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借房给外甥无耻亲戚霸占房产(为争夺大伯留下的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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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借房给外甥无耻亲戚霸占房产
为争夺大伯留下的一套房
七旬遗孀和五名继子女闹上公堂
广州的刘老伯去世后,留下了市区一套房屋,但就是因为这套房屋,使得七旬的遗孀和五名继子女闹上了公堂,丝毫不顾及20年的家人情分。
房屋究竟归谁所有,该如何划分?双方争执不下。
记者24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这起继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纠纷案件,有了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继母继承二分之一的房屋产权。
事发:为争夺房产
继母和五名继子女对簿公堂
刘某一家兄弟姐妹五人从小与父母感情深厚,母亲于1997年不幸因病逝世,兄弟姐妹们考虑到父亲逐渐年老,身体每况愈下,子女又都分别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无暇陪伴照顾父亲,遂鼓励父亲广泛交友,组建新家庭。
之后,父亲刘老伯认识了桂姨,迎来了人生第二春,两人于1999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桂姨细心照顾体弱多病的刘老伯,夫妻双方感情和睦、互敬互爱。
2018年10月份,刘老伯与桂姨外出旅游途中突感身体不适,返回广州治疗没多久就去世了。
不料,2019年7月,距离刘老伯去世不到一年,刘某等兄弟姐妹五人突然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原来是继母桂姨向法院起诉刘某等五人,表示刘老伯于2009年1月在公证处做了一份放弃继承前妻遗留房产二分之一产权的声明书,同时立下一份遗嘱,表明其占有的财产份额均由桂姨继承。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由桂姨一人继承。
这下,刘某等五人懵了……
刘某等五人认为,应当剥夺继母桂姨的继承权。桂姨在明知刘老伯身体状况不适合长途旅行的情况下,未通知其五人即携父亲前往昆明旅游,旅行期间父亲身体不适住院,继母仍强行携父亲坐飞机回广州,住院期间对父亲有言语辱骂等虐待行为。即使父亲生前留有遗嘱,但房子是亲生父母生前共同购买的,继母无权继承房屋。
法院: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按遗愿处理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是刘老伯与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老伯享有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桂姨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
现桂姨提交的刘老伯所立遗嘱经公证处公证,刘某等五人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无异议,法院对公证遗嘱予以采纳。
故按刘老伯的遗愿,其所占有的房屋二分之一产权全部留给桂姨一人继承。为此,法院判决刘老伯所享有的二分之一房屋产权由桂姨继承。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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