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分享育儿心得(家长育儿守则)
一、做好榜样 家庭教育的经验告诫人们:“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这些都是要求父母以身作则的警世格言 一般来讲,良好的榜样就能使儿童学善,不好的榜样则会使儿童学坏学前儿童各方面的发展都处于萌芽和初步形成时期,而好模仿又是学前儿童的普遍特点他们常常有意无意地模仿他喜欢的和亲近的人的举止言行,只是年龄不同模仿的内容和模仿的程度不同而已 儿童能够模仿许多连成人都没有察觉到的细节儿童进入幼儿园之后,老师常常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到其父母的影子,而回到家中在儿童身上也可以看到老师的影子 模仿是一种学习活动,是对人或事物外部表现的学习是用动作、语言、表情等方式表达的学习这种学习是在学前开始的,由于儿童的认识活动具有具体性,他们接触的事物或现象的具体形象容易引起儿童的注意,所以他们的学习活动表现为模仿人和事物的表面的、生动形象的举动 儿童又十分好奇好动,所以人和物的各种行为举动就成为儿童的模仿对象了,在模仿学习活动中,儿童对新异奇特的、有情感的对象都会去模仿,但儿童不能自发地产生辨别力,因而他们有时模仿的是好的现象,有时却模仿那些坏的现象,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家长分享育儿心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家长分享育儿心得
一、做好榜样 家庭教育的经验告诫人们:“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这些都是要求父母以身作则的警世格言。 一般来讲,良好的榜样就能使儿童学善,不好的榜样则会使儿童学坏。学前儿童各方面的发展都处于萌芽和初步形成时期,而好模仿又是学前儿童的普遍特点。他们常常有意无意地模仿他喜欢的和亲近的人的举止言行,只是年龄不同。模仿的内容和模仿的程度不同而已。 儿童能够模仿许多连成人都没有察觉到的细节。儿童进入幼儿园之后,老师常常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到其父母的影子,而回到家中在儿童身上也可以看到老师的影子。 模仿是一种学习活动,是对人或事物外部表现的学习。是用动作、语言、表情等方式表达的学习。这种学习是在学前开始的,由于儿童的认识活动具有具体性,他们接触的事物或现象的具体形象容易引起儿童的注意,所以他们的学习活动表现为模仿人和事物的表面的、生动形象的举动。 儿童又十分好奇好动,所以人和物的各种行为举动就成为儿童的模仿对象了,在模仿学习活动中,儿童对新异奇特的、有情感的对象都会去模仿,但儿童不能自发地产生辨别力,因而他们有时模仿的是好的现象,有时却模仿那些坏的现象。
我国著名幼儿教育家陈鹤琴说过“孩子可以说是父母的镜子”。 父母与儿童自幼相处,接触时间最长最密切,是最可接近的人,又有权威性,所以他们最先成为儿童模仿的对象。年龄越小,越容易接受父母的影响。父母的一举一动的变化和特点,只要被儿童注意到了,引发兴趣了,就很容易为孩子模仿,因为父母的行为举止是最早,也是最长期地影响孩子的。 常说某某孩子真像父母(如动作、性格等),正是说明了早期模仿的重要作用。在实际生活中,确实父母的行为习惯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有的父母平时很少参与集体活动,那么他们的孩子也许就会缩手缩脚;有的父母溺爱孩子,一切包办,那么他的孩子就会产生过度依赖思想,在困难面前退缩。 由于学前儿童的分辨能力差,所以在早年给予儿童模仿的榜样,要力求端正、良好,儿童长大后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增强,因而对坏的榜样有识别力而不会去模仿了。
家长自身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注意为儿童作出良好榜样。 (一)凡是对儿童提出的要求,务必身体力行 家长只有这样做,才能为儿童作出良好的行为榜样,使儿童具体可见,并在父母的行为举动下模仿学习,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规范。如要求儿童进家洗手,饭前洗手,自己要天天如此去做。 如要求儿童关心人,同情人,那么在汽车上就要为老人、为抱孩子的人让座。如要求儿童诚实不说假话,则父母对待家人对待客人都要以诚相待。如对人不发脾气、不训人、不打人。 (二)完善自我,道德高尚 父母应该以比较高的精神境界来完善自身,发挥完美形象的潜移默化作用,如勤奋、好学、诚实正直、持之以恒、勤劳节俭、温和体贴、道德高尚等,都是作为一个好家长所必备的基本修养和素质。
(三)自身缺点不宜回避 父母的主体形象应是高大美好的,但是父母也有缺点和不足,当表露的时候不要隐藏,要坦率地告诉孩子,请孩子理解和原谅。 父母可经常用周围人的榜样教育儿童以弥补自身的不足。父母在作出榜样的同时,要根据儿童年龄的接受程度,进行循循善诱的言教,使身教和言教相结合,以帮助儿童具体理解榜样,从而可以由无意识的模仿到更有意的模仿。无身教的言教是无力的、不具体的,对儿童是不易学的;无言教的身教也是不充分的,儿童不易理解榜样,甚至错误理解榜样,因而也影响儿童模仿学习榜样。
二、尊重儿童 尊重儿童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它不仅要求教师要尊重儿童,同样也适用于父母。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儿童是父母和家庭的私有财产。儿童是父母生下的,是在父母的照料下逐渐长大的,儿童年幼无知,全是父母所教;为父母者要管教儿童,才能扶正长直。儿童只有服从的权利。 因此即便在现代社会当中,幼小的儿童在家虽然是个宝贝,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儿童的一切都为父母所左右,儿童很少有自由和自主。另外一种不尊重儿童的极端的做法是当前儿童处于独生的地位,在家庭中至高无上,备受宠爱,似乎父母将听命于他。结果造成儿童真正的精神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儿童同样处于不愉快的状态之中。
此家长应该尊重儿童,做到以下各方面: (一)重视儿童,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 一些父母认为,孩子是我所生所养,要打要骂随我的便。这是极端错误的想法,家长应该认识到儿童年龄虽小,但是他们和成人一样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儿童需要得到成人的尊重和爱护。正如马克思曾强调指出的那样:“记着,你和你的孩子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你富有的,孩子恰恰缺乏;你缺乏的,孩子却很富有。把平等还给孩子”。 因此家长要做到: 1.倾听儿童的意见 在一个家庭中,不管家庭成员有多少,也不管家庭地位和年龄差距有多大,孩子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民主的。家长要学会倾听儿童的意见和看法,认真对待儿童的观念,给予儿童发言权和决策权,形成宽松愉悦的家庭气氛。
2.帮助儿童学会独立 我们不主张尊重儿童就是在家庭中把儿童捧为第一位,也不能让儿童感到自己是第一的,谁都得听我的,这种优越感、超人感不利于儿童正常发展。但是儿童脱离母亲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应该尊重儿童这一可贵的独立的人权,正确的做法是慢慢帮助儿童体验独立,学会独立。 在家庭生活中需要有一定的时间,不受干涉地独立支配自己的活动,让他体会到父母回家后有自己的事,我也有自己的事,同时也有时间和父母共享,父母把全部时间都给了孩子,关注越多孩子则越不听从,向成人要求则更多。如有的孩子在父母下班回来极度疲劳的时候,缠在妈妈身边让妈妈陪着做游戏,讲故事。 这个时候就应该让儿童明白,妈妈上了一天班十分辛苦,需要休息,让孩子学会自己玩一会,不要打扰妈妈休息等。
(二)满足儿童生理的和精神的需要 儿童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既有生理方面的需求,也有精神方面的需要。而后者往往容易为家长所忽视。如儿童需要信任、要独立、要面子、要活动、要求知、要和人交往等。而在家长的眼中,以为这些都是成人才有的需要,而没有顾及儿童同样也有这方面的要求。 因此父母常常错待儿童,没有给予满足,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打击和挫伤这些需要。如有的父母怕孩子受欺负、吃亏,不让自己的孩子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还以为这就是对孩子的爱护和关心。 家长要充分理解儿童的需要和提出恰当的要求。在满足孩子吃睡玩等活动的同时,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并给予满足。儿童的精神需要主要有游戏的需要、求知的需要和交往的需要等。
1.游戏的需要 玩是孩子的天性。不会玩的孩子不可能是聪明的孩子。家长要积极鼓励孩子进行探索性玩耍。不要怕弄脏了衣服,而不让孩子玩耍,也不要一味强调孩子的安全,而把孩子禁锢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更不能禁止儿童动手摆弄和操作物品和材料。 家长要创造条件鼓励幼儿在玩耍中获得知识,在玩耍中发展快乐的情绪和对待事物的正确态度。
2.求知的需要 孩子的好奇心是十分强烈的,他们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来,甚至有的时候让家长难以招架、陷入尴尬的境地。事实上,孩子的提问是一种思考和钻研,是具有探索意识的表现。家长要心平气和地对待儿童的问题,无论这个问题在你的眼中显得是多么幼稚和荒唐,但都是孩子渴求知识的表现。 家长要避免以下三种不恰当的方式和态度: 一是拒绝和厌烦 如家长在面对孩子无休止的问题时会说“你哪来这么多问题呀?”“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呢吗?”“你怎么问这样的傻问题”等等。这类的语言应力求禁止,以免伤害孩子的好奇心。 二是敷衍和欺骗 对于回答不了的问题,家长觉得丢面子,于是就会敷衍而过或者胡乱编造一些答案告诉孩子。这样做是十分错误的,不仅影响了孩子对事物的正确认知而且也降低了家长自身的威信。 三是给予过难的答案,让孩子听不懂 没有真正满足孩子的求知需求,不利于幼儿的正常发展。家长在对待孩子提问的问题上应通过直接回答,或启发孩子自己去寻找答案,或者实事求是地告诉孩子,和孩子一起寻找答案等方式进行。
3.交往的需要 小孩子是在与小伙伴的交往中得到发展的,一个简单的游戏可能因为有同伴的加入而变得兴趣盎然,久玩不腻。而即便面对丰富的玩具和材料,如果只是幼儿一个人玩,也会显得枯燥乏味。儿童在与伙伴的交往过程中学会如何与人打交道,学习到同伴身上的一些好品质,并且理解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家长要满足儿童寻找小伙伴,与伙伴一起玩耍游戏的需求。更要创设条件,开阔儿童的交友范围,锻炼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千万不能为了怕孩子受欺负而将孩子禁锢在家中,与小伙伴隔离。这样做只会害了孩子。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提倡尊重和满足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并不是意味着放任自流,有求必应。而是提出合理的要求或规定,使儿童逐渐明白哪些需要是合理的可以得到满足和鼓励,哪些需要是不合理的或者是错误的,这样帮助儿童更好地从事这些活动。
(三)耐心对待,不粗暴、不歧视 孩子年龄尚幼,行为规范处于初步形成和掌握的阶段。行为经常会有反复和错误。家长要耐心对待儿童的行为问题。不要用歧视、讽刺的语言或者粗暴厌烦的态度对待儿童。 (四)尊重儿童自然成长规律,循序渐进地诱导 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和成熟是有一定规律的,家长要承认并尊重孩子的成长特点,不要在孩子之间盲目攀比,给孩子造成压力。 家长要在真切了解自己孩子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促进孩子的发展,切不可拔苗助长。
三、理智的爱 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人类在养育子女过程中,对于孩子的爱既有缘于血缘的爱,同时又远远超出以生理为基础的爱。 研究表明,溺爱这种放任的爱没有使孩子受益,反而会害了孩子,影响他身心的健康发展。有人比喻,溺爱就像泛滥的洪水,只会冲垮儿童未来的人生,危害很大。因此我们提倡家长应该持理智的爱,让爱像和风细雨一样,润入孩子的心田,滋养孩子健康成长。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一份关怀和爱护,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理智的爱有以下几层含义: (一)对孩子有要求,不一味迁就 爱孩子绝不意味着放任和放纵。父母要对孩子的行为和规范提出要求,让孩子明白有的事情是可以做的,而有的事情是不能去做的。 如孩子明明会自己穿脱衣服却要妈妈来帮忙,这个时候就要让他自己来完成,决不能包办代替。当孩子在户外与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耍时,抢夺别人的玩具或打别人的时候,也要严肃地批评孩子,纠正他的错误行为。当孩子在商店的玩具柜台前,索要过于昂贵而毫无意义的玩具时,家长也要坚持决定,不能迁就他。逐渐地儿童就会养成懂事明理的行为习惯。 (二)控制情感,掌握分寸 家庭当中充满了浓厚的感情色彩,表达着家长内心深处对孩子的疼爱和无限的期望。 一方面,家长要向孩子表达自己的疼爱之情,让孩子感受到家长的爱。另一方面,也要让孩子体会到家长的给予和赞扬是疼爱,家长的要求和批评也是疼爱。 如果家长能够做到情感和理智的结合,爱的力量也就越大。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家长在表达爱的方式方法上也应有所区别。年龄幼小的孩子更多地需要身体的接触和外露的爱,大一些的孩子则需要家长用相对内敛的方式来表达爱,如运用目光、语言等。值得注意的是,当家长情绪不好或被孩子的言行激怒时,要善于控制自己,切忌暴躁和迁怒于孩子。
(三)增长儿童的爱心 爱孩子的更高目标是焕发孩子学会爱人,将人间的爱心永恒地传递下去。父母在给予孩子爱的同时,也要教孩子懂得爱和给予爱。 懂得爱就是体验爱的美好,知道父母在给予爱的时候所付出的辛劳,从而使孩子产生感情和尊敬之情。学会给予爱就是要教孩子爱父母、长辈、关心和帮助他人,去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培养孩子成为一个富有爱心的人。 爱是家庭教育中永恒的篇章,懂得并学会理智的爱孩子,这是有眼光的真正的爱,有益的爱;失去理智的爱和感情将爱得无度、爱得不当,则将害了孩子的一生。
四、规矩明确 儿童最初的规则和懂得遵守规则是从家庭生活中建立的。从孩子年龄很小时就要让孩子懂得有一些规则是必须遵守的。 如1岁多的孩子就开始学会要点心之类的东西,父母要让他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得到满足,在这之前必须等待。如果孩子哭闹,父母就答应他的要求,就等于破坏了规矩,孩子也学会了只要哭闹就可以达到目的。 长此以往,就会养成孩子任性胡闹的习惯。因此家长在坚持规则的时候一定要态度明确。随着儿童年龄的在增长,围绕儿童的家庭生活和儿童的能力建立必要的规矩,这将有益于儿童成长,有益于儿童走向社会。 在家庭当中,家长要安排好孩子的日程生活秩序,让孩子在有规律的生活中成长,久而久之,儿童就能够形成好的生活习惯和规矩。在家庭中,家长应该要求孩子掌握以下规矩: 1.教会儿童做好自己生活的事; 2.懂得文明礼貌; 3.懂得不打搅他人; 4.懂得关心环境; 5.懂得遵守社会生活秩序。
五、步调一致 教育的合力对儿童具有加倍的效应,教育各方面不统一,则会抵消教育的威力。因此家庭成员应对儿童有一致要求,一致态度,在方法上应沟通默契。 (一)夫妻双方互相配合,支持,对儿童进行一致的教育 在家庭当中,父亲和母亲都理所应当地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注意: 首先父母要达到对儿童有一致的认识和评价,这是达到一致要求的基础。如果父亲要求高,母亲认为没有必要,如对儿童看电视的要求不一致,则儿童不知道应按谁的要求去做才对,从而造成谁的也不听了,或在谁面前听谁的,两种对策,两面为人,教育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父母要对学前儿童特点有一致的认识,从而取得儿童观的一致和教育态度的一致。否则如果一位主张游戏学习,而另一位主张强迫学习;一位主张严厉,毫不迁就,说一不二,而另一位主张严宽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不同年龄不同对待。这样父母双方就常会因态度不同而发生争议,进而导致步骤不统一、儿童受难。 此外由于父母个人生活经历不同,受教育情况不同,个人自幼得到的家庭管教也不同,所以形成在教育要求、态度、方法上的不一致,这是很自然的。但是面对教育子女的严肃问题,双方应坦率交换意见,服从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方法,放弃个人所持的偏见,不断地达到统一和一致。如有分歧,力求避开孩子讨论解决,不在儿童面前暴露父母二人的不一致。 教育儿童是细致的工作,随年龄的增长,教育的要求、方法也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父母应不断地商议对儿童应有各种要求和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法。
二人如果有暂时不一致的意见,也应以一方服从另一方为妥,切不可将不一致暴露在儿童面前,甚至企求儿童对自己的支持,争取多数孤立一方,形成所谓的“父派”“母派”“我儿站在哪派?”等问题。 这样的教育不仅无法对儿童提出各种要求,而且更恶劣的是会直接造成儿童学会以两种面孔对人,看人行事,谁厉害,谁对自己有利就听谁的等等不良行为。所以为父母者务必做到步调一致,在儿童面前是一个而不是两个老师。
(二)两代养育者之间应保持协调一致 在大家庭当中,养育孩子的责任往往是由父母和爷爷奶奶辈(或姥姥姥爷辈)来共同承担的。在我国城乡地区,这样的家庭教育模式仍然占有很大的比例。由于生活经验的不同和文化素质、生活观念等各方面的差异,两代养育者之间的教育观念和养育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双方应该加强交流和沟通,相互理解和宽容,尽可能地保持一致的教育标准。 1.相互尊重和理解 年轻的父母应该尊敬老人,做好孩子的表率。由于时代的飞速发展,年轻一代人与年长者之间的差距和代沟也越来越明显。许多传统的做法和观念被年轻人所抛弃,而追求“小家庭的世界”,与老人之间的情感沟通也越来越少。殊不知,这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孩子。 请家长记住“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父母,明天孩子就会怎样对作为家庭中的年长者也应该尊重年轻父母。应该明确地认识到自己在养育孩子过程中起到参谋和助手的角色。要胸襟开阔,尊重年轻父母的意见。承认自己与年轻人之间的差异,当好配角。
2.相互学习,优势互补 一些研究表明年长者在养育第三代儿童的过程中往往容易过分溺爱和保护孩子,而使孩子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发展受到影响,他们丰富的育儿经验当中也有一些陈旧和过时的地方。而年轻父母虽然容易接受新的教育观念和做法,思想活跃,但常常由于缺乏育儿经验而显得力不从心。 在这样的状况下,两代养育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达成教育孩子的共同标准,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教育孩子的潜力,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因此,一方面年轻的父母应充分珍惜和重视老一代人的育儿经验,主动地向老人请教,请老人帮助和指导养育好孩子,同时也应坦诚地向老人指出一些错误的陈旧的育儿方法,耐心细致地向老人宣传一些科学育儿知识,求得老人的支持和配合。 另一方面,老人也要以开明的态度、谦虚的精神理解和支持年轻父母的正确做法,自觉地理解和接受一些现代育儿知识,并且与自身丰富的经验结合起来,带好孩子。
六、适当回避 儿童和大人生活在一个家庭中,虽然属平等的成员,但由于年龄、知识和需要的差异很大,儿童与父母之间有着共同的需要和欢乐,也还有着许多不同的需求。父母是要持家养家的成年人,儿童属于成长着的孩子,他们在对家庭的责任承担上也是不同的,加之对问题和事物的理解上也有着较大的悬殊。因此,如果家庭生活的一切方面都使儿童平等地、公开地参与,这不仅是儿童不能适应,而且对其成长也是不利的。 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家庭生活的幸福和睦,家庭生活的某些方面儿童是不宜参与、不必知道的,这就是适当回避。不要认为一切公开的家庭是最民主的,这是简单幼稚的缺乏教育头脑的看法。 家庭经济、收入、支出、储蓄,家庭社交活动中的某些不必让儿童知道的交谈内容,家庭中对一些政治问题的讨论,家庭成员为教育儿童的意见协商和对儿童的分析、教育的措施,对自己孩子和他人孩子的比较,家长准备和幼儿园老师交换的关于儿童的意见,以及夫妻生活等等,均属于儿童应回避的方面。当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时也要尽量避免在孩子面前发生争执,以尽量减少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成人的活动不必儿童都在坐旁听,要养成儿童自己活动的习惯。 有些回避活动应在儿童不在场时进行。同住一屋时,儿童床最好与父母床分开单睡,并有遮挡,有条件待儿童长到4岁后可单独睡在一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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