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发票属于购物凭证(购物凭证权利的保障)
都说如今已是买方市场,所以“顾客就是上帝”。可是,每年的315消费者的投诉总是很多很多,可见,如今的顾客,还是不能做一个省心上帝,而是要做一个多长个心眼、善于保护自己的上帝。
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消费者在某家超市买了一袋紫菜,回家之后,烹饪之前先用水泡了泡,结果是绿色的, 以为没有大碍,就烹饪好让孩子吃了,结果,孩子吃完后肚子疼。可怜的消费者到超市讨要说法时,却有口难辩,因为她的购物小票丢了。于是,这位消费者便要求超市调出当天的购物记录查询,但是,遗憾的是,这家超市不是会员制,因此没有找到消费者的购物记录,于是无法帮消费者主张损失。 因此,这位消费者便又找到“3·15”协会了,要求协会的工作人员能够对其已开袋的紫菜进行检测。可是,检验工作不是工商局的职责范围,检验程序及相关规定当然也不是工商局制定的。更何况,依据相关规定,已开封的食品是不可以检测的,要检验必须提供同类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未开封的商品,这不仅是对消费者同时也是对商家负责任,更是对双方公平公正的保证。于是,这位消费者面对着肚子疼的孩子,只能痛苦地吃下哑巴亏,当做是花钱买了教训。
与这样的例子差不多的事情可不在少数。一位30多岁的男子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家小超市买了一把新的刹须刀,买完后,购物小票当即就扔进了垃圾管。结果,拿回家使用时,感觉很不舒服,不但胡须制不干净,而且还制不均匀,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那制须刀还很容易刮伤皮肤。 于是,几天后,他便返回到超市,要求老板退货。没有见着购物凭证,不过好在老板承认货是自己的, 但坚持不退,并说道: “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加钱换其他品牌的,或者我们给你维修。货从这里卖出已两天了,谁能说清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老板看着男子没有购物凭证,也心安理得地等着男子妥协,两人僵持了几分钟。又有几位顾客来了,在顾客们耐心的劝解下,老板心有有不甘地退了货。而该男子则也是让了一步,给了老板5元钱的折旧费,拿着老板找回的48元钱气呼呼地回家了。
这两个例子,其实都是在提醒我们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在我们购物后,千万不能忘记了要保管好购物凭证.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第21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时, 经营者必须出具。 而且,购物凭证是交易达成后买卖双方建立的一份简单的合同,是由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的证明某一特定购买或接受服务行为存在的证据。 它表明了此购买或接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是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此外,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索要尊物凭证,并注意妥善保存。因为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时,购物凭证是有关部门验查解决的依据。经营者也应主动出具购物凭证,以维护商家信誉。
仅仅只是像上面的两个例子,那倒还好,毕竟损失不大。但是,也有倒霉的消费者因为不合格的商品而遭受了巨大损失,却又因为没有购物凭证而只能自认倒霉。 有一对王先生夫妇,在夏天的睡梦中被一阵恐怖的爆炸声惊醒。环顾四周,才发现是放在床头柜里的电子蚊拍爆炸了,而爆炸的电子蚊拍已经破碎,被炸飞的碎片,有一些飞到了王太太的脸上,当即让脸部受伤。后来,经过处理,脸上的伤愈合了,但是留下了一些小小的伤痕。王先生说,这把需要装电池的电子蚁拍是今年夏天在一家超市买的,半年来使用效果很好,电池是一个月前在家门口的一个小商店里购买的,直至爆炸前, 他们未发现电子蚊拍有异常。事后,夫妻俩到小店区索要赔偿,但是,由于没有发票,也没有其他购物凭证,他们的交涉得不到商家处理。
像王先生这样买了小件物品之后嫌麻烦不开具发票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其实,这样做 只是买东西的时候便利了一点,但是,一旦日后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就会因为当初的一点偷懒而白受委屈。各位朋友们请谨记。
在消费任何商品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是一些大件的、重要的、使用涉及生命安全的商品,更是需要多长几个心眼。
当然,在购物途径多种多样的今天,各种欺骗行为也是五花八门,可能消费者们面对各种情况,更是防不胜防。比如说,有位袁女土就管通过电视购物花300元买了件瘦身内衣,可内衣送到手后却大呼上当,本来袁女士平时对电视购物栏目就情有独钟, 经常买点什么,也没出过什么子。一天,袁女士在电视购物栏目中看到一则广州某公司生产的“纤美内衣广告,由于广告中介绍这款内衣纤体瘦身效果非常好,于是,心动的袁女士便当即订购了一套,每套300元,并且没有过多疑惑地按价邮去了货款。
结果,几天后收到货物的袁女士打开包装后才发现,包装上的发货地址与电视中宣传的地址并不一致。这也就算了,更让袁女士气愤的是,内衣的做工十分粗糙,而且,包装上的防伪码根本刮不开,明显是假的。但是,当时订购时, 袁女士也忘了索要发票,如今想要说理都没地方说了。想着退回去再换新的吧,路途遥远,来来回回的邮费都要多支付很多,而且还不一定能换到正品。 于是,袁女士只好当做是300元打水漂了。其实,很多商家就是利用了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和粗心的习惯,来骗取钱财的。电视购物的目标人群一般锁定为女性,美容、减肥产品、女士内衣、保健用品等商品往往经过电视购物广告,引发消费者的购物诉求。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此种购物方式时,切忌盲目轻信广告宣传效果,应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商品信息,了解商家注册地、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记得索要购物发票和凭证,并且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及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看了这么多常见的例子了,最后,这里告诉朋友们在购物时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能够帮助你少受欺骗。
首先,在购买商品之前, 一定要记得查看该商品有没有产品合格证。如果产品有合格证,又有消费凭证,商家就要无条件退境,但如果没有产品合格证,就要拿着商品到工商部门出具产品质量凭证,确认商品的确存在质量向题,然后要求退货。
接着,在看完产品的合格证之后,你要记得看一看产品的说明书,如说明书与实际商品不符就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第4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全额退款的同时,再赔偿给消费者商品价款的一倍。
如果都没有问题,您购买了商品,那么,还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商品带回家后,记得妥善保管好您的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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