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体农业种养结合体系(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评价体系概述)
1 生态农场概述
国内最早提出“生态农场”一词是在1982年,《环境保护》发表了一篇以“生态农场”为篇名的文章:《保护环境发展农业的新模式——生态农场》,提出生态农场是依据生态学理论建立的新型农业生产模式,遵循生态系统的整体、协调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和 管理自然资源,并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太阳能的转化率、生物能的利用率以及废弃物的再循环率,并使农林牧副渔及农产品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等得到全面发展[1]。
生态农场强调的是运用生态学理念、方法和技术,获得最大可持续产量,同时实现资源匹配、环境友好、食品安全,集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模式和技术体系于一体,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和同步增长,并认为生态农场应该具有明显的特征,如界限明显性、生物多样性、结构复杂性、功能高效性、技术先进性、发展循环性、管理综合性[2]。
目前,我国的生态农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人们普遍对于生态农场及生态农产品还没有科学清晰认知,而生态农场建设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生态化技术水平不高、种养循环结合程度低、生态功能单一等问题,且存在行业服务与监督管理缺位,农场之间相互模仿、复制现象突出,致使生态农场行业发展并不景气。因此,有必要制定务实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农场建设,引领全国生态循环农业健康发展[3-4]。
为促进生态农场规范化建设和发展,推动资源节约、生物多样性、废弃物处理利用等技术规范化应用,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11月发布《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 3667-2020)行业标准。该标准是我国首份生态农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也是生态循环农业领域的第一部行业标准,其内容参考国内外通用的指标体系方法和框架,融合国家和地方有机产品标准、良好农业操作标准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相关政策,为新阶段开展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夯实了工作基础。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和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生态(生)〔2021〕8号),进一步提出生态农场评价试点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要求采取评审专家初评结合现场评审的方式,专家初评要依据《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规范》从农场环境、种植和养殖过程、管理体系规定了生态农场评价的基本要求,并给出了生态农场的评价方法。评价对象分为种植型、(畜禽)养殖型、水产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四类生态农场。其中,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的评价包括了对其种植、养殖及种养结合方面的评价,可以说囊括了种植型生态农场和养殖型生态农场的评价内容,下面结合《规范》的具体内容,从评价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各自评价方法,对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评价体系进行了概述。
2 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评价基本要求
生态农场评价基本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种植要求、养殖要求和种养结合要求。
2.1 通用要求
通用要求规定了生态农场农场面积、土壤环境、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方面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表1 通用(基本)要求
从通用要求可以看出,生态农场面积要求不高,但对于土壤中污染物、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有了具体限定,甚至有了限量指标。
2.2 种植要求
种植要求规定了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土壤氮肥和有机质、农药肥料使用和农田灌溉、农业废弃物处理方面要求。
从种植要求可以看出,对生态农地面积、氮肥用量、有机肥占比、土壤有机质含量、化肥农药减少量都有了量化指标要求,对于灌溉水及用量提出了标准要求,另外对废弃农膜回收率、废气包装回收率、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率规定了量化指标。
2.3 养殖要求
养殖要求分为畜禽养殖要求和水产养殖要求,其中畜禽养殖要求规定了养殖区选择的安全距离、载畜量和密度、饲料及添加剂、兽药及抗生素以及污染物排放、粪便利用方面要求;水产养殖要求规定了水域水质、投入品使用、排水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表3 畜禽养殖(基本)要求
表4 水产养殖(基本)要求
2.4 种养结合要求
种养结合要求规定了畜禽数量与种植面积配比、稻鱼种养等方面要求。具体包括:
表5 种养结合(基本)要求
2.5 基本要求的评价方法
种养结合型农场按照以上生态农场评价基本要求中的通用要求、种植要求、对应的养殖要求和种养结合要求,逐一对应检查,无不符合项的农场判为符合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基本要求。对符合的农场,依照以下生态农场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应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分数区间为60-100)。最后,根据评分结果将生态农场分为3个等级(AAAAA级、AAA级和A级)。计算方式为:各大项及大项内的各小项均按等权重平均值法计算。
3 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评价指标体系
对符合以上生态农场评价基本要求的农场,按照下列的生态农场评价指标体系,逐一对应进行评价打分。
表6 生态农场评价指标体系
注:质量指数,即单项最高质量指数=污染物实测值/污染物标准值
可以看出,生态农场评价是在评价基本要求之上,按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解释和赋值,进行考核打分。这一系列的评价体系,可以说是一项基础而又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很多理论、技术和应用的问题。尤其是对种养型生态农场的评价,要考核评价通用要求和环境指标、种植要求和指标,还要考核养殖要求和指标,以及种养结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指标。
4结语
一般而言,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一方面可以减少养殖畜禽粪便对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且要比养殖型和种植型生态农场的单体产投比和利润率要高。但种养结合型生态农场的经营内容也更为复杂,其评价基本要求和指标体系也更多[5]。学者黄也等[6]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生态农场综合水平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规范》则基本上采用了定量的方法对生态农场进行评价,可以说,能够更为量化地进行各个要求和指标的衡量,有助于对生态农场进行更清晰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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