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孩产假增至178天是多少天 广西三孩产假增至178天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赵耀辉
出品 | 搜狐商学院
编辑 | 王珍
3月24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女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可以享受的生育假期分别为158天、168天、178天,同时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在女方产后享受护理假25天。另外,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女性产假不断加长,在就业市场就容易受到歧视。该如何在政策层面协调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为此,搜狐财经连线了北大国发院教授、中国健康与养老调查项目负责人赵耀辉。
在赵耀辉看来,新时代女性普遍有很强的就业意愿和对事业的追求。但由于女性要生育、抚育,会挤占工作时间,在就业市场上受到很多歧视。企业不仅有对女性产假的忌惮,还有来自员工产后返岗后的一系列顾虑。
赵耀辉向搜狐财经表示,最关键的解决方法是要帮助女性既能够就业,又能够养孩子。生育是女性不可推辞的义务,但同时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价值,这就需要通过更多有效的政策设计来纠正就业市场对女性生育的惩罚,比如强化托育服务供给,加大对托育服务发展的支持力度。
赵耀辉介绍,不少夫妻由于担心生育小孩之后无人照顾,特别是返回工作岗位后,分身乏术。“以前,0-3岁之前还有单位的托儿所来管,后来企业改革就全都取消了。如果想在北京找一个育儿机构托管,一个月恐怕要上万,成本很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又不让人放心。所以,要想平衡这两方面的关系,一定要解决婴幼儿照护问题。”
赵耀辉认为,广西此次将产假延长至半年,从生育的角度对女性来讲,可以减轻生孩子的焦虑,但是还要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考虑,企业用女工成本加大可能对女性就业的影响。“大工厂可能还好,员工之间有互相的替代,但如果是小企业,能接受员工长时间休产假的能力偏弱。国内缺乏三岁之前的托儿服务,这更加大了女性返回就业市场的压力。所以这个政策出来以后,对于女性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还需要考虑。”
赵耀辉介绍,在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中,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成本由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这种补贴覆盖人群很低,实际的受益群体有限,“大部分女职工连一个月的产假都拿不到,与其增加女性的产假福利,不如把更多的女性纳入到生育保险当中,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就业,教育程度偏低,工资较低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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