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作用(共建保护基地出台11条意见)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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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作用(共建保护基地出台11条意见)(1)

为更好服务保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10月11日,吉林高院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联合建立的吉林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实务研究基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基地在珲春市防川风景区龙虎阁东北虎展馆科普基地正式挂牌成立。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利共同为基地揭牌。

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作用(共建保护基地出台11条意见)(2)

挂牌当日,双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将依托该基地,建立交流协作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专家会商、技术协助等措施,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审判专业水平和行政监管治理水平;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平台,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建立司法保护行政监管宣传工作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法治宣传活动,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同日,吉林高院出台《关于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计11条,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创新审判机制两大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司法保障意见。《意见》明确要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中独特的司法需要出发,加强对国家公园范围内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公园生物系统保护、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及其他涉国家公园建设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从机制创新、内外协作角度提出要构建契合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拓展涉国家公园建设法院间司法协作,深入推进涉国家公园建设法院与其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同时落实信息化建设、专业审判建设、普法宣传等各项保障措施。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是亲自部署、推动成立的第一个由中央垂直管理的国家公园,是中国首批成立的五个国家公园之一。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一周年之际,吉林高院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共同成立吉林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实务研究基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基地,并印发《关于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是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依法服务保障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服务加快建设生态强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作用(共建保护基地出台11条意见)(3)

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珲春市委书记盛效儒,延边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金星,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张陕宁,吉林高院副院长宫斌,延边中院院长朴永刚、延边林区中院院长李忠义参加揭牌仪式。

参加活动的领导同志还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局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中心等地就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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