152期。
俞宁,美国西华盛顿大学终身教授
杜甫在《进雕赋表》里合并了古人“沉郁”和“顿挫”这两个词,创造了一个新的词组“沉郁顿挫”,“多为后人引用来概括杜诗的艺术风格”。到了二十世纪后期,学者们开始提出一些新的见解,探索杜诗在“沉郁顿挫”之外的其它美学特点。例如,傅绍良注意到了杜诗也有许多展示阴柔之美的作品,金诤则追溯杜甫的行踪,勾勒出不同地理环境激发出杜诗中不同韵味之美,包括黄河流域的风尘朴健,穿越秦岭时生长出的峭拔凌厉,入蜀后滋发的清秀俊丽,羁留夔州时完成的壮美与柔美的圆满结合。刘宁则另辟蹊径深入分析了杜诗的平淡之美。这些研究,拓宽了杜诗研究的思路,鼓励学者从不同方面研究杜诗各种不同的美学形态,甚至包括某种“狂态”。
一、杜甫、杜诗之“狂”
本文探讨的《夜归》,是大历二年杜甫在夔州时创作的一首七言八句(非近体七律)。前面几位学者讨论的诸种美学范畴,似乎都无法覆盖《夜归》诗那独特不羁的艺术特色:
夜来归来冲虎过,山黑家中已眠卧。傍见北斗向江低,仰看明星当空大。庭前把烛嗔两炬,峡口惊猿闻一个。白头老罢舞复歌,杖藜不睡谁能那!
此诗劈头一个“冲虎过”,怎么“冲”的呢?武松过景阳冈时,仗着酒劲,手里还须提上一根哨棒。衰病缠身的老杜,出行必须拄杖,如果他真的冲虎而过,总应该用那根藜杖推一推、挡一挡。此诗收尾时提到自己“杖藜不睡”,三更半夜站在院子里“舞复歌”,其豪气好像真能逼虎,远处的峡猿也吓得惊叫。也许这种风格过于狂放不羁,与人们心里“暮逐肥马尘”“感时花溅泪”“老病巫山里”“浮生一病身”的杜甫印象反差太大,既不“沉郁顿挫”,也不柔美平淡,以至于使历代的评论家都觉得它很陌生,不得不以变体视之。明末胡震亨如此解释:“故作一种粗卤质俚之态,以尽诗之变,此所以为大家也。”也许是受胡氏影响,近人陈衍也是尽量从正面进行分析:“任是如何景象俱写得字字逼真者,惟有老杜。”所谓“任是如何景象……”,犹言“就连这么怪异的景象”,可见其阅读时不知如何处理这种怪异强豪,只好以“逼真”二字来形容。然而,与胡震亨大约同时代而略晚的卢世㴶却直截了当,一语破的:“《夜归》诗,狂的改样!”平心而论,诗中人物最后的发问“谁能那”(谁能把我怎么样),说是“粗卤”“逼真”显然还不够充分,那明明是狂态可掬。
其实,远在卢世㴶之前,宋人葛立方在接受杜甫“沉郁顿挫”之说的同时,也认识到了他狂傲的一面:“老杜高自称许,有乃祖之风。上书明皇云‘臣之述作,沉郁顿挫,扬雄、枚皋可企及也’。《壮游》诗则自比于崔魏班扬,又云‘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则曰‘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甫以诗雄于世,自比诸人,诚未为过……”他认为杜甫虽然狂傲,但在诗歌造诣上确实有资格如此张扬其个性。当然,在其它方面老杜也确实有狂过头的时候:“至‘窃比稷与契’则过矣。史称甫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岂自比稷契而然耶?”21世纪的学者研究杜甫、杜诗之狂更加深入和广泛。吴怀东指出杜甫之狂出于自身乃至时代的文化自信:“‘狂’就是杜甫自身具备却历来被忽略的一种重要的文化精神和可贵的文化品质,这种文化精神无疑来自于活跃、开放的盛唐时代精神,其丧失始于理学兴起的宋代。”他研究了包括《狂夫》《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解闷十二首·其七》《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在内的几十首杜诗,以彰显杜甫“才华出众,狂傲自信……大胆地藐视平庸,敢于突破琐碎的规范,追求个性、反抗世俗、勇于创造”的“核心精神”。但没有涉及《夜归》。莫道才从另一个角度研究老杜之狂。他以任华为研究起点,通过任氏的《寄杜拾遗》一诗,旁征博引,揭示出被“沉郁顿挫”遮掩了的“一个不一样的杜甫,一个潇洒豪放的诗人,一个清狂的诗人”。有意思的是,莫教授文中审视了《画鹰》《望岳》《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壮游》《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等十余首杜诗,仍然不关涉《夜归》。这使我不得不认真考虑《夜归》这首诗的“清狂”“狂傲”,它不仅“狂”,而且“改样”。
再回头细看卢世㴶的短评“狂的改样”,究其措辞可知他眼里应该还有另一种“狂”,那是“正体的”“不改样的”狂。只有如此才谈得上《夜归》是“改样”的,即“非正体”的狂。那么卢氏所谓不改样、正体的狂是什么呢?他有一段较长的论述:
子美最傥宕,自表其能,上之天子,谓“沉郁顿挫,随时敏捷,扬雄、枚皋,尚可企及,有臣如此,陛下其舍诸”?自东方朔以来,斯趣仅见载。观其《遣怀》、《壮游》诸作,又谓“许身稷契,致君尧舜”,“脱略时辈,结交老苍”,“放荡齐赵间”,春歌冬猎,酣视八极,与高李登单父台,感慨骏骨龙媒,赋诗流涕。上嘉吕尚、傅说之事,来碣石万里风。至于闺房,儿女悲欢,细碎情状,尽写入《北征》篇中。与经纬密勿,收京平胡,参伍错杂,不复知有旁观,固是笔端有胆,亦由眼底无人。古之“狂也肆”,子美有焉。
“子美最傥宕”的“傥”,就是洒脱不拘;“宕”就是不受约束。二者重叠,强化洒脱不拘、豪爽不羁之意,上文的另一个关键词是结尾处的“狂也肆”。莫道才借用白居易的《白氏六帖事类集》把这个关键词解释得十分恰切,正好在此借用:“‘狂者进取,肆:直意敢言也。’杜甫就是这样一个积极进取,直意敢言的人。”即卢氏所言“笔端有胆,眼底无人”。卢氏对杜甫五言古诗的评论,对理解杜诗之狂有参考价值:“诸如此类,空明狂爽,又高又真,超然尘埃之外,遁世无闷者,子美也。”
综上,可知杜甫、杜诗“狂态”的正体是一种坚定的自信和难得的优秀品质,强调狂的正面价值。而《夜归》诗表现的那种“改样”的狂态,似乎并不能归于此。至于其价值到底是正面还是负面,我们留待后文再做结论。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夜归》之狂是杜甫、杜诗的一种非典型、非正体的狂。
二、《夜归》诗创作的外部环境
为了彻底弄明白《夜归》到底是一首什么样的诗,产生了何种美学效果,我们需要先理清诗人创作这首诗的外部环境,包括当时当地的生态环境、历史环境、个人生活环境、个人经济环境。这与以往文学史惯常使用的“时代背景”不同,一般不必涉及宏大叙事,而实指杜甫写作该诗时的直接环境,首先就是时间和地点。清代仇兆鳌的《杜诗详注》、今人谢思炜的《杜甫集校注》都接受宋代黄鹤的系年,将此诗系在大历二年(767),地点在瀼西。萧涤非等人的《杜甫全集校注》也接受大历二年的说法,但没有确定是否在瀼西,显然对具体的地点还有疑虑。这一年,杜甫的居所多次变动,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客居愧迁次”:初春从西阁迁至赤甲,暮春即迁至瀼西,到了秋天又迁至东屯。不确定居住地是否在瀼西,显然是因为不能确定《夜归》这首诗的写作季节,因此不能确定他到底住在哪里。这是一种谨慎的态度。笔者在此想明确一个事实,即不论杜甫是在忠州、云安、还是夔州,不论他住客堂、西阁、赤甲、瀼西、还是东屯,他的居所和主要游踪都在长江的北岸。这一点在后面的文本细读之中显得十分重要。
自从永泰元年(765)杜甫离开渝州入峡,到大历三年(768)出峡。这三年中,尽管大唐帝国仍未完全化解其根本危机,但杜甫的个人生活,特别是在夔州的那一两年,是相对安定富足的:“当时任夔州都督兼御史中丞的柏茂琳待杜甫甚厚,杜甫得以在瀼西买果园四十亩,又主管东屯公田一百顷,还有一些奴仆,如獠奴阿段、隶人伯夷、辛秀、信行、女奴阿稽等。”同时,他的身体,在初入峡时“因旅途辛苦,肺病发作,致使双脚麻痹,只好在云安留滞养病”。根据杜诗里的描写,杜甫当时病得不轻,经秋而又入冬:“儿扶犹杖策,卧病一秋强。”然而,大历二年定居夔州之后,他的身体似乎有所恢复,可以借助拐杖各处缓缓游玩:“徐步移斑杖,看山仰白头。”甚至在别人的扶助下,登上白帝高城:“城峻随天壁,楼高更女墙。”这么险峻的地方,他居然上去了不止一次:“江城含变态,一上一回新。”由此可见,杜甫在写作《夜归》诗前后,身体状况时好时坏。感觉较好时,可以杖策出游,即便冬至大寒飘雪,也挡不住他“杖藜雪后临丹壑”。
他当时所处的大环境,是安史乱后,唐帝国人口剧减;小环境,是瀼西的那片不大不小的平原;中环境,是汹涌的江流和峡江两岸的连绵山脉。那里气候潮湿,夏秋火热,到了“炎宵恶明烛”的地步。冬天寒冷,以至诗人生出“楚江巫峡冰入怀”之叹。夔州生态多样,物产丰富。江里有多种鱼类,地上有稻田果木,居民易得温饱。且多飞禽走兽,其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峡中多虎,有时会威胁到旅客的安全。《太平广记》卷四二六“峡口道士”条(出《解颐录》)记载:“开元中,峡口多虎,往来舟船皆被伤害。自后但是有船将下峡之时,即预一人充饲虎,方举船无患。不然,则船中被害者众矣。自此成例,船留二人上岸饲虎。”这种做法,几如用活人向野生猛虎缴纳“买路钱”。所以时移世易,到了晚唐,人们谈到虎害就有了“税人场”的说法。由此可见,开元时,人虎之间的生态平衡已经脆弱,人类时处下风。天宝十四载乱起之后,这个平衡遭到彻底破坏,总体是虎进人退,使得一些常走的通路变得很危险,而本来虎害不轻的三峡反而成了相对稳定的人类交通要道,因为那里的人学会了与虎共存的生活方式。《太平广记》卷四百三十二引用《北梦琐言》的“周雄”条记录了杜甫身后一百多年的情况:“唐大顺(890-891)景福(892-893)已后,蜀路剑利之间,白卫岭石筒溪,虎暴尤甚,号税人场。商旅结队而行,军人带甲列队而过,亦遭攫搏。时递铺卒有周雄者,膂力心胆,有异于常……前后于税人场连毙数虎,行旅赖之。西川书记韦庄作长语以赏之……三川兵革,虎豹昼行,任上贡输,梗于前迈。西川奏章,多取巫峡。人虫作暴,得非系国家之盛衰乎?”这一段故事没有夸张的成分,可信度比较高,思想意义也相当深远。一百多年前,杜甫入蜀走的就是这条路,那时虽然有虎,但是不多。可能使旅人受惊,但没有大规模为害的记载。老杜身后两甲子,单身旅客已经不可能再由此通过了,就连军队通过,都受到攻击。可见安史之乱以后,生态平衡被打破,虎进人退的趋势愈演愈烈。根据安史乱后唐帝国的大环境和三峡地区的中、小环境,杜甫《夜归》说“归来冲虎过”的时候,已经有了他可能在回家路上与野生虎遭遇的客观条件。至于他本身是否具有在“冲虎”之后存活下来的主观能力,我们可以在后文中慢慢分析。
三、《夜归》诗外的语境
《夜归》诗外的语境,指唐代诗人的语汇常例,尤其是杜甫夔州诗中使用语言的习惯和实例。由于那是他创作多产的高峰期,我们只能就与《夜归》诗中关键词有关的语境加以考察。
(一)夜来
谢思炜指出,“来”字是“名词词尾,表时间”。因为《四库全书》本黄希、黄鹤撰《补注杜诗》、仇兆鳌《杜诗详注》、浦起龙《读杜心解》等都作“夜半”,笔者认为,为了区别“夜来”与“夜半”,有必要把“表时间”进一步细化成“夜来,表时段”。夜半,指午夜,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时间点。而夜来,指入夜以来,是一个相对不那么确定的时间段。唐诗中“夜来”的例子,有张说《早霁南楼》里面的“夜来枝半红”,孟浩然《春晚绝句》里面的“夜来风雨声”和韦应物的“群山夜来晴”,都是描写经过一段时间(一整夜)的气候变化,枝头的花红了(现在依然红),或枝头的花落了(现在仍在地上),或天气放晴了(现在依然晴朗)。这些变化持续了一段时间,故此用“夜来”表现很恰当。单看“来”字,作为名词词尾的例子,也能看出所表达的是一个时间段:岑参《送人赴安西》“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杜甫本人的《送李校书二十六韵》“小来习性懒,晚节慵转剧”;都是表达“从小到大”这很长一段时间。至于“夜来”二字在《夜归》里应该如何解读,留到后面再具体分析。
(二)虎
杜诗里用到“虎”字例子很多,但常常被解读成比喻盗贼、乱兵,如“九州道路无豺虎”这个名句。其实根据唐代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完全有理由把“虎”解读为实指野生虎。杜甫在《故武卫将军挽歌三首》其二里面,用这样两句来形容将军的盖世武功:“舞剑过人绝,鸣弓射兽能。”这里为避讳高祖之父李虎的名字,故意用“兽”字代替“虎”字。清代学者仇兆鳌《杜诗详注》引用同时代人张希良的话说:“将军意即裴羽林也。裴名旻,善射,一日毙十一虎……见《太平广记》虎部。”裴旻是唐开元间人。细查《太平广记》的卷四百二十八“裴旻”文字,原来是转引自唐代李肇的《国史补》,与张希良所说的有些出入:
裴旻……守北平。北平多虎,旻善射,尝一日毙虎三十有一。既而于山下四顾自矜。有父老至曰:“此皆彪也,似虎而非。将军若遇真虎,无能为也。”旻曰:“真虎安在?”父老曰:“自此而北三十里,往往有之。”旻跃马而往,次丛薄中。果有一虎腾出,状小而势猛,据地一吼,山石震裂。旻马辟易,弓矢皆坠,殆不得免。自此惭惧。不复射虎。
这段引文虽然不长,但有些值得细究的东西。首先,那三十一只虎,李肇写的是虎,而又记录当地父老说是彪,那么彪究竟是什么动物?和虎有什么区别?读者应该如何解读这一则文献?“彪”字,许慎《说文解字》释为“虎文也。从虎、彡。彡,象其文也。”段玉裁进一步解释说,此指“虎皮”,并举例说明:“班彪,字伯皮。此取虎文之义也。”看看上面一段的上下文,可知这个“彪”并非使用该字的原生义——虎文,而是指称那种动物。元代黄公绍、熊忠的《古今韵会》,把这个字释为“小虎”。《古今韵会》以《说文》为本,参考宋、元以前的字书、韵书,用它来解释李肇的文字比较合适,所以现在学者们大致同意“彪”即小虎。也有少数学者认为“彪”是一种比虎小得多的猫科动物——金猫。不过用这个普遍接受的定义来解读《太平广记》的这一段文本还是有问题:这三十一只本来已经是“小虎”了,而后来跳出来吓得“旻马辟易,弓矢皆坠”那一只“状小而势猛”,也就是说体型比前面那三十一只彪还小,而这只“小小虎”威力却比前面的那些大得多。这个解释,有悖常理。然而《汉语大词典》干脆就把“彪”解作“虎”,并举北周庾信的“熊彪顾盼”和唐代韩愈的“惟足彪与虥”之例,加以说明。相比较而言,《汉语大词典》的这个定义似乎更加适用于上述《太平广记》里这一段文本。也就是说:开始的那三十一只虎虽然体型较大,但并非最威猛的。后面那一只,虽然较前虎稍小,却是最厉害的一只。这样的解释,可以接受。相反,金猫的平均体重只有十七八公斤。比它体型更小的“虎”不可能有威力把猛将的战马吓惊。所以,“彪”是金猫的定义也许可以用来解读别的文本,但在此处根本不适用。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唐代的虎,数量非常大。在今天根本无虎的华北、内蒙交界处,竟然有巨大的虎群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
唐诗里反映了唐帝国处处有虎。不仅杜甫居住过的夔州有,而且全国广大地区,相当于现在四川、重庆、贵州、湖南、湖北、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河北、北京、辽宁、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浙江、江苏等等,都在唐代诗人的作品里留下了虎影,主要是华北虎和华南虎这两个亚种。因为例子太多,不能一一例举。现代科学家的调查显示,华北虎亚种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北,“包括黄土高原、冀北山区、华北平原、山东低山丘陵以及内蒙古高原的东部和中部,行政区域涉及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自治区。而华南虎则分布于“秦岭、淮河以南,除西藏与广西西南部和云南南部的中国大陆地区,行政区域涉及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香港”等省市自治区。
既然唐代虎群甚多,那么“九州道路无豺虎”,不但可以实指老虎,而且反映了唐代的总体生态环境。那时温暖的气候和丰沛的降水带来茂盛的植被,而茂盛的森林草丛使得包括虎在内的野生动物顺利繁衍生长。虎与人的地盘冲突在唐帝国如此之严重,以致玄宗发出《命李全確往淮南授捕虎法诏》,亲自下令把一个县令级别的官员从黄淮平原的东部调往长江中下游的宣州,是因为他在原任防虎有效:“全確作法遮捕,扫除略尽。迄今人得夜行,百姓实赖其力。”李全確的新职责是在淮南和大江南北教授百姓及各级官员捕虎、防虎的方法:“与州县长官同除其害。缘官路两边去道各十步,草木常令芟伐,使行人往来,得以防备。”皇帝不仅亲自调动一个县令级的捕虎能手,而且明文规定道路两侧各除草多少步,足见其重视,也足见野生虎之多。因此,杜甫所言“远行不劳吉日出,九州道路无豺虎”不仅仅是比喻,同时也是国力强盛时期政府行为的结果。而杜甫在其它诗里提到虎的时候,虽有用它比喻盗贼乱兵的例子,但也有许多实指野生华南虎的例子。读者不可偏废。
这一点在他的夔州诗里,尤为突出。《南极》一诗的“岁月蛇常见,风飙虎或闻”就是实写。在忠州龙兴寺,他在院墙上题诗“淹泊仍愁虎,深居赖独园”。永泰元年冬,云安大雪,野兽因饥寒而嚎叫,响彻峡江,给老杜留下了“峡深豺虎骄”的印象。大历二年,也就是黄鹤认为他写作《夜归》的同年,虎群的迫近再次使他不安,写下“不寐防巴虎”之句。有意思的是,遇到了大雪祁寒,他不但记下自己的寒战,而且觉得也不能落下虎豹的生存困境:“楚江巫峡冰入怀,虎豹哀号又堪记。”而当地原住民为了抗旱而漫山遍野“烧蛟龙”的时候,野生动物受到极大伤害。此时诗人的同情心,放在了蛇虎一边:“势欲焚昆仑,光弥焮洲渚。腥至焦长蛇,声吼缠猛虎。”这些例子,不但全都实指野生虎,而且并不含有历代注家喜闻乐道的比喻盗贼乱兵的含义。杜甫看到当地原住民能够和虎豹近距离相处,深感诧异。这反映在《示獠奴阿段》一诗里:
山木苍苍落日曛,竹竿袅袅细泉分。郡人入夜争馀沥,竖子寻源独不闻。病渴三更回白首,传声一注湿青云。曾惊陶侃胡奴异,怪尔常穿虎豹群。
值得注意的是,写诗极其细致的老杜说阿段“常穿虎豹群”,不是偶然侥幸。这固然反映了阿段的机智勇敢,也反映虎群长期与人类分享栖居地,慢慢适应了与人类和平共处的生态现实。通过观察当地人与野生动物的相处之道,杜甫逐渐悟出了一个对现代社会仍有意义的道理。在《客居》一诗里面他这样描写自己在夔州的居住环境:“峡开四千里,水合数百源。人虎相半居,相伤终两存。”文本例证甚多,难以一一例举。总之,杜甫在峡江居住,不仅常常见到真虎,而且渐渐对它们有了一定的了解,对野生虎不再是一味的惧怕,而是和原住民一样,接受了与虎“两存”的现实情况,正如虎也适应了与人共存。
(三)杖藜、藜杖、杖
在《夜归》诗的外部环境中,我们提到了杜甫在夔州身体有所恢复,能够甚至经常借助拐杖到处游走。“藜”,既是藜杖,也可泛指其它材质的拐杖,是他行路须臾不离的伙伴。“杖藜”在他早期诗歌里就曾出现,在夔州诗里的使用频率更高。大约在天宝十五载,杜甫的身体尚未衰老,却已经有了杖藜漫步的习惯:“起行视天宇,春气渐和柔。兴来不暇懒,今晨梳我头。出门无所待,徒步觉自由。杖藜复恣意,免值公与侯。”从“徒步觉自由”和“恣意”来看,他“杖藜”并不是因为腿脚不利索,而是出于某种习惯甚至是为了某种风度。这一点可以从他几个月之后写的《白水崔少府十九翁高斋三十韵》里得到印证:“清晨陪跻攀,傲睨俯峭壁……白水见舅氏,诸公乃仙伯。杖藜长松阴,作尉穷谷僻。”“仙伯”们在“松阴”下杖藜徐行,美化了生活,使主人超越穷谷作尉、行客忘却数百里逃难的严峻现实。此时的藜杖,兼具助行和助兴的双重功能。
藜,是一种枝干坚韧的植物。古人喜欢用其枝做杖。但唐人的杖,也有其它上好材料。杜甫入峡之前,梓州友人曾送他两支桃竹杖,十分难得:
江心蟠石生桃竹,苍波喷浸尺度足。斩根削皮如紫玉,江妃水仙惜不得。梓潼使君开一束,满堂宾客皆叹息。怜我老病赠两茎,出入爪甲铿有声。老夫复欲东南征,乘涛鼓枻白帝城。……杖兮杖兮,尔之生也甚正直,慎勿见水踊跃学变化为龙。使我不得尔之扶持,灭迹于君山湖上之青峰。噫!风尘澒洞兮豺虎咬人,忽失双杖兮吾将曷从。
仇兆鳌按照一般惯例把豺虎看作比喻:“风尘,言乱离。豺虎,比寇盗。见扶衰避患,皆藉此杖。”他把此杖的功能解释成抵抗贼兵盗寇,未必妥当。贼兵寇盗是有组织的武装力量,不是一根竹杖能抵挡得了的。我们再仔细一看,这首诗已经明明说了杜甫准备“乘涛鼓枻白帝城”,不是要进入贼兵寇盗横行的沦陷区,而是进入多虎的峡区。所以把“豺虎”解读为野生猛兽要比“寇盗”更合理。因此,笔者认为这首诗对本文的重要性在于它说明杜甫入峡前已经赋予他的“杖”一个新的用途,即除了“扶持”他旅行之外,还要帮助他抵御“咬人”的豺虎。
杜甫在夔州杖不离手。不要小看这根藜杖,它能帮助身体稍有恢复的诗人登上白帝城最高楼:“城尖径仄旌旆愁,独立缥缈之飞楼……杖藜叹世者谁子?泣血迸空回白头。”在瀼西的雨天,当他觉得“侧塞烦胸襟”的时候,就盼着雨脚早点儿收住,以便他“杖藜出岖嵚”,出门漫步散心。他在自家园中散步,“杖藜俯沙渚”,看到翅膀受伤的白鹤,感到很伤心。秋高气爽的时候,杜甫的肺病会有所缓和,他可以梳头洗脸,缓步走出去“杖藜还客拜”。夜幕降临后,他还能四处活动:“杖藜寻巷晚。”总之,在夔州诗的语境里,杜甫的“藜杖”或其它材质之杖,是他行走的助步器物,也有驱兽防身的潜在功用。他“杖藜寻巷晚”到友人家里小饮之后“夜半归来”时,手上自然也少不了那根藜杖。
四、《夜归》诗内语境参照下的文本细读
理清了《夜归》诗的外部环境和外部语境,我们便可以根据它的内部语境深入分析、合理解读这首“改样”的狂诗。所谓内部语境,就是这首诗内部的各个语言单位之间的互相支持、互相矛盾、互文见义的有机互动关系。
开头一句相当突兀。对于老病羁旅的诗人来说“夜来归来冲虎过”使读者难以置信。不过既然我们已经弄明白“藜杖”在本诗以外的语境之中,可以帮助老杜夜晚出去拜客(“杖藜寻巷晚”),那么读者接受他杖藜夜行就不是什么难事了。但是,读者还难免诘问:即便有这根结实的藜杖的帮助,老病的杜甫就真能冲开猛虎,有惊无险地回到家中吗?把这一句当作纪实来接受,读者还是不容易做到。清代的汪灏就不相信。他把“冲虎过”虚化:“未必有虎也,而夜行人心中耳中目中,刻刻有之。”他的这个说法,有明显的缺陷,却影响了后代学者。萧涤非等人编写的《杜甫全集校注》就顺着汪灏的说法解释说:“冲虎过,形容夜路危险难行。”意思和汪灏一样:“未必有虎。”笔者认为他们的这个说法不够严密。笔者就这个问题分别与吴怀东、谢思炜和薛天纬三位教授讨论过。吴怀东教授同意本文的其它论点,但难以相信“冲虎过”是老杜真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并冲开了老虎。谢思炜教授很谨慎,他从字面上看到“冲虎过”,但根据常识怀疑老杜是真地夜路遇虎还是诗家夸张,故此只说“肯定是受了惊吓”。薛天纬教授赞成我的解读,认为不但实指老虎,而且真可能发生“冲虎过”的非常态事件。笔者觉得单从本诗的内部语境来看,诗中并未纠结有虎或者没虎,而是直接说“冲虎过”。这意味着诗人和野生虎有了直接的冲突,而冲突的前提是老虎真实地出现在杜甫身前的路上。有虎不是问题;有虎前踞而不知自己是否能冲过,才是问题。此外,即使行人因害怕而杯弓蛇影,要让他完全靠幻觉在“心中耳中目中”冲开拦路虎、夺路而逃、再为这虚幻的冲突写一首诗,实在是过于勉强,难以服人。老杜夔州诗记录了他的肺病、糖尿病、双腿一度麻痹、耳聋,但从来没有记录过自己有任何幻听、幻视,更没有梦游夜行的情况。在幻觉中冲虎、靠幻觉写冲虎诗,离老杜峡中生活的现实显得太远了一些。
加之,从《夜归》诗以外的杜诗语境来看,夔州不但多虎,而且杜甫的仆人阿段就有穿行虎群的本事。所以,这个虎,应该实指野生虎;至于“冲”,杜甫既有物质准备(藜杖),也有心理准备:前有用桃竹杖抵抗“豺虎咬人”的决心,后有亲见阿段常穿虎豹群的榜样。按常理,老病的杜甫应该没有冲虎而过的本事,但是在暗夜里狭路相逢,人的求生本能会不由自主地突然爆发。不冲过去,难道站在那里等死吗?所以,笔者不能像汪灏那样,简单排除“冲虎过”的纪实性。所以笔者暂且假设,在危机中人体内固有的求生机制突然超常爆发,真的就冲虎而过,这是人遇危机时可能突发的情况,老杜也不例外。然后我们再细读《夜归》的文本整体,看看诗中其它部分是否有机共生,互相配合,产生某种特殊的合力来支持这个假设。本文的目的之一就是把这个假设提出来请各位同仁仔细思考一下:除了我们认为老杜体弱之外,还有什么具体的、文本内外的根据说他不可能真地冲虎而过呢?如果暂时放下身体衰弱的人不可能冲虎这样一个“人之常情”,考虑到一个与虎近距离接触了两年以上的人,在求生本能的驱动下突然进入了一种“非常态”,是不是也不应该排除他遇到危机超常发挥并进入一种特殊狂态的可能性呢?
本诗的第二句是“山黑家中已眠卧”。此句,各版本的校记都未显示不同写法,足以让我们仔细分析。应该注意,此句写的是“山黑”而不是一般的“天黑”。老杜特别讲究遣词造句的准确性,他强调一个“细”字:“重与细论文”“题诗好细论”“老来渐于诗律细”;也强调用反复长吟来保证诗句稳妥恰切:“赋诗歌句稳,不免自长吟”“新诗改罢自长吟”。鉴于此,我们有理由反复推敲字眼,思考一下在峡江的地理环境中,什么时候山黑而天不一定黑。那就是昼长夜短的夏季:虽然天边还有些微光,而山坳里已经漆黑如夜。家人在黑暗中入睡是自然的,此句这样写也是纪实的。如果第一句是实写,那么第二句继续纪实,章法上是一致的。
“傍见北斗向江低,仰看明星当空大。”笔者认为此联不但继续写实,而且比一般的写实更加深入细致。谢思炜认为杜甫有相当程度的天文学知识,并且偶尔会出人意料地在其诗文中显露一下自己这方面的才能与学识。谢思炜根据杜甫诗文做出推演,证明杜甫的天文知识经得住现代人的数学验证,虽不一定是精通,但有着相当可观的准确性。用古代天文常识考察此联,会有意外的收获。《鹖冠子》说:“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古代天文常识认为,在春分那天的23点进行观测,《鹖冠子》描述的“斗柄东指,天下皆春”的情况是准确的。其它季节,以此类推。我们前面强调了杜甫入峡后的多处居所都在长江北岸。他回家看到“北斗向江”,而长江在他家之南,那么这四个字就是“斗柄南指”的诗化表述——此时是夏季,与首联“山黑”所表达的昼长夜短的时间参照完全吻合。黄鹤认为大历二年暮春,杜甫搬到瀼西,同年秋天才又移居到东屯,由此判定此诗作于瀼西。《尔雅·释天·星名》曰:“明星谓之启明。孙注:太白星也。晨见东方为启明,昏见西方为太白。”而“明星当空”的时候,不偏东,不偏西,正好在晨昏之间的半夜时分,与“北斗向江”时间上一致。这样看来,《四库全书》本黄希、黄鹤撰《补注杜诗》,仇兆鳌《杜诗详注》,浦起龙《读杜心解》等,将此诗第一句都作“夜半归来”,是有道理的,似比“夜来归来”更准确,也更加符合“冲虎”是瞬间而过的“时间点”特征。而“夜来”的“时间段”表述则不符合全诗细节的精准、统一安排。况且,单从修辞角度看,一首之内,甚至一句之内,“来”字出现两次,本来就是近体诗的大忌。但是鉴于老杜写诗特别“细”特别“稳”,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来”字的特例,是为了打破常规,表现一种非常态,为以下几句非常“改样”的“狂”态做铺垫。
古代评论家说“北斗向江”和“明星当空”是符合古代天文认知的精确描写,而当代学者利用更加精确的天文学知识进一步指出“明星”是泛指银河而非特指太白星,并提出“唯一可能看见‘旁见北斗向江低’景象的,只有白帝山东侧的东瀼溪旁,距离东瀼溪入江口约300米处”,而时间可以确定在“大历1年6月朔日”。这和黄鹤估计的大历二年的瀼西有一年的时间差异。笔者很佩服台湾学者简锦松先生的精确实地考察和科学推论。但笔者也不希望忽略杜诗原句中的“低”和“大”充满了夸张的主观色彩。斗柄指南,依然在夜空之中,何以言“低”?明星当空,正值中天,距离未近,何故言“大”?这种夸张的主观印象,与前面精确的客观描述相矛盾,形成一种诗学张力,相映成趣,同时与首句的“冲虎过”也有着深层的联系。让我们回到前面杜甫亲身遇虎的假设,推演一下他这次特殊的生理、心理体验,看看对理解原诗有什么帮助:凭了他的求生本能和手中藜杖,凭了阿段的榜样、自己以前的搏虎意念和现在对虎较长期、近距离的了解,我们有理由理解为他抱着拼死一搏的决心,以杖或虚晃一下,或实际轻轻一拨,抓紧机会与虎擦身而过,闪身进入自己不久前加固过的篱笆院墙。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现代医学告诉我们,遇到危机时,人体会分泌大量的肾上腺素,它给人以意想不到的爆发力,使人做出平常根本不可想象的壮举。飞将军李广把箭镞射入石头,也是靠了虎的惊吓而产生大量的肾上腺素才能做到。
肾上腺素是人体自然产生的一种荷尔蒙。当人们突然遭遇惊吓或险情时,大脑急速向肾上腺发出指令,使其分泌大量肾上腺素,而且立即见效:全身进入紧急警戒状态,做好搏斗与逃跑(fight and flight)之准备。具体反应是心跳加速、加强,瞳孔放大以接受更多光线,呼吸急促,消化系统降低工作效能以使更多血液进入肌肉群。其效果迅速而强烈。但是,肾上腺素来得快,去得却慢。要在身体的肌肉系统、神经系统里停留一段时间才能逐渐消散,使交感神经与副交感神经恢复平衡,使人体慢慢结束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在高水平的肾上腺素作用下,人体会发抖,说话断续不清,行动、语音都会比平时夸张得多,但头脑因供血充分而格外敏锐。所以诗中人物杜甫冲开虎群,闪身进入自家院墙之后,无法马上镇定下来。诗的开头一句不假思索喷涌而出,以反应激动的人物口不择言的超常状态。这是语言大师杜甫的妙笔,是诗人杜甫在事后努力再现一场特殊经历的特殊写法。也是他忠于自己的身体体验,忠实地描述自身感受的结果。
把首句与颔联结合起来,用人类生理的自然规律加以观察,方能充分理解颔联展现诗人在身体特殊状态下看天觉低、观星觉大的奇妙体验。这种感觉是瞳孔放大引起的必然生理反应:当人受到惊吓,身体进入紧急状态时,瞳孔放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收集周围信息,看得更清楚,能为大脑提供脱离险境的方案。平时看不见的弱光此刻也能被视网膜捕捉;平时看得见的光,则显得格外明亮强大。杜甫遇虎时因肾上腺素激增、瞳孔扩大以脱险,脱险后不能马上还原,所以此时他的切身感觉是夜空因分明而显得低垂,星斗因亮度增加而仿佛变大。诗人“笔端有胆”,忠实地捕捉、生动地再现这种奇妙感觉,就产生了奇异、“改样”的效果。这也为我们理解颈、尾两联作了准备。从这个角度看,杜甫确实狂得改样,但改样得有道理。这道理是人类漫长进化过程中赖以生存的生理铁律。该生理机制强的个体,存;该生理机制弱的个体,亡。杜甫能够活下来写这首诗,说明从单纯生物意义上观察,他虽老病,但并非弱者,因为他没有被吓瘫在地上,化作虎之晚餐;也没选择掉头逃跑,给猛虎扑背断颈的机会;他选择了挺杖向前,象阿段那样冲虎而过。
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苏轼、苏辙兄弟的文字,可以看作是为这种奇迹般的“冲虎过”做了一个肯定的注脚。苏辙的《孟德传》记载了一个“退卒”孟德,在卫戍秦州的时候,大概是厌倦了战争,遣散了妻子儿女,逃入深山,虽然遭遇“虎狼毒蛇”却游荡了两年而不死。后来人们问他,他答曰:“凡猛兽类能识人气,未至百步,辄伏而号,声震山谷。德以不顾死,未尝为动,须臾,奋跃如将搏焉,不至数十步,则止而坐,逡巡弭耳而去,试之前后如一。”也就是说,当一个人不惧怕的时候就不会被猛虎吓倒;而虎一般也不会死缠烂打,反而“逡巡弭耳而去”,显得十分驯顺。苏轼读了弟弟的手稿,联想到自己以往的见闻,写了一篇《书子由〈孟德传〉后》,更能说明杜甫何以能冲虎而过:
子由书孟德事见寄。余既闻而异之,以为虎畏不惧己者,其理似可信。然世未有见虎而不惧者,则斯言之有无,终无所试之。然曩余闻忠、万、云安多虎。有妇人昼日置二小儿沙上而浣衣于水者。虎自山上驰来,妇人仓皇沉水避之。二小儿戏沙上自若。虎熟视久之,至以首抵触,庶几其一惧,而儿痴,竟不知怪,虎亦卒去之。意虎之食人,必先被之以威,而不惧之人,威无所从施欤?有言虎不食醉人,必坐守之,以俟其醒。非俟其醒,俟其惧也。有人夜自外归,见有物蹲其门,以为猪狗类也。以杖击之,即逸去。至山下月明处,则虎也。是人非以有胜虎,而气已盖之矣。使人之不惧,皆如婴儿、醉人与其未及知之时,则虎畏之,无足怪者。故书其末,以信子由之说。
观其大意,苏轼与苏辙一样,都相信在人不惧怕的情况下,虎也不会犯人。这是一般规律。但是究其细节,苏轼的跋更贴近杜甫《夜归》诗的语境。首先,苏轼所言的忠、万、云安诸县,正是杜甫在峡中居住且遇虎的地方。而跋中描写的那个“醉人”,简直是杜甫的写照:他醉后夜归,在自己家门遇虎,他不但和杜甫一样出行杖藜,而且乘醉以杖击虎。而虎的反应却是为他让路“逸去”,使醉者得以顺利走进自己家门。以杖击虎,就是和虎发生了一个小小冲突;而“气已盖之”的气,正是杜甫冲虎而过之后释放的“阗阗(嗔嗔)盛气”。这是具体实例,和杜甫“冲虎过”的那个“冲”字也十分吻合。《说文》段注云,“衝”(笔者按,简化字写作“冲”),“当也,向也,突也”。因此,把“冲虎过”解释为与虎小小地冲突一下之后全身而过,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弱如婴儿,昏如醉者,因为不惧怕就能避免虎的伤害。那么杜甫与虎“相伤两存”过数年,并从当地土著那里获得了更多近距离与虎共存的知识和技能,他虽然不一定像苏轼描述的醉人那样有“以杖击之”,而用杖或实推、或虚晃,闪身冲过是完全可能的。
因为这股“冲”劲儿,杜甫得以虎口逃生;因为以弱胜强,因为自己常年老弱而突然迸发超常的原始力量,诗人激动不已,以“余勇可贾”的气势演绎了颈联:“庭前把烛嗔两炬,峡口惊猿闻一个。”可惜,也许不愿承认此虎是真虎、此人真能冲虎脱险,造成了某种阅读惯性,明末清初的文学家王嗣奭把“嗔”字释为嗔怒、抱怨:“一炬足矣,两则多费,故嗔之。此穷儒之态也。”他的说法,与我们在前面梳理清楚的杜甫“诗外环境”情况不合。杜甫在夔州的生活,相对稳定、相当富足,有果园四十亩、奴仆四五人,且经营管理公有稻田一百顷(一万亩),并非王嗣奭笔下的“穷儒”。而且杜甫一生虽不富裕,但生性慷慨,绝非为了一茎灯草、两茎灯草而不肯咽气的严监生者流。说他为了两根蜡烛而嗔怒家人,既不符合他当时的生活环境,也不符合他的一贯性格。更何况“山黑家中已眠卧”,点燃两根蜡烛的更可能是他自己,而非任其迁怒的他人。所以我倾向于使用“嗔”字的本义来解读此句。如此,这一句乃是“庭前把烛两炬嗔”的倒装。《说文》曰:“嗔,盛气也。[段注:门部曰阗、盛貌……盛身中之气使之阗满。]从口真声。[段注:待年切,十二部。]诗曰‘振旅嗔嗔’。”按照段玉裁的注释,表示怨怒的那个字是“謓”(chēn)。而“嗔”则是“今俗以为謓恚字”。也就是说把“嗔”(tián,盛气)误当作“謓”(chēn,怨怒)字用了。段玉裁说的“今俗”应该是说清代人约定俗成,普遍用“嗔”来代替“謓”,使“嗔”成为“謓”之俗字。这样看来,有可能是杜甫写“嗔”(tián)的本字,而王嗣奭把它当作清代的俗字謓(chēn)来理解,于是产生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解读。况且《玉篇·口部》亦云:“嗔,盛声也。”根据古代“嗔”字的正确定义,此处的“嗔”读作“阗”(tián)。阗者,满也,充塞也,或者用段玉裁的话说,是“盛身中之气使之阗满”。历险时的杜甫,肾上腺素充塞体内,聚为“盛气”;阗满而流溢,发为“盛声”。杜甫举着两支蜡烛发出充满“盛气”的“盛声”,从生理机制上讲,和“冲虎过”一样,都是肾上腺素激发后的结果,和燕人张翼德在长坂坡上的吼声是相同的道理。尽管杜甫之吼不足以断桥,却也惊动了峡口之猿,长啸相应,故此才有了杜甫的“惊猿闻一个”。这样解读,使全诗的各个部分、诗与诗人都成为有机相连的一个整体,比较合理。
把烛盛气,吼声嗔嗔,把峡口的宿猿惊得乱叫,仍然不能缓解身心的亢奋。于是有了更多不服老的狂态:“白头老罢舞复歌”。“嗔”与“歌”乃是互文见义,表现诗人一时间觉得自己很强大,很了不起,长啸大吼,似乎天下无敌。于是有了“杖藜不睡谁能那”这句狂言:“那”是“奈何”的缩写,全句的意思是我精神亢奋,了无睡意,挥舞藜杖,狂吼高歌,猛虎尚且无奈我何,谁人又能拿我怎么样?
杜甫不懂现代生理学,他也不必懂。只需尊重自己的身体认知,忠实再现自己生理反应,就写出了惊人的诗作。卢世㴶说杜甫此诗“狂的改样”,准确地说出了此诗的美学效果。他也不需要生理学知识,只需认真细读杜诗即可。然而,我们有了现代医学和当代认知科学的常识,就可以比较合理地解释杜甫用狂笔写狂诗的原因以及其中的道理和妙趣。
按周振甫先生的总结,“作为一种沉郁的风格,作者的感情是深沉郁积的,用顿挫转折的笔来表达,有千言万语积压在胸中,只能曲折地透露一些”。而《夜归》这首诗所表现出来的风格,与周先生总结的主流风格形成鲜明对比。它的特点,不是深沉的思想感情,而是喷薄而出的“盛气”;它没有使用杜甫擅长的“顿挫转折笔法”,更不肯把“千言万语积压在胸中”,而是血气贲张的一声狂吼,是振聋发聩的“盛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诗没有杜甫最讲究的细致。诚然,这首诗写的是杜甫超常爆发而脱离危险后的短暂激情,但它的写作过程却很像英国诗人华滋华绥所描写的浪漫主义诗歌创作过程。华氏在1802年写的《抒情歌谣集·序言》里面说:“诗是强烈情感的自发奔涌”,但写诗却是“性灵平静下来后重新收集感情”。杜甫荷尔蒙超量奔涌在先,平静下来创作这首诗在后。但他不仅忠实于当时自己体内荷尔蒙“奔涌”的感受,而且神乎其技,准确地再现了那时的异常反应,用一种异常的形式来表现这种异常的经历。如果我们按照杜甫本人的做法,在“细”字上下足功夫,就会发现前面讲过这首诗是七言八句却非律体,恰好是表现这种异常内容的最佳形式。如前所述,首句中两次用“来”字就出语惊人,既打破了唐诗炼字的常规,又再现了一个病弱之人突然迸发超常之力,在肾上腺素冲击下的口不择言的特殊生理状态。另外,单从词序、词性的安排上看,本诗的颔联与颈联似乎是相当工整的对仗:
傍见北斗向江低,仰看明星当空大。庭前把烛嗔两炬,峡口惊猿闻一个。
但此诗押的是首句入韵的仄韵(二十一“个”):过,卧,大,个,那。这种韵脚,“有人称之为仄韵律诗”,但元白(讳启功)认为“仍应算古诗”。接着细看,就会发现不仅中间这二联平仄不合,而且全诗的平仄都不入律,更何况首句就连用两个“来”字。所以它是一首看似律诗但声律完全不合律诗规矩的七言八句诗。人体肾上腺素超量分泌时,头脑十分敏锐,肌体十分强壮,但因过于激动而口齿不清,语音混乱。这首诗词序、词性对仗,而声律不合规矩,恰好反应了人体在应对危机时的紊乱生理状态。从这个角度看,杜甫不仅忠实于他个人机体的寓身认知,而且用这种寓身认知来选择表达该状态的诗歌形式。
现代认知科学滥觞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成熟于九十年代。到了二千年之交,它进入了文学批评领域,引出了“认知诗学”这种把心理、生理、神经科学和人文探求相结合的文学理论。认知科学已经探明,人的运动神经系统在支配运动之外也帮助语言认知和抽象思维。更具体一点说,认知诗学和寓身认知理论,能够帮助我们找到一种更为合理的路径以解读《夜归》,更符合杜甫夔州的生活环境,更符合《夜归》一诗之外的杜诗语境,更能协调兼顾该诗内部的字句,使它们成为有机联系的整体,相辅相成,互文见义。它帮助我们了解了杜诗中的一种特殊的、变体的狂态。其美学价值,在于释放讴歌一种深深扎根于人体生理机制之中的原始野性美,是诗人亲历险境时激发出的一种超体能的、亢奋强豪的阳刚之美。这种美与杜甫性格中狷狂傲岸的一面略有不同,别成一格。应该说,认知诗学和寓身认知理论为我们解读《夜归》,甚至其他杜诗以及其他中国古典诗歌,增添了一把新的钥匙,值得我们参考、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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