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管理规定(速看深圳拟出新规)
日常生活中大家是否会遇到、听到一些这样的事,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深圳最新管理规定?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深圳最新管理规定
日常生活中
大家是否会遇到、听到一些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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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违规携带犬只入园
有人在公园内随意放生
有人在公园发出超大声的噪音
……
而根据深圳拟出的新规定
以上这些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深圳经济特区
公园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为促进公园事业发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于9月17日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7日前,市民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jb2@cgj.sz.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意见”字样。
截至2021年底
深圳市共有公园1238个
(不含深汕合作区)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4平方米
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达90.87%
是名副其实的“千园之城”
深圳土地资源十分有限,随着城市的发展,公园用地保护问题日趋严峻。因此,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补充明确现行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的报批程序,使公园项目报建审批流程有法可依。
一是除了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纳入生态红线进行严格保护,其他类型公园用地的保护无法律依据。现将公园绿地纳入绿线范围,使立法的保护效力尽可能及于各类公园;
二是通过立法明确公园全域范围占补平衡要求,弥补目前仅有《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规定“改变永久保护绿地使用性质的,应当不低于改变面积补偿新的永久保护绿地”的立法空白,保障公园面积不减少;
三是鼓励因各种客观因素暂时不会进行城市开发的储备土地、闲置地、待建地等建设临时公园,缓解市民对公园活动空间的使用需求和公园用地有限之间的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
对违规的行为
《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公园内放生、投喂等
拟被罚款
《条例》对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一方面对违法者予以惩罚,另一方面起到相应的预防作用,包括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及违法占用或改变公园用地、施工、进入严格保护区、改变规划用途、车辆入园、举办活动、从事禁止性行为等情形的处罚。本章还规定了犯罪移送与赔偿责任。
将就噪声、放生、垂钓捕捞、投喂动物、放飞空间飞行物、吸烟、携带火种以及自行车、滑板、滑轮、滑板车入园等方面制定公园立法层面的专门规则。
虽然上述部分行为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所提及,但缺乏更为细致、明确、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
《条例》拟规定——
01
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入园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02
在公园进行超出噪声限值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03
在公园内放生,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由主管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4
未按要求在公园操控空间飞行物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5
其他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不遵守游园秩序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这些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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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深圳的建设
需要你我的参与~来源:深圳城管、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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