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与律师同堂培训(法者火种)
【编者按】
“法者,治之端也。”这句话出自战国末期思想家荀子,意为法律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实现大治的起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法治,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律的公平、公正与人们的安定、幸福息息相关。依法治国,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学法、守法,也需要每一个执法、司法者的维护和坚守。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寻访全国各地的法治人物,记录他们的故事,触摸法律的刚性和温度。是为“法者”。
93岁老律师叶传岵。 澎湃新闻记者 王乐 图
“休庭!”
法槌落下,93岁的叶传岵(hù)结束了他的此次辩护。
这是他今年8月份参加的一场庭审,事涉一起合同诈骗上诉案。在叶传岵37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该案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如今,他依然思路敏捷,吐字铿锵。
叶传岵的律师执业证号,还含有“1980”的字样,那年,国内核发了第一批律师证。其时,叶传岵已经55岁。
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着手恢复,上海一批年过半百的老律师、老司法工作者“归队”,律师队伍再出发。其时,全国仅有律师212人。
“最热烈,最繁忙,最兴旺。”回忆起上世纪80年代,叶传岵仍记得和同事们“一股子劲儿”办案的情形——二十多人一间办公室,上午庭、下午庭、挤公交、啃大饼。
初执律师业时,叶传岵就以“敢碰硬”闻名业内。从花甲到古稀,他全国奔忙,代理了一批“首案”,恢复律师制度后上海第一起胜诉的无罪辩护案即是他代理的。
“律师应仗人间义。”这句话,他常说与学生。百废待兴之时,叶传岵不断带教新人,授课各地。
而今,后辈们管他叫“老法师”,学生们则把他称作“火种”。
“文革”后,54岁做律师
“我都成了老头,他就是老老头了。”上世纪80年代刚入行时,滕军就跟着叶传岵实习。望着两人当时在南京办案时的合影,滕军讶异地摇着头,“不知道他都吃些什么?”
上世纪80年代,滕军随叶传岵在南京办案时留影。 受访者供图
三十余年过去,叶传岵依乎没怎么变,依旧身量清瘦,目光炯炯,只是两鬓生了些白发。
8月7日一大早,叶传岵就乘地铁来到上海市一中院,他代理的一宗合同诈骗案即将二审开庭。“他开庭时相当亢奋,滔滔不绝。”滕军记得,当年叶传岵经常给学生灌输,“开庭,就是一个说服法庭的过程。”
律师执业至今,滕军仍秉持着这个理念,在他看来,辩护时“说给旁听席”、甚至“说给当事人”都是投机取巧的行为。
滕军师从叶传岵,是从1985年开始的。那年,叶传岵刚任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六分所(以下简称“六分所”)主任,该所的办公地点就在锦江饭店的两间地下包房里。
那时锦江饭店有个玩笑——进来土不啦叽、缩头缩脑的,都是来找老叶的。
叶传岵成了所里的“招牌”,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事实上,当年大众对于“律师”这一概念仍十分模糊——见了律师就喊冤的、叫青天的、写血书的,时有出现。
当时,叶传岵刚评上了高级职称。1984年,上海全市已有专职律师近300人,其中20人被评定为高级律师。给律师评职称,这还是上海市司法局在全国的首创。
1979年,十年动乱后,百废待兴。在上海市司法局的紧急动员下,一批50年代的老律师、老司法工作者平反后“归队”,律师队伍再出发。54岁的叶传岵也结束了22年的“右派生涯”,始执律师业。
其时,上海市律协内律师只有五十几人,而这个数字在全国是212人。
1980年,上海律师开始有了专门的从业机构——法律顾问处。
那年起,苏州河两岸,两家法律顾问处先后设立。叶传岵出任上海市第二法律顾问处副主任,主管业务。“那时清早门口就排着长队。”
起初,第二法律顾问处的二十多人挤在四川南路上一个小房间里,位置轮流坐,三台手动打字机成日哒哒作响。
时任打字员的刘小禾记得,老律师们常为讨论案件争得面红耳赤。
“最热烈、最繁忙、最兴旺。”叶传岵至今犹念和同事们“一股子劲儿办案”的情景。蹉跎二十余年,这些年过半百的老律师们一心想把逝去的时间追回来,“学的终于又能用了!”
在学生曹晓明的印象中,叶传岵忙得“飞起来”,但是“越干活越开心”。
那时,叶传岵还担任了三十多个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晚间及周末,他又是数个官办培训班的老师——“断层”之际,人才奇缺,律师实务、新法普及等“速成”需求极旺。
及至1986年,培训结业的曹晓明和刘小禾同期应考,参加了上海首批律师资格考试。
在曹晓明看来,叶传岵就像“火种”,对法律“不离不弃”。
青年叶传岵。 受访者供图
“无论多么罪大恶极,都有权得到辩护”
“80年代律师制度刚恢复的时候,实际上‘敢吃螃蟹’的人并不多。”曹晓明记得,那时社会上对于律师仍有些误解,“以为律师就是‘替坏人说话的’。”
其时,叶传岵也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1986年2月,上海公开宣判了一起震动全国的强奸流氓团伙案,引得满城热议——6名被告人中有多名高干子弟,其中3名主犯被判流氓罪、强奸罪,当即被执行死刑。
“那时流行跳黑灯舞、贴面舞,影响很坏。”叶传岵说。
该案的受害女性多达51人,一时间流言四起,著名影星龚雪也被传牵涉其中。叶传岵曾专门为其登报辟谣。“龚雪就好比阮玲玉那样,当时差点要自杀,这个问题不洗清楚,她抬不起头。”
叶传岵正是此案被告二号人物胡晓阳的辩护人。
当时,有人对此颇有微词——上海有个姓叶的律师,竟然给胡晓阳做辩护。但叶传岵对此十分坦然,在他看来,无论胡晓阳多么罪大恶极,都有权在法庭上得到辩护。
“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实体和程序公正的统一。”叶传岵说。早在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上海律师的发端,正是由于刑事辩护的需要。
上海解放后不久,1949年8月,上海市人民法院一号令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法院办理民刑案件暂行办法》。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得由被告声请审判长指定公设辩护人或有关之群众团体指派代表为其辩护人,审判长亦得迳行指定之。”
其中的“公设辩护人”,即是律师的前身。195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公设律师室”,既帮助刑事被告人进行辩护,也为离婚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至1956年,上海已有六个法律顾问处。然而,随着1957年的“反右”运动,刚起步的律师制度在全国戛然而止。此后冰封二十余年,直至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曾经的律师先行者,终于能在年过半百之际重新“归队”。
1980年代,在律师队伍重建之时,除了曾经的老律师,老司法工作者也成为了重要血液。叶传岵作为1950年代上海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转身成为了新时期的第一批律师。
1993年,叶传岵被司法部授予行政二级金星荣誉章。 受访者供图
新中国第一批法官,曾传唤“青帮大亨”
“听叶老师的庭,是一种钞票买不来的享受。”曾有不少年轻律师专门追着叶传岵旁听庭审。
在庭上,大律师们神采各异。有人善于调侃,有人文质彬彬,而叶传岵得到最多的评价,就是“硬朗、痛快、一针见血”。滕军记得,叶传岵在庭上从不开玩笑,“他很规范,就是个典型的职业律师”。
在六分所任主任时,叶传岵有个“铁律”——所有的法律文书都要经他审读、签字,方可打印成文。学生曹晓明回忆到,自己偶尔想“卖弄下文采”,也会被他划掉,“加那么多成语干什么?要用法言法语。”
至今,叶传岵仍对一份判决书的表述耿耿于怀。“上面写他(被告人)跟女青年在宿舍里‘鬼混’,到底是侮辱、猥亵还是强奸,‘鬼混’是什么意思?”该案当事人被判流氓罪,其后申诉多年。
1997年,刑法修订后,“流氓罪”被取消。
1992年,叶传岵作为上海首个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出庭,为被害人发声。该案的被害人是位年轻女性,名叫潘萍。因恋爱纠纷,她被男友泼硫酸毁容。最终,其男友李新华被判处死刑。
近十年来,叶传岵仍不离一线。2013年,他代理了上海首例手淫服务案。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被告人某足浴店老板及领班犯容留卖淫罪。“手淫服务算不算卖淫”再次引发全国热议。
此类案件在全国出现了多起“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辩护时,叶传岵也会尝试站在法官的角度想问题。
早在1949年8月上海市人民法院成立之时,叶传岵就是上海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他从调查员做起,一路升至审判员、审判组组长。
1948年,叶传岵在四川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时留影。 受访者供图
1951年,他曾将“青帮大亨”——天蟾舞台大老板顾竹轩——传唤至法院,为天蟾舞台某些劳工们追讨欠薪;也曾审理哈同洋行总经理姬觉弥小老婆的“离婚案”,这是1950年《婚姻法》问世后上海首例离婚案,物证只有二人的“定情信物”——一把桃花扇。
“我是新中国第一批法官,也是新时期第一批律师。” 叶传岵说。
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出台,法律顾问处被设立为事业单位,律师则成了国家公职人员,“那时我们有一种观念,认为公、检、法、律师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我们有一致的目标——正确地实施国家的法律。”
37年过去,而今律所已经突破了合作所、合伙所、个人所。《律师法》业已于1997年出台——律师脱离了行政架构,自此走向社会。
7年前,为纪念律师制度重建30周年,上海市律协曾专门编著了一本书《开拓者的足迹》,记录了叶传岵及同期的二十余位老律师。及今,书中存世者寥寥无几。
在叶传岵看来,开拓者就是“披荆斩棘”,“让后面的人能跟上来”。
一生法律人:79岁开律所,93岁仍执业
“路遥知马力。”2006年,叶传岵以81岁高龄入党,老友崔兰棠来信祝贺,他在信中写到,自己“激动地彻夜难眠”。
两人相识于1949年5月,上海解放之时。解放军部队到达上海的第一天,就接管国民政府法院。
崔兰棠即是接管人员之一。那日,他穿着15天未离身的汗嗅军装,走进了浙江北路楼上一间大法庭内。独坐众人背后,崔兰棠有些“自感形垢”。而叶传岵热情地上前握手,与他并肩而坐,介绍起法院的情况。
“我真有他乡遇故知之感。”同志之谊,崔兰棠至今难忘。
其时,叶传岵已是国民政府上海法院的法官,同时,他也是民盟的秘密成员,心向革命。叶传岵加入民盟的介绍人,正是抗日救亡“七君子”之一的史良——1954年,史良成为共和国首任司法部长。
曾有老友笑言,叶家是“一门忠烈”。
幼时,叶传岵的叔叔、姑父都是早期地下党的重要成员,名留党史。叶传岵至今记得1936年西安事变时,家中的紧张气氛——叶家正是共产党的地下联络点。中共四川省委领导张曙时、张友渔、车耀先等都曾住在他家。
8年全面抗战,贯穿了叶传岵的整个中学生涯。他曾在“反饥饿、反内战”的学生运动中起草“罢课宣言”,一度被学校开除。至今,他犹记得校歌中的“担当”,“河山破碎伊谁管?中人以上敢卸仔肩”。
1945年,抗战胜利之时,叶传岵全公费考入了四川大学法律系,自此一生法律人。
从前老律师们碰头,偶尔也会谈起“归队”前被错划“右派”的二十余年。有人说,“心有余悸”,但“无怨无悔”。叶传岵说,自己连“余悸”都没有,“最难的时候,我一个人对内对外,也都过来了。”
其时,叶妻和长子均患重病,家中还有两个幼儿。
“苏武不也牧羊19年。” 蹉跎二十余载,叶传岵终于“归队”。
2004年,79岁的叶传岵白发创业,开办了自己的律所。滕军记得,开业那日,高朋满座,叶传岵高兴得“活蹦乱跳”。
大儿子罗立佳是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在他看来,父亲执业至今,“就是离不开那种氛围。”如今,父子闲聚,谈得最多的还是案子、司法、时政。
“我是中国的知识分子,不能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如今,93岁的叶传岵正在学着用微信,讲起话来还是竹筒倒豆子,川音浓厚。叶传岵说自己有两大乐观——脑不痴,背不弯。
“头脑都不清楚了,谁还敢请我办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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