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举措(构建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金秋时节,走进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资深村,干净整洁的水泥村道、两旁排列有序的绿化树木,占地面积40亩的文化公园,亭台轩榭,配套各种健身器材、体育运动设施;蓝天下的华湖镇华宅村党建文化广场里,绿叶红花,环境优美,一块块新时代文化展板引人注目;而“网红打卡地”广东省古村落的隆江镇孔美村,抬头见绿,青翠欲滴……在惠来县许多乡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杂物在指定地点整齐堆放,闲置宅基地内种上各种瓜果蔬菜,干净的村庄、漂亮的房屋、整洁的小院……目之所及,一派清新美丽的景象。
惠来县把人居环境提升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外增“颜值”、内塑“气质”双提升。
靖海镇资深村文化公园。
坚持高位推动
打造人居环境提升新架构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是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今年来,惠来县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坚持高位推动,细化责任清单,以高标准、严要求用好总指挥棒。以实际行动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坚持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排查整治与日常长效管护相结合,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惠来县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地考核办法》,着力破解农村人居环境“谁来干、怎么干、钱从哪里来、难事谁来管、成果怎么保”等一系列问题,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
镇(场)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发动乡贤、企业家、在外工作和创业人员,加大管护经费投入。并对标对表“六个一”的工作要求,抓住“常”“长”二字,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已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其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镇(场)自行成立了监督考核小组,建立镇检查、村巡查的长效监管体系,对各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制度。每月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评比,对应评比结果差异化发放补助资金。并对排名靠前和靠后的村庄设立人居环境“红黑榜”,在各村宣传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村庄发出整改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形成建设效果有评价、整治结果有保障的良性机制。目前,惠来县337个自然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115个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华湖镇华宅村党建文化广场。
创新方式方法
推动长效机制运行新常态
惠来县不断健全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以机制引导农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有个好环境”。镇(场)制定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推进通报制度、实地调研指导制度、总结报告制度、“门前三包”制度、典型示范引领机制,对管护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管护权责、管护方式及保障措施都做了明确规定,形成村庄清洁行动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建立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保障及管理机制,将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镇村环卫一体化等项目纳入资金补助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着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大力推行“明确一个主体、建立一套标准、划定一片范围、制订一张清单、开展一周一次义务劳动、落实一月一次考核”等“六个一”农村人居环境保洁机制和管理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统筹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组织各镇按照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编制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项目,并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逐年实施。凡垃圾处理、卫生保洁外包给保洁公司运营管理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达标的,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向村民收取保洁服务费,不足部分由各镇(场)自行统筹解决。2022年,全县共有419个自然村实行“垃圾外包”覆盖116.05万人,下达财政补助资金1341.78万元。通过分级落实责任,建立规范收运体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古村落隆江镇孔美村“网红打卡地”。
加大考核奖惩
构建综合协调联动新体系
“清源头、见底色”,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需要提升百姓文明素养。避免人居环境整治反复反弹,防止“破窗效应”,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摒弃陈规陋习,让绿色健康卫生理念成风化俗,深入人心。
惠来县采取季度考核与日常督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开展督导评价考核,以评促改、以奖促治。考核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围绕组织管理水平、制度保障措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村容村貌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并及时反馈考核中发现的短板与不足,要求立行立改、深改彻改,以高质量整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每季度考核结果与安排人居环境整治管护奖补资金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评为“好”等次且排名全县前三名的镇(场),县财政奖补20万元;评为“较好”等次以上且排名全县4—9名的镇(场),县财政奖补10万元;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镇(场),不安排奖补资金。对考核结果评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镇(场),视情况由县乡振办约谈所在镇(场)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员,必要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并请相关镇(场)主要负责人员接受采访表态。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村貌蝶变促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修课”,更是关乎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必答题”。惠来县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动乡村由“外在美”向“内在美”、“一时美”向“持续美”转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刘晓维
【通讯员】蔡永刚 欧阳烨桐
【作者】 刘晓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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