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应该为网络文学做些什么(什么是网络文学)

青少年应该为网络文学做些什么(什么是网络文学)(1)

什么是网络文学
  • 先明确一下网文,也就是网络文学的概念吧。

  • 到底什么才是网络文学?

关于这个问题,业界始终有很多争议。因为不管怎么去定义,最终都能举出一些看似荒谬的反例来。

如果说网络文学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文学作品,那么把《红楼梦》搬到网上,它就成了网络小说?

如果以作品首发载体为区分,那么,如果我们买下王蒙老师的新作,进行网络首发,他就变成了网络作家?而许多业内人士也知道,有些作者,尤其是繁体向的作者,作品是先出繁体书再在网络上发表的,他们的书不算是网络文学?

当然,如果以作品是否只发表在网络上来区分,这就更不对了。因为比较成功的网络作家,作品基本都是会出简体或是繁体,甚至改编影视、游戏的。

而如果以作品的主体受众的阅读方式来划分,同样会有问题。这样的话,《甄嬛传》就变成了电视文学?而即便只限于文字阅读,《鬼吹灯》实体销量高于网络订阅,但算上盗版,又是网络读者更多了,这种怎么算?而有些书,实体和网络销量交替上升,那它们一会儿是网络文学,一会儿是传统文学?

或者,举个更极端的例子,如果天蚕土豆写了本《斗破苍穹2》,但他和出版社达成协议,只出简体不发网络,那斗破1是网络文学,斗破2就成了传统文学?

由此看来,似乎不应该是以载体,而是该以内容来进行区分。

不过问题又来了。内容是带有主观性的,怎么去判断两部作品,谁更“网络”一些?又由谁来进行判断?

而根据内容划分的话,会不会有一些原本与网络无缘的文学作品,因为内容相似,也被归入网络文学中?比如,当年的一些唐传奇小说,主角也同样有金手指有奇遇,故事也同样YY,那这些小说算网络文学么?或者更具体些,《西游记》算么?金庸小说算么?

这样绕来绕去,反证来反证去,似乎永远都不可能有严谨科学的结论了。

不过,我觉得,结论非得那么严谨,非得无懈可击么?

前几天去北戴河开了个网络文学理论研讨会,会上部分专家的观点我不敢苟同,但最后作协副主席李敬泽老师的总结讲话,我却觉得非常中肯,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

李主席认为,一个名词词汇,本身有能指和所指,两层含义,而它的所指,很多时候是约定俗成的概念。就像网络文学,这么多年来,其实我们都明白,它就是指网络上的通俗文学、类型小说,就是指那些长篇小说。

我觉得,李主席的总结,非常精彩。其实网络文学是什么,在大家的心中,都是有一杆秤的,只不过在学术研究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去咬文嚼字,会去钻牛角尖而已。

就像上面我举的一些极端例子那样,这么去死抠,有意义么?

什么是网络文学,其实,大家都知道。

而如果一定要下个定义的话,我觉得,网络文学该是“满足读者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阅读需求、并在网络上有发表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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