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三百元燃气费怎么没变化(蹊跷燃气费交不交)

“换表前还有余额,为何燃气表更换后会显示欠费?”几天前,家住益民小区的国先生遇到一件麻烦事:更换新燃气表后,燃气公司说有800多元陈欠要缴清。

然而,令国先生感到奇怪的是,自己每次都是提前交费,如果欠费就会停气,这800多元欠费是怎么来的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更换燃气表后发现欠燃气费的用户不在少数。

对此,燃气用户提出了质疑:本是预付费的燃气表,为何会“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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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 八百多欠费从天降

据国先生讲,几天前,他发现益民小区家中的燃气表突然响个不停,便向燃气公司报修。

维修工人上门查看说,旧燃气表出现了故障,需要更换新的智能表。

换完新燃气表后,国先生带着旧表来到市燃气公司东安营业厅。

经过具体核算,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他,旧燃气表显示他家的燃气量为1528立方米,而购买的燃气量是1227立方米,照此计算,应补缴气量301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燃气2.7元算,应补缴陈欠812.7元。

对此,国先生表示,换表时查看旧表中明明还存有121立方米燃气,怎么更换新表后就显示欠费了呢?

另外,他家所在的益民小区是预付费方式,使用燃气需要先付钱买气充卡,然后才能消费,怎么还会产生欠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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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 如何“透支”遭质疑

“储蓄卡”怎会突然间变“信用卡”?明明是“充多少用多少”的燃气卡,何时开始有了“透支”功能?国先生认为这笔突然产生的欠费太蹊跷,令他不解。

“我买了多少气,插卡时燃气表就自动扣除多少气,现在燃气表上显示使用的数值比我实际购买的多,就说是我欠的?”国先生认为燃气公司应该说清楚欠费产生的原因。

“虽说我家欠费了,但表里剩余的121立方米燃气目前仍旧可以继续使用。”国先生说,他担心的是,由于旧表有欠费,工作人员并未向他提供新表的卡号。也就是说,在使用完卡里的剩余气量后,在没有新卡卡号的情况下,他无法到燃气公司购买燃气。如果想再次购买燃气,只能先行补齐所欠的费用,否则,将无法使用燃气。

采访中,还有一位女士表示,她家也遭遇了此事,换表后补了将近1000多元钱,不补就用不了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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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电池亏电导致故障

那么,换表前明明还有余额,为何更换后就产生了欠费?为了弄清这笔费用的由来,记者同国先生一起来到了市燃气公司东安营业厅。

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向国先生解释,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旧表的控制器出现了故障,导致读数与实际用气量偏差较大。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正常情况下,购气量减去用气量等于剩余气量,当剩余气量为0时,电磁阀就会自动关闭。

但燃气表在使用时间长了后,如果气表的电池电量不足,电磁阀门就会失灵,导致在气费没有余量的情况下,不能正常关闭,造成用户使用的燃气比购买的燃气多,就会出现“透支”现象。

如果购气量减去机械表累计总用量出现负数,就说明用户的燃气表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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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 协商走鉴定程序

为让国先生更加明了,工作人员还指着燃气表解释了一番。

工作人员说,上面的是机械读数,数字显示的是客户具体消费燃气多少立方米,下面的电子读数显示的是剩余气量。上面消费的数字减去用户付费购买的数字,这两者的差额,就是客户所欠的燃气数额。

“原来表的总购气量比机械表的读数少了301立方米。”国先生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以哪个表显示的数字为准呢?

对此,工作人员告诉国先生,当表出现故障时,无法正常对用户预付费进行扣费,根据《居民供用气合同》规定,IC卡计量表,如电子读数与机械读数不一致,以机械读数为准;如机械表显示出现故障,以供气方记录为准进行测算。

随后,国先生提出了质疑:既然电子读数有因控制器故障而出现不准的情况,那么,机械读数又是否准确呢?

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委托仪器仪表检测公司对旧的燃气表做鉴定。

目前,双方已经约定鉴定费用由燃气公司垫付。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是机械表出现故障,费用将由燃气公司承担,反之,则由国先生承担鉴定费用。

争议 谁主张谁来举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燃气表更换过程中,因燃气计量设备故障问题引发的陈欠纠纷不在少数。

那么,“燃气计量设备故障导致欠费,用户不愿补缴”难题如何处理?

4月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黑龙江油都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荣涛。

潘律师认为,用户和燃气公司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对使用数量的计量产生争议,按照消费使用惯例和燃气公司对天然气表的设置来讲,如果用户欠费就会被停气,一般不会出现大额欠费还不影响使用的情况。

对于国先生遇到的情况,潘律师表示,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燃气公司认为这301立方米的燃气确实是国先生家使用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国先生索偿。

此外,潘律师认为,首先,目前尚不能确定该燃气表是否存在问题;其次,即使出了问题,那么,表是跑快了还是跑慢了仍无法判断,如此便轻率作出由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的决定,显然有失公允。

燃气表的提供者是“专业方”,应当预见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全部推给处于弱势方的消费者。

调查 可通过诉讼解决

潘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建议由相关计量监管机构或消费者协会出面,对燃气公司所述是否属实展开调查。

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燃气公司所称的用户计量表是否出现故障、是否会出现欠费还能使用的情况,进行专业权威的鉴定。

潘律师还说,如果用户没有过错,燃气公司不能通过停止供气的方式逼迫用户支付燃气公司所称的欠费。

此外,燃气公司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如双方仍不能和解,应当由燃气公司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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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德娜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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