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公文写作格式(教你分辩公文文种的二大招方法)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的有十五个文种,你说多嘛,不算多,你说少嘛,也不算少,更主要的是,这些文种中有些有相似、有相近,甚至可以相叠使用的状况。所以,要分辩文种不同是件不太易的事。请先“关注”职业文书写作吧,下面我们一起继续学习。
(一)求同。十五种公文中,有一个字相同的不少。如,“通知”和“通报”,都有一个“通”字,“通”有“传达”的意思,“知’和”报” 是 “知道”和和“告诉”的意思,所以使用“通知”、“通报”作名称的文件,都具有告知和周知的含义。如“公告”、“通告”、“报告”,都有个“告”字,,“告” 即是将事情向别人陈述、告知,所以上述三种公文行文都是告诉意思。其他的也可以依此类推!
(二)存异。光知道“同”也不成,还要区分它们的“异”。以 “公告”、“报告” 两个文种为例,虽然二者都有一个 “告” 字,均属陈述、告知,但 “公告” 的“告”受“公”字限制,“报告” 的“告”受 “报”字修饰,这就揭示了这两种公文的不同特点。因为 “公” 有公开的意思(这里也有“公家” 的意思),“报”则是向上汇报。“公报”是公开告知,是面向社会的文种;“报告” 则只是向上级和领导机关汇报的上行文。
当然,顾名思义,求同存异,只是一些学习公文写作方法的捷径,要提高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更多通过实际写作锻炼的过程。如果你想学习更多的公文写作知识,敬请“关注”、“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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