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何时为张居正翻案(火耗是张居正留给后人的难题)
历朝历代的贪污都有很多种形式,不过大多都比较隐晦。可是明清交替时期的捞钱办法,却成了合理合法的,这就是火耗。
01那么火耗是什么呢?是谁造成了火耗的出现呢?
朝廷官员在向百姓收税的时候,会收上来一大堆碎银子。而这些碎银子需要被熔化重铸成银锭才能上交给国库,在碎银子熔为银锭的过程中,一定是有损耗的,这就造成了官员们在征收正常税额的时候,还要额外征收这些损耗。
这些损耗,就是我们常说的火耗。肯定有人要问,为什么国家在征收税收的时候,要让地方官员们用银锭来交税?其实这跟大明朝历史上一次著名的改革有关系。
万历皇帝初年,张居正作为当朝首辅,开始了对明朝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在经济方面,张居正做了很多努力。
未几,而里甲之值年者,仍复纷然,其后又安之。谓:‘条鞭,两税也,杂役,值年之差也。’岂知其为后出之差乎?使银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杂役耶!故条鞭之利于一时者少,而害于后世者大矣。---黄宗羲
比如说在收税这一块,他实行一条鞭法,简化收税的制度,从中可以尽可能减少中间商赚差价的行为出现,而且国库只征收银锭,这就产生了火耗。
这就造成了一个不可避免的情况,那就是官员们日子不好过了。要知道,天下人谁都可以不好过,唯独掌权的官员不能不好过,所以这帮人就想到了火耗的问题。
既然熔银的时候,会有损耗,那么在收税的时候,当然要把这些损耗给补上来。所以地方官员们把这件事如实地报告给了朝廷,也就将火耗合理化了。
02真实征收的火耗,跟官员上报的火耗一样吗?
如果这世上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还有人拼死拼活地吆喝卖命的话,那只能说,这里面名堂一定不小,甚至比中间商还要可怕。
明清时期的官员们,其实正是这帮扬言不赚差价的中间商。他们上报给国库的火耗是非常少的,比如说每一两银子,只有一钱银子的火耗。
他们之所以如此上报,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向朝廷要一份合法收取火耗的文件。只要这份文件批下来了,那接下来,还不是任由地方官员们的操作码?
所以我们会发现,一两银子征收一钱银子的火耗,到了地方官员手里,却需要征收三四钱银子的火耗,有些富庶的地区更加高。
大抵历代立法各有因时制宜之深意,而奉行不善率以病民,吏胥纵其奸,而闾阎受其困,虽复处除之诏屡颁,其及于民者能几何矣?苟无治人,虽以三代之良法,不足以致治。---《续文献通考》
这么一来,他们实际征收上来的火耗,跟上报给国库的火耗之间,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差价。这些差价,其实就入了这帮地方官员们的腰包。
当然了,各级收税的当差人员,全都有一定的好处,否则人家压根就不愿意做这种得罪人的事情。
老百姓要是觉得税收实在是太高了,官府完全可以拿出国家颁发给他们的合法征收火耗的文件,这么一来,百姓们有苦也没地方说了。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可不是一句夸张的话,因为明清时期的一般知府,真的有这么高的收入。除了微薄的工资以外,大头全都依靠这些火耗。
03顺治、康熙时期,火耗已经成了官员们的正常收入。
张居正创造了一条鞭法,本来是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好事,也同时减少了地方官员们的贪污行为。
可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谁能比这帮地头蛇还要滑头的呢?张居正的政策固然是不错的,但是底下人实行起来,必须要先以自己的利益作为出发点。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尴尬的现象,原本一条鞭法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结果却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主要原因是张居正死的太早了。
张居正过劳死以后,一条鞭法就失去了原有的味道,也正是因为张居正的死,这才造成了大明王朝后期的改革出现了断层。
在新安,遣家僮载米三千石还吴宅,既至,遂耗太半。率问其故,答曰:‘雀鼠耗也。’率笑而言曰:‘壮哉雀鼠!---《梁书·张率传》
他是一了百了了,可是因为一条鞭法引发的火耗问题,却已经浮出水面。火耗作为一种重要的收入,地方官员是不可能轻易放手的。
即使明朝朝廷一再强调,不能对百姓增加过多火耗,可完全是无济于事。因为火耗银子是朝廷让收的,于情于理都是合适的。
这就是这些官员们心里最有底气的地方,所以他们自然是变本加厉地收取火耗银子。明朝算是潦草灭亡了,轮到清朝上台以后,清朝皇帝发现,地方官员还是大明朝那帮人。
出于安抚人心的目的,清朝入关初期,并没有阻止地方官员收取火耗银子。这就给他们造成了一个错觉,虽然亡国了,可是他们照样可以做官,照样可以发财,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他们纷纷投降了满清王朝,对百姓来说,他们依旧要上交火耗银子,一切都没有变。只不过在顺治和康熙年间,火耗的收入,几乎已经成了可以摆上台面的正常收入了。
04雍正皇帝的火耗归公,可能只是杯水车薪。
真正在治国上有作为的清朝皇帝,可能只有雍正这一位了。他做了45年的皇阿哥,深知康熙年间吏治腐败的问题。
所以雍正痛心疾首,早就想到了一个办法来对付这些腐败问题。他的确杀贪官,可是贪官是杀不干净的。他杀了一批以后,忽然发现,再这么杀下去,可能就没人帮他干活了。
由此雍正改变了过去的施政方针,他开始从税收上着手,进行改革,以此来遏制贪污的情况出现。
雍正在税收方面,出台了火耗归公的政策。这项政策非常明了,那就是让官员们也别另外收什么火耗了,将火耗银子也一同全都交给国库,有多少交多少。
作为补偿,清政府会给那些实在的官员们一笔养廉银子。也就是说,只要官员们不去贪污这些火耗,那么他们就能够获得养廉银子。
地方官员的脑子动得比谁都快,他们立刻明白了雍正皇帝的意思。所以他们在火耗上确实少贪污了一些,用养廉银子补了上来。
这么一来,似乎相对来说减轻了百姓们的负担,毕竟百姓们所要缴纳的税的确是少了,因为少交了部分火耗。
可是问题也出在这里,难道地方官员们,不能既拿火耗的差价,又拿雍正的养廉银子吗?于是乎,这帮人不仅欺压百姓,而且还从雍正那儿骗了一笔钱。
当然最初这只是小规模的官员会这样,不过这种风气是一传十十传百的,所以后期雍正的这种补贴方式,反倒是滋生了这帮官员们更加贪婪的行为。
总结:火耗归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没有结合到实际去操作。
雍正的想法是非常正确的,官员们既然嫌工资低,那么清政府就给他们多发点钱,只要他们少剥削一点老百姓就好了。
可怜皇帝的苦心,却没能够打动地方上的官员们。他们依旧还是如此我行我素,不仅收到了大量的火耗差价,而且还得到了皇帝的补贴。
那么火耗归公的问题出在哪儿呢?我认为出在了不切实际之上。对于熔银子的消耗量,到底有多少,朝廷难道不能做一个相对准确的衡量吗?
- 一两银子的火耗高达四五钱,甚至更高,这种事情正常吗?只要雍正派遣一帮自己的心腹下去调查一番,所有事情都会真相大白。
- 一个标准的火耗没有弄出来,这就导致了官员们可以在地方上随意定火耗。那么为什么雍正没有定这个标准呢?难道他认为没什么能力去定?
我认为不是这样,真正的原因是雍正也不敢定。火耗所牵扯到的利益人员实在是太庞杂了。上到皇帝钦定的地方大员,下到去农庄收税的差役,这些人都要从火耗上捞油水。
如果真的把这条路给封死了,那这帮人可就都没有活路了。一旦人没有了活路,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雍正的改革力度确实很大,也的确得罪了不少人。但是我认为雍正在真正触及到核心利益点的时候,还是望而却步了,火耗归公就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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