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评价曹操(刘运好再论曹操)
曹操(155—220年)是汉末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这已经是史学界的共识。对于曹操的研究能否真正摆脱纯粹的理性批判,悉心梳理历史和《曹操集》所留下的史料,回归历史语境中,以历史描述的方法还原一个真实的曹操?本文虽也考证史实,辨别疑案,论述思想,阐述贡献,分析文学的主体特征,但摆脱模式,脱去桎梏,回归历史原点,还原真实的曹操,则是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简要地说,曹操是“命世之才,超世之杰”,也滥杀无辜、清除异己;“揽申、韩之术”,也崇尚经传儒学;重构“汉官威仪”,也权欲膨胀,阴怀“不逊之志”。正因为思想、性格乃至于历史贡献、社会影响多元复杂,才会有说不尽的曹操。
一、还原曹操的真实面目
如果从史籍记载讨论基本史实、评价变化及其深层原因会发现:真实的曹操家族因“莫知所出”而不可考;特殊的家庭出身和家族地位,造就了曹操复杂的性格;复杂的性格和史学家的政治倾向,导致对曹操的评价也纷纭复杂。唯有拨开历史迷雾,才能还原人物本质属性。
曹操丰富的人生可谓一部汉末风云录,然而这样一位历史人物,出身家世如谜一般。汉桓帝永寿元年(155年),曹操出生于一个宦官家庭。《三国志·武帝纪》记载:“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曹参之后。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养子曹嵩,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嵩生操。”虽然史书给曹操的出身攀上了高门——西汉相国曹参之后,然而接下来的记载却令人啼笑皆非。曹操祖父曹腾是一位宦官,无法生育,收养一位不知“生出本末”的曹嵩,曹嵩生下曹操。这位曹嵩,虽官至太尉,却并非凭借才能事功,而是贿赂宦官,花一亿万钱买官所得。以这种方式获得高官,大约很为世族所不齿,史家所不屑,因此《后汉纪》《后汉书》以及《三国志》都没有详细记载。唯有《曹瞒传》中说嵩是夏侯氏之子,夏侯惇叔父,但是后来曹家与夏侯氏多有联姻,古代“同姓不婚”(《国语·晋语四》),汉魏依然如此,所以这一说法颇受后人怀疑。陈琳《为袁绍檄豫州》说曹嵩乃“乞丐携养”,反而多为史学家所取信。若然,曹嵩则是乞丐收养的一位流浪孤儿,后来侥幸被曹腾收为养子,凭借曹腾的地位和财富才逐渐发达起来。
从血缘上说,曹操与曹腾毫无关系,与相国曹参更无瓜葛。唯一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是曹嵩,可是曹嵩身世不明,无法追溯自己家族的真正渊源,不得已只好以曹腾的世系作为自己家族的渊源。后来曹氏修撰家谱时,曹操也就以曹腾一族的嫡传自居了。这种特殊的家世背景,使曹操的出身既不能说是高门世族,也不能算是寒门庶族;对于曹操而言,祖父曹腾既是家族辉煌的奠基者,又成为“赘阉遗丑”的耻辱标志。因此,曹操一方面炫耀“孤祖父以至孤身,皆当亲重之任”(《述志令》),另一方面又以士族自居,对汉末宦官专权恨之入骨,自以清流集团为伍;一旦权力在手,对宦官势力的打击也毫不手软,正是出于这种复杂而矛盾的心理。
青少年时期的曹操,性格就相当复杂。《三国志·武帝纪》说:“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所谓“少机警”,按照《曹瞒传》记载,仅仅是孩童的恶作剧而已。因为家世优裕,少年曹操游手好闲,“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叔父看不下去,就劝说兄长曹嵩约束曹操。曹操自然不爽,于是想出一条“机警”之策,破坏了父亲对叔父的信任。曹操一次外出,途遇叔父,立即佯装眼斜口歪,欺骗叔父,说自己突然中风。叔父告诉曹嵩,嵩大惊,急忙召唤曹操,却见其面貌如故,问明缘由,操说:“我本未中风,叔叔不爱我,所以冤枉我。”此后,叔父每有所言,嵩都不相信。这一恶作剧固然可以看出少年曹操机警狡诈,但说“有权数”则未免深文周纳。稍长之后,曹操并未改变“游荡”习性,不过由顽童转变为侠士而已。起初,曹操与袁绍也是沆瀣一气的公子哥们。俩人故乡并不远,袁绍自高祖袁安为司徒以下,四代官居三公,曹操虽非世族,毕竟祖父曹腾、父亲曹嵩也身居高位,家境相差不大。加之,俩人皆“任侠放荡”,同气相求,游学洛阳,就成为好友。起初,俩人的任侠行为仍带有少年恶作剧的性质,《世说新语·假谲》所载俩人劫夺别人新妇,即为明证。由于家世背景特殊,历史给了曹操一次人生转折。“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迁顿丘令,征拜议郎”(《三国志·武帝纪》)。只是后来在皇帝废立问题上,俩人政治观点不同,逐渐反目,最后兵戎相见。
初入官场的曹操虽然还带有侠士的性格,但与早期“游侠放荡”已有不同,属于“见危授命,以救时难而济同类。以正行之者,谓之武毅”(荀悦《汉纪·孝武帝上》)之类。任洛阳北部尉时,为整治洛阳城的秩序,造五色棒悬挂于公廨大门,“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三国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一个掌管京城北门治安的小官,竟敢棒杀颇受灵帝宠爱的宦官叔父,不畏豪强的凛然正气已初露锋芒。被征拜议郎之后,有两件大事可见曹操早期的性格。第一件,灵帝即位初期,窦武、陈蕃因为谋诛宦官,事泄被宦官所杀,曹操上书,陈述窦武等人“正直而见陷害,奸邪盈朝,善人雍塞”,言辞慷慨激切,要求重新审理窦武、陈蕃冤案(《上书理窦武陈蕃》);第二件,灵帝下诏,敕令三公,罢免州县不合格的官员,然而“三公倾邪,希世见用,货赂并行,强者为怨,不见举奏,弱者守道,多被陷毁”,曹操对此痛心疾首,上书切谏,直指三公“举奏专回避贵戚”(《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虽两次上书都未被灵帝采纳,后来也因政教日益混乱,曹操见无力回天,“遂不复献言”,但“救时难而济同类”的侠士性格却毕露无遗。所以,迁官济南相后,见属县官吏“依附贵戚,脏污狼藉,于是奏免其八;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因权臣专朝,贵戚横恣,曹操不愿违背道义,取容权贵,屡屡忤逆,又恐遭到陷害,于是在中平四年(187年)托疾归乡,自称“筑室城外”,以“习读”“弋猎”自娱。这次归乡时间十分短暂。中平五年(188年)十一月,曹操被朝廷征为典军校尉。后来董卓入京,专权乱政,朝纲不可收拾。于是曹操“变易姓名,间行东归”,招募兵马,举义兵讨伐董卓,从此走上别样的人生道路,并最终登上政治舞台核心。
曹操初入官场敢言敢为的通脱性情,严厉严酷的执法风格,以及后来唯才唯功的人才观念,轻上轻君的处事风格,实际与他早期的侠士性格有一定关系,也导致当时人们对曹操褒贬不一。太尉桥玄初见曹操,就“玄见而异焉”,并谓之曰:“今天下将乱,安生民者,其在君乎!”(《后汉书·桥玄传》)后来在《祀桥太尉文》中,曹操深情回忆说:“吾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顽鄙之姿,为大君子所纳。增荣益观,皆由奖助……士死知己,怀此无忘。”这时,曹操已经入道做官,但资历尚浅,影响有限,桥玄竟然看出曹操是乱世中安宁天下苍生的人才,确实眼光老辣。因为桥玄的社会地位和威望,这一赞誉提高了曹操身价,引起了社会精英的注意,即“增荣益观,皆由奖助”,直至曹操已经身居宰辅、叱咤风云之时,仍然感慨“士死知己,怀此无忘”。所以在进军官渡、驻军于谯时,回望桥玄墓陵,悲怆之情难以自抑,祭奠墓陵,亲作祭文。
曹操由文官成为武将,由入谏君主、整治州郡的廉正官吏成为扫清天下、匡正汉室的股肱重臣,也得力于友人帮助。曹操“间行东归”时,途径中牟,当地亭长怀疑他是逃犯,将其拘捕,送至县衙,一位功曹知是曹操,“以世方乱,不宜拘天下雄俊,因白令释之”(《三国志·武帝纪》注引《世语》),从而使之逃过一厄。《三国志·武帝纪》记载曹操东归故乡后,“散家财,合义兵,将以诛卓”。其实,在曹操募集义兵,卫玆对曹操影响也至关重要。曹操初至陈留(今河南开封境内),拜见当地侠士卫玆,卫玆一见,就认为“平天下者,必此人也”(《三国志·卫臻传》)。立即劝说曹操募集兵马,安邦靖国,“以家财资太祖,使起兵,众有五千人”(《三国志·武帝纪》注引《世语》),并且追随曹操征伐天下。以上事实说明,当时上至太尉,下至小吏、侠士,都认为曹操是能够安定天下的豪杰之士。
然而,事情也并非如此简单,争议的评价也接踵而至。当时以善于识人著称的许劭、许靖兄弟创立了著名的“月旦评”,品评当代人物。许劭品目是“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该评价影响极大,与东晋孙盛《杂记》记载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时所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构成了后代评价的主线,后者影响尤为深远。事实上,曹操杀吕伯奢一家,背景十分复杂,各家记载也不相同。《魏书》记载是伯奢家人劫掠曹操马匹、器物,操不得已而自卫杀人;《世语》记载是操怀疑伯奢家人欲加害于他而杀人,二书均无“负人”“负我”之言。《世语》《杂记》都属于小说家言,史料并不可靠。但该事件经过《三国演义》的渲染,后人误认为历史真实,成为曹操永远无法洗刷的罪名。后来,随着“挟天子以令诸侯”政治策略的成功运用,曹操迅疾登上历史舞台中心。伴随军事纷争,政治上的诛伐也蜂拥而至,最典型的是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操豺狼野心,潜包祸谋,乃欲桡折栋梁,孤弱汉室,除忠害善,专为袅雄。”于是,“名为汉臣,实为汉贼”的标签从此牢牢粘贴在曹操身上,几乎成为定评。
在历史著作中,曹操也是一个特别具有争议性的人物。褒赞者谓之“非常之人,超世之杰”,如《三国志·武帝纪》说:“汉末,天下大乱,雄豪并起,而袁绍虎视四州,强盛莫敌。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终能总御皇机,克成洪业者,惟其明略最优也。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陈寿评价集中于三点:一是运筹帷幄,以武力平定天下;二是因材施任,对人才既往不咎;三是总揽帝王政务,最终成就曹魏大业。陈寿的史学观虽然体现了西晋统治者以曹魏为正统的政治取向,但从宏观上说,这一评价大体上还算允当。东晋袁宏《后汉纪·献帝纪》,虽对曹操也有微词,对曹丕禅汉尤其不屑,但记录有关曹操的史实,大抵依据《三国志》。到了范晔《后汉书》,情况发生了逆转。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六详细比较了《后汉书》和《三国志》记载的不同,发现《三国志》所记载的献帝对曹操的所有封官赐爵,到了《后汉书》,一律改为曹操自我加官进爵。如此一改,就坐实了“名为汉臣,实为汉贼”。到了唐代,刘知几《史通·探赜》甚至认为,曹操比历史上田常、王莽的罪恶不啻上百千倍。此后,宋代萧常、元代郝经分别著《续后汉书》,在《曹操传》中口吻虽有不同,但“大奸”身份却确定不移。萧常称“盖其假大义以欺世盗国”,“自古阉寺之祸莫惨于此”;郝经称“至其临终,涕泣咿嘤以托儿女,分香析履,衣服组绶,无不付畀,乃不一及禅代。此其大奸,以一死欺天下后世者也”。我们关注《三国演义》的“拥刘反曹”现象,殊不知历史学家的“反曹”倾向比小说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历史学家和文学家的双向推动下,真实的曹操被其制造的层层迷雾遮盖了。
评价曹操差异如此之大,与史学家所处的时代及其在历史叙述中寄托的特殊政治倾向有关。当时的评价有两种:一是人物品评,如桥玄、许劭,俩人从曹操早期的才华、个性和行为中得出的结论大致相同,许劭虽有“清平之奸贼”的负面评价,但曹操终其一生也没有迎来“清平”之世,因此不可能呈现出“奸贼”的一面,后人引申,谓之“奸雄”,恐怕也是许劭始料未及的。二是史书记载,如《魏书》《杂记》,前者是魏末官修正史,后者是人物杂记。官修正史体现统治者意志,记载曹操以正面为主;人物杂记追求表达的艺术效果,记载曹操不乏文学之笔。因此对两者的记载和评价都必须作具体分析,不可不信,不能全信。还有一部特殊的野史《曹瞒传》,虽然叙述语气不恭,却能基本尊重史实。后代史书《三国志》时代最早,系私修史书,虽因陈寿仕于晋而带有西晋意识形态的特点,但是陈寿有良史之才,在为统治者回护中仍能秉笔直书,记载的史实基本可靠。
袁宏《后汉纪·献帝纪》涉及曹操的史实多同于陈寿,然而对于魏移汉鼎,直接采取批判的态度。范晔《后汉书》通过曹操“自领司隶校尉”“自为司空”,乃至后来“自为丞相”“自立为魏公”“自进号魏王”等行为,凸显了曹操操弄权柄、慢君轻上的不臣之心。后来史家更进一步拉黑曹操形象,其慢君轻上的不臣之心又逐步演变为乱臣贼子、欺世盗国的奸雄,究其源头实由范晔开其端,萧常、郝经扬其波,刘知几则走向极端。再经过《三国演义》的渲染,到京剧的脸谱化,曹操逐步成为一个“奸雄”的文化符号。
其实,还原曹操形象最为简捷的方法,仍以《三国志》为基本史籍,以《曹操集》为认知对象,脱去符号化的思维认知方式,庶几还原一个真实的历史上的曹操——“非常之人,超世之杰”应该是曹操的基本属性。
二、曹操的思想特点
从后世评价以及自我行为看,曹操的思想是十分复杂的。然而,陈寿仅用“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概括其思想的特点,既抓住本质,又过于简略。曹操一生戎马倥偬,其价值取向在于“立功”而不在于“立言”。因此,除了《述志令》以外,我们很难看到他关于自己思想的直接表述。如果考察行履,钩沉诗文,则可看出曹操的思想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以儒家思想为底色,二是以申韩法术为核心,三是治乱与治平采用不同的治政方略。
通经为吏,是两汉既定的举官方针,经学教育一直是两汉官学和私学的主要内容。万绳楠依据亳州曹氏宗族墓群,考定曹操十四岁之前在谯县曹氏宗族田庄度过,主要学习小学和武学,打下了文才武略的基础。又依据《续汉书》,考定曹操十四岁以后,游学洛阳,入太学,为诸生。年二十举孝廉,为郎官,所走的“也正是东汉给太学生安排的一条做官的道路”[1]。无论是宗族小学,还是国家太学,都以经学为主。《曹操集》今存“好学明经”(《失题》)的残句,也能证明曹操早年以通经为学习目标。曹操被举孝廉后,先后任顿丘令、议郎。光和元年(178年),因为堂妹夫彊侯宋奇被诛,连坐免官而隐居故乡。光和三年(180年),灵帝诏命公卿举荐能通《尚书》《毛诗》《左氏》《穀梁春秋》者,征拜议郎。曹操因为“能明古学”,再次被征议郎。可见,曹操少年以学习经学为主,青年也因为博通经学而被举荐为官。无论从早期教育还是立身之本上说,曹操的思想都是以经学为根基。
曹操后来的军旅生涯中,也孜孜向学。《魏书》记载曹操“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昼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三国志·武帝纪》注引)。曹操博览群书,如“武策”之类,“经传”始终是阅读的经典,奠定了以儒学为底色的思想特点。他虽出身宦官之家,却努力跻身于清流士林。青少年在洛阳期间,也是清流士大夫和宦官集团斗争白热化时期,他毫不犹豫参与同宦官集团的斗争之中。上文列举的上书灵帝,或要求重审窦武、陈蕃被宦官所杀的冤案;或揭露“三公倾邪,货赂并存”,或切谏“三公所举奏专回避贵戚”,足以说明,青年曹操以仁人志士的儒学精神立身,行为的本质也与清流士大夫集团并无二致。这一时期,他创作了《度关山》:“天地间,人为贵,立君牧民,为之轨则。车辙马迹,经纬四极。黜陟幽明,黎庶繁息。於铄贤圣,总统邦域。封建五爵,井田刑狱。有燔丹书,无普赦赎。皋陶甫侯,何有失职?”渴望恢复上古社会君主圣明、大臣贤明、百姓休养生息的和谐社会状态,虽其中浸透道墨二家思想,但上古大同、以民为本的思想则又属于儒家。而《对酒》:“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礼让,民无所争讼。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班白不负戴。”突出“仁政”“教化”“推恩”,则几乎完全出自孟子仁政思想。
董卓之乱,关东举义兵讨卓,然袁绍、袁术之流却踌躇不前,坐失良机,唯有孙坚、曹操与董卓死战。故王夫之说:“天下皆举兵向卓,而能以躯命与卓争生死者,坚而已矣。其次则操而已矣。”(《读通鉴论》卷九)即使兵败汴水,为流矢所中,曹操仍劝说张邈等不得迟疑不进,丧失天下复兴汉室的期望。可见,曹操实则系心王室,意在清君侧,靖天下,恢复汉官威仪。王夫之又说:“当是时,操固未有擅天下之心可知也。以操为早有擅天下之心者,因后事而归恶焉尔。”(《读通鉴论》卷九)当然,最受后代史学家误解的莫过于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接献帝,建都许昌。无论对汉室还是曹操而言,都是历史的转折。事实上,曹操当初未必包藏祸心,仅仅为“令诸侯”而“挟天子”。“挟天子”固然可以获得政治话语权的优势,但是平定天下,勤心王室,的确是曹操前期的人生志向,这可以在《善哉行》(其二)中得到旁证。这年正月,曹操准备迎天子于许昌,因为董承、袁术的阻难而愿望成空。“虽欲竭忠诚,欣公归其楚”,欲尽忠朝廷而不得,却仍然为天子回到洛阳而欣慰。但是,“快人由为叹,抱情不得叙。显行天教人,谁知莫不绪。我愿何时随?此叹亦难处。今我将何照于光曜,释衔不如雨”。按照曹操通脱率直的个性,不见天子的铭心刻骨之痛,显然是发乎心而出乎诚,这一时期的曹操是儒家“君君臣臣”政治伦理的坚定恪守者。即使势力煊赫之后,也反复以儒家所称道的周公自比,恐怕也难说是掩人耳目的谎言。即使在被封魏王之后,也不愿代汉自立。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冬,孙权上书称臣,曹操“以权书示外曰:‘是儿欲踞吾著火炉上邪!’”孙明君说:“从史实看,曹操代汉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一是三国鼎立局面已形成,一时间三国无法互相吞并。二是在北方,曹操即戎30余年,经营日久,早已是实际统治者。三是妨碍他文王事业的人物已被铲除(如荀彧、孔融),几起图谋兴汉的事变被及时扑灭。……而曹操却宁愿终生只作周文王。”[2]显然,儒家政治伦理观念始终对曹操具有重要影响。
简要地说,曹操在教育背景、文化取向上,始终以经学为主体;在社会理想、政治伦理上,也以儒家为指归。所以,他的诗歌及文章都渗透着大量儒家思想,几乎涉及全部经学著作。虽已“揽申韩之术”治军,却能不株守传统,着力处理好两种关系,也仍然保留有儒学的底色。
第一,富国与足民的关系。建安元年定都许昌后,曹操的身份由一位为国讨逆的军阀转变为国家的实际执政者,思考问题的角度由原来重视扩张势力、掠夺战争资源转变为如何治国御民。曹操执掌国家政权之后,推行的第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就是屯田制。建安元年曹操下《置屯田令》,将其作为“强兵足食”的“定国之术”,并取得了极大成功。于是又由“军屯”推行“民屯”,由政府配给土地、耕牛及其他生产工具,按照所配给的耕牛数目,交纳租粮。推行的第二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是抑制兼并。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攻下邺城,占领整个冀州。冀州过去一直在袁绍统治下,土地兼并严重。东汉末年采用“户调制”(按户征收赋税),豪强世族兼并土地,再租给农民耕种,农民既要向豪强交纳地租,又要为豪强交纳政府税粮,双重赋税使农民“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另外招揽流民,窝藏罪犯,使这些流民或罪犯由国家人口变成私人奴隶,豪强通过隐匿人口,逃避政府征收赋税,剥削奴隶的剩余劳动价值。曹操在打击土地兼并的同时,采取按亩征收的措施,“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丝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抑兼并令》),杜绝了“弱民兼赋”的现象。既保证了国家税收,又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由于当时连年征战,百姓流离失所,产生了大量流民,实行屯田,抑制土地兼并,既解决了流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打击了豪强世族势力,也增加了国家税收。这两项治国方略,客观上具有富国、足民的双重意义。
第二,唯才和唯行的关系。不重德行,唯才是举,是曹操用人的一大特点。然而,要利用赏罚为杠杆,建立合理高效的人才队伍,就必须处理好唯才与唯行的关系。曹操是汉代以来公开宣称“明扬仄陋,唯才是举”的第一人。他三次下令招纳贤才:第一次是建安十五年(210年),赤壁之战失败后,曹操反思原因,固然有瘟疫、北方军士不习水战等客观因素,但缺乏明断直谏、运筹帷幄的英才也是重要原因。曹操数次遗书荀彧,追思郭嘉,甚至认为假使郭嘉在世,不会遭此败北。于是下《求贤令》强调“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同时又注意笼络荆州北归人才,宣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短歌行》)。第二次是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被封魏公之后,希望魏国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等同于朝廷的官僚体系,于是又下《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敕令有司选择“进取之士”,不可因为“士有偏短”而弃之不用。使“士无遗滞,官无废业”,将魏国打造成能够超越汉室的独立王国。第三次是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操被封魏王后,乌桓、匈奴单于立刻遣使朝见魏王,魏王已俨然乎天子。历史发生了转向,曹操的心态也随之转向。虽然终身没有代汉自立,但不臣之心却开始膨胀。于是又下《求逸才令》,举才标准一如既往,举才范围则进一步扩大。
对于曹操来说,举才的目是为我所用,一旦人才入我彀中,考察的标准唯在于“行”,即人才的实际行动能力。不尚浮华清谈,听言责事,举名责实,或可运筹帷幄,或能攻城野战,或堪牧民治政,是曹操考察人才能力的基本准则。
在他的麾下,荀彧、郭嘉、田畴等以运筹帷幄胜;夏侯惇、曹仁、徐晃等以攻城野战胜;枣祗、任峻、吕虔等以治政牧民胜。功利主义是曹操根深蒂固的人才观,不问来历,唯论事功。夏侯渊平定陇右,《褒夏侯渊令》赞美说:“宋建造为乱逆三十余年,渊一举灭之,虎步关右,所向无前。”甚至谦称自己也有所不及。然而,渊守汉中,失地丧身,《军策令》又贬之说:“渊本非能用兵也,军中呼为‘白地将军’。”曹操明确告诫其子:“不但不私臣吏,儿子亦不欲有所私。”(《诸儿令》)这是典型的“一断于法”法家观念。可见,曹操虽“揽申韩之术”,但又有汲取与扬弃。其采取的强兵富国方略,不是建立在掠夺百姓而是“足民”的基础上,使其法家思想浸透了“民本”色彩,而其轻德重才的观念也不是用人主调,只是生遭乱世采用的战时政策而已。
治乱与治平采取不同谋略,是曹操思想的本质特点。曹操恪守治乱和治平的不同谋略,集中在举荐人才和意识形态两方面。从举荐人才上说,“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论功德论》)。国家安宁,用人重德;多事之秋,必先事功,这是曹操总结得出的结论。管仲爱财好色,宁戚出身微贱,协助桓公成就霸业;郦生高阳酒徒,陈平身负污名,辅佐高祖夺取天下。这种人才观,后人也多有认同,贞观六年(633年)魏征回答太宗如何选才时也说:“乱代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贞观政要》卷三)此外,尚须说明两点:一是曹操麾下真正道德亏损者并不多见,令人切齿者唯有郗虑、路粹。郗虑虽非曹操麾下,在政治上却属于曹操死党。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为丞相,郗虑为御史大夫,郗虑望风承旨,立即着手打击曹操政敌孔融,先“以微法奏免融官”,然后又构陷孔融,竟夷其族。建安十八年(213年),又亲手替曹操除伏皇后、鸩杀太子,皇后家族死者数百人。路粹是曹操军谋祭酒,为人虽没有郗虑毒辣,但人格卑下却毋庸置疑。构陷孔融的奏表正是出自路粹之手,孔融《临终诗》曾用“三人成虎”的比喻,表达对路粹深文周纳、罗织罪名的愤怒。路粹这种凿空坐实、颠倒是非的手段,令当时士林颇为不齿,乃至韦诞以“性颇忿鸷”即本性狭隘凶狠评价之。但是,遍检《三国志》,在曹操阵营中如郗虑、路粹者并不多见。二是曹操取士始终坚持双重标准,如《表称乐进于禁张辽》“质忠性一,守执节义”;称赞荀攸具有“温良恭俭让”的品质(《又称荀攸令》)。特别具有代表性的是崔琰和毛玠。崔琰少学郑玄,早年被袁绍所辟,曹操破邺,辟为从事别驾,后为东曹掾。曹操《授崔琰东曹掾教》说:“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厉,斯可以率时者已。”由此可知,崔琰以儒学立身,有伯夷之廉,史鱼之直,守经据古,不阿当时。所以任为东曹掾,就是希望为天下士子树立楷模。毛玠与崔琰同掌东曹掾者。玠少为县吏,即以清廉公正著称,后来避乱鲁阳,曹操辟为治中从事,后擢为东曹掾,与崔琰共掌官吏选举。二人所举荐官吏,都是以儒家为立身的清廉公正之士,因此“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曹操感叹:“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三国志·毛玠传》)重用崔琰、毛玠,赞赏举官以儒学文士为主,深刻反映了曹操后期取士制度的微妙变化。
不拘一格的用人制度,是曹操磊落胸襟的重要表现。其《薤露诗》追述汉亡的历史教训,“惟汉廿二载,所任诚不专”,所任非人,是汉室式微的重要原因。唯因如此,曹操治理军政,以用人为首。其用人也,据其大节,不拘小谨,且持正公平,不因私废公。《三国志·郭嘉传》记载:“初,陈群非嘉不治行检,数廷诉嘉,嘉意自若。太祖愈益重之,然以群能持正,亦悦焉。”郭嘉是重要谋士,曾在北征乌桓时,建立奇功,不幸早逝,曹操忧伤不已。《与荀彧书追伤郭嘉》曰:“追惜奉孝,不能去心。其人见时事兵事,过绝于人。”但郭嘉生前因不重操守品行,数次遭到陈群弹劾,曹操既推重郭嘉的坦然通脱,又欣赏陈群的执法持正。尊重人才的个性,秉正法律的严明,是曹操用人和治政的一贯作风。他曾高调宣称:“不但不私臣吏,儿子亦不欲有所私。”曹植私开司马门,他愤怒地说,“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今“另吾异目视此儿矣”(《曹植私出开司马门下令》)。曹操求贤若渴,又不求全责备,曾三次下求贤令。取士的标准是“有治国用兵之术”,且勇于“进取”。不论出身,“明扬仄陋,唯才是举”;不论德行,不仅“被褐怀玉”者可用之,“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者亦可用之。我们对曹操的用人政策,曾产生诸多误解,认为唯有曹操取士重才轻德。其实,曹操乃鉴于“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的历史教训,汲取历代乱世帝王取士经验而做出的基本判断。稽之史实,前代乱世中的帝王、诸侯用人无不重才轻德,汉高祖也不例外。前人用而不言,唯有曹操开诚布公地颁布了取士“告示”而已。这是其胆略过人处,也是其性格通脱处。
总之,无论从官僚队伍的人员构成,还是后期举官政策变化看,曹操的实际行为与所宣称的人才政策,都有不小的错位。不仅注重“赏事功”和“尚德行”二者并举,后期还由“赏事功”逐步向“尚德行”位移。实际上他已经为治平之世的到来,做好了官僚队伍建设的准备,为后来曹丕禅汉自立留下了丰厚的政治遗产。
从意识形态上说,“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拜高柔为理曹掾令》),是基本建构模式。汉末乱世,虽然儒学从意识形态的主体上跌落下来,但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却积淀于社会心理中。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成为国家的实际统治者后,不仅明确宣称效法前贤,效忠王室,如《述志令》曰:“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而且采用“治定”“拨乱”的不同治国方略,笔者对此曾有专门论述①。所谓“治定”,正是曹操试图从意识形态层面复兴儒学。为此采用了四种基本方式:一是从行为层面推行儒家伦理。《让礼令》说:“里谚曰:‘让礼一寸,得礼一尺。’斯合经之要矣。”曹操引用里谚,说明谦让从自我做起,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提倡礼让是儒家的基本伦理精神。二是从出处层面倡导儒家道德。《让礼令》又说:“辞爵逃禄,不以利累名、不以位亏德之谓让。”虽然儒家并不否定“名”,“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论语·卫灵公》),然而这里的“名”是道德之名,而非浮华之名;儒家也不否定“位”,“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然而前提是“为政以德”。曹操强调,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必须以义为先,以德为本。三是从社会层面树立儒家人格。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北征乌桓,途经卢植故乡涿郡,立即命令丞掾祭奠卢植,重修坟墓。曹操如此推重卢植是因为他“学为儒宗,士之楷模”,是国家贞正耿直之臣(《修卢植坟墓令》)。四是从教育层面复兴先王之道。社会动乱破坏了国家教育体系,时局稍安,曹操就马上兴办学校,推行儒学。建安八年(203年)颁布《建学令》,对于动乱所造成的儒家伦理道德的毁颓痛心疾首,“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
可见,无论在意识形态的建设上,还是在君臣观念的认同上,曹操的思想根基仍然建立在以儒学为意识形态的层面上,只是不再株守传统的礼法之用,因时适变而已。即使后期,权力膨胀已失去制约,不臣之心也潜滋暗长,曹操始终没有代汉自立,其中儒学思想的潜在约束力量也是原因之一。刘振东认为:“曹操并不像某些割据者那样仅仅引用一些经典条文作为虚饰,而是把自己从法家那里吸收来的行为原则与儒家的基底结合起来,以原始儒家的观念作为法家行为的依据。”[3]46简言之,将申韩之术叠加在儒学的底色上,唯才是举的口号仍然包裹着儒家道德准则。曹操的思想虽错综复杂,然以儒为体,以法为用,则是其显著的特点。这对后代统治者的治国御民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是曹操的历史贡献之一。
三、曹操的历史贡献
从历史横断面上考察,曹操的历史贡献主要在于极力维护汉末国家统一。他虽然有强烈的政治利己主义倾向,后期也有明显的不臣之心,但安邦定国、统一天下却是其矢志不渝的人生理想,表现在维护汉室稳定、重建国家制度、平定军阀割据三个方面。所谓“奸雄”,只是后人强行贴上的政治标签而已。在维护汉室稳定上,曹操始终如一。虽也崛起于汉末动乱,但并非如二袁、刘表、孙权、刘备那样,企图割据一方,觊觎王权,而是始终以“周公吐哺”的热忱,重构“天下归心”的政治向心力,维护汉室稳定,追求国家统一。曹操政治生涯集中于灵帝和献帝两代。东汉自和帝之后,外戚、宦官交相把持朝政。到了桓灵之际,再经过两次党锢之祸,“主荒政谬,国命委于阉寺”(《后汉书·党锢列传》),灵帝光和七年(184年)爆发黄巾起义,汉王朝走向衰落。这一历史过程中,曹操始终坚定地维护汉室稳定,至少在形式上为保持国家完整做出了杰出贡献。
中平五年(188年),冀州刺史王芬等人密谋趁灵帝北巡之时,废灵帝、诛宦官而另立合肥侯为君,并企图拉拢曹操,结成政治联盟。曹操作《与王芬书》,严词拒绝,表现了他对汉室的忠心,也显现出政治上的远见卓识。王夫之指出:“王芬……废帝立合肥侯,使其成也,亦董卓也,天下且亟起而诛之,其亡且速于董卓。”(《读通鉴论》卷八)初平二年(191年),袁绍、韩馥又谋废献帝,立幽州牧刘虞为帝,曹操又作《与袁绍书》再次严词拒绝。后来,袁绍得到一枚皇帝玉玺,公然向曹操炫耀,曹操看清了袁绍企图僭越称帝的政治野心,立即与之分道扬镳,并生灭袁之心。官渡之战就是为阻止袁绍企图举兵攻打许昌,灭袁本质上也是清除政治异己,维护汉室稳定。此外,建安二年(197年)袁术在淮南僭越称帝,曹操亲自率兵征讨,破军斩将,袁术被迫取消帝号,穷途末路而死。其《述志令》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虽然语气倨傲,却也符合基本历史事实。即使势力鼎盛、独断朝纲之时,曹操仍然坚持维护汉室稳定和国家统一。他常自比周公、齐桓,对他们始终如一奉事周室赞赏不已(《短歌行》其二),所奉行的乃是“投死为国,以义灭身,足垂于后”(《述志令》)的人生理想。而天下分崩的形势下,维护代表着秩序的汉室完整,对于有效阻止国家进一步分裂具有非常积极的历史意义。曹操毕生追求国家统一,虽统一之志不遂,然所开创的曹魏基业,则在政治上、军事上和制度上奠定了西晋统一的基础。
在重建国家制度上,曹操贡献突出。建安元年,曹操迎接天子,建都许昌。此前,学界多强调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一面。用一“挟”字凸显曹操的政治野心,似乎迎天子、都许昌,唯在获取压倒其他军阀的政治优势,忽略了曹操此举对重建汉末王朝国家制度的意义。中平六年(189年),灵帝崩,少帝刘协即位,何进专权,汉室已经衰微。何进志大才疏,优柔寡断。谋诛宦官不成,不仅自己身死宦官之手,而且少帝也遭宦官张让、段珪劫持,奔走小平津,经卢植奋力救驾,才狼狈不堪地返回京城。然而,回到京中,旋即遭到董卓废黜,另立陈留王,是为献帝。董卓狼戾不仁,滥杀朝臣,淫乱宫闱,朝政更是混乱不堪,王权已经完全旁落。初平元年(190年),关东起兵讨伐董卓,卓弑杀少帝、皇后,焚毁洛阳宫室,发掘汉室陵墓,迁天子于长安。初平三年(192年)董卓被杀,其部下李傕、郭汜又攻陷长安,互相残杀,致使吏民死者万余人。更有甚者,李傕竟然将天子扣押军中,作为人质,“烧宫殿城门,略官寺,尽收乘舆服御物”(《三国志·董卓传》)。后来,灵帝虽侥幸出奔杨奉营中,并与杨奉、董承返回洛阳,途中又兵败于弘农曹阳,李傕等“纵兵杀公卿百官,略宫人”,最后天子恓惶进入洛阳,“宫室烧尽,街陌荒芜,百官被荆棘,依丘墙间。州郡各拥兵自卫,莫有至者。饥穷稍甚,尚书郎以下,自出樵采,或饥死墙壁间”。正是在这时,曹操“乃迎天子都许”(《三国志·董卓传》)。
回顾这段历史可以看出:第一,经过何进、董卓、李傕和郭汜之乱,两京倾覆,天子颠沛,如此狼狈,何曾有半点“汉官威仪”?第二,兵败曹阳之后,唯有“太尉杨彪、太仆韩融近臣从者十余人”,朝廷官僚体系摧毁殆尽,何曾存在半点“国家职能”?第三,朝廷官员回到洛阳,居食无着,宫中官吏竟然饿毙于残墙断壁之下,天子也命不保夕,何曾能行使半点“皇权意志”?第四,天子几乎深陷绝路,朝廷几乎彻底崩溃,而“州郡各拥兵自卫,莫有至者”,即使出身四世三公的袁绍,也不愿听从部下郭图的建议,迎天子都邺,何曾有一人真正“赴身国难”?此时的汉王朝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距离灭亡仅一步之遥了。正是危急时刻,曹操击破汝南、颍川的黄巾军,迎天子于洛阳,才使天子绝处逢生,王朝免于覆亡。后来,因洛阳残破,不得已迁都许昌,曹操一方面将家中所收藏的宫中器物奉献朝廷,以恢复天子的汉官威仪(《上器物表》《上杂物疏》);另一方面又着手重建朝廷的官僚体系,“至是宗庙社稷制度始立”(《三国志·武帝纪》)。可以说,董卓乱政之后,是曹操将汉王朝从垂死的边缘拉回到正常的国家轨道,恢复了丧失殆尽的国家制度和皇权意志。王夫之论曹操说:“出天子于棘篱饥困之中,犹得奉宗庙者二十余年,不但以折群雄之僭,即忠义之士,怀愤欲起。”(《读通鉴论》卷九)
建安十八年,献帝册封曹操为魏公,将“遂迁许都,造我京畿,设官兆祀,不失旧物,天地鬼神于是获乂”,作为“此又君之功”,称赞“君有定天下之功”(《三国志·武帝纪》),恐怕不仅是公文客套,也陈述了一个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如若没有曹操,汉朝王室恐怕早已万劫不复了。后来,因为曹丕禅汉建魏,历史学家或因史识有限,或因时代原因而别有政治寄托,将曹操这段历史贡献也一笔抹煞了。
在平定军阀割据上,曹操无人可比。一生戎马倥偬,亲冒矢石,九死一生。早年起兵讨伐董卓,举身奔赴国难。建安以后,征袁术,讨袁绍,擒吕布,降张绣,北征乌桓三郡,南下荆州刘表,西取汉中张鲁,虽有赤壁之败,其志不遂,最终形成三国鼎立格局,但在统一北方、结束军阀割据上,仍是他人无可比拟的。尤其是曹操北灭乌桓,兵平凉州,单于请和,北夷来朝,不仅统一了北中国,而且平定了汉代以来一直棘手的北方边患。在讨伐逆贼、平定军阀的战争中,曹操取得辉煌成就,主要有三点超越群雄:
第一,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曹操能够在汉末群雄中脱颖而出,主要取决于其高远的政治眼光和卓越的军事才能。历史转折的紧要关头,他都能以超卓的政治睿智,洞察军事发展的战略走向。他分析军事态势,能摆脱单纯军事的视野,从整体战略着眼。董卓乱政,关东举兵,推袁绍为盟主。然而各路军阀各怀野心,造成“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的延宕局面。曹操劝绍说:“举义兵以诛暴乱,大众已合,诸君何疑?向使董卓闻山东兵起,倚王室之重,据二周之险,东向以临天下,虽以无道行之,犹足为患。今焚烧宫室,劫迁天子,海内震动,不知所归,此天亡之时也。一战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三国志·武帝纪》)董卓的战略失误在于:不能以王室为核心凝聚政治向心力,不能依凭历代赖以存国的山川之险,反而“焚烧宫室,劫迁天子”,造成天下动荡,摧毁了皇帝偶像,丧失了士民依附皇权的政治凝聚力,从而自蹈险境,故可“一战而天下定”。然而,袁绍色厉内荏,外强中干,当断不断,丧失了击败董卓的良机。纵观之,曹操分析董卓必然失败的结局,能从战略位置、政治资源、人心向背上洞察军事大势,何其高屋建瓴!非大政治家不可识之。
第二,师出正义的战争策略。曹操征战大多所战必捷,并非仅在于善用奇谋,也在于深谙人心向背,故每次举兵至少在名义上师出有名。建安之前,曹操绝少为抢夺地盘人口而同室操戈。举义兵讨伐董卓,最初挑起内讧者虽是公孙瓒,却由袁绍引起。袁绍巧夺韩馥统治的冀州,首开军阀抢夺地盘、割据为主的灾难。所以鲍信愤怒地指责袁绍自生祸乱,罪同董卓。曹操则不然。建安之前,从不同室操戈,在袁绍胁迫韩馥巧夺冀州时,黑山贼寇于毒、白绕、眭固等率十余万人进攻魏郡、东郡,曹操亲自率兵先破白绕,次年又大败于毒、眭固。曹操所征讨对象是汉室逆贼,所占领地盘是逆贼的巢穴,与袁绍的军事行为有本质不同。建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奉辞伐命。在战争方略上,曹操往往善于利用对方的不义之举而兴兵征讨,未战而占据了战争伦理的正义制高点。官渡之战,袁绍的惨败乃因为“是时袁绍……众十余万,将进军攻许”(《三国志·武帝纪》)。袁绍虽是曹操劲敌,但名义上仍是朝廷命臣,所以绍不举兵犯境,操也按兵不动。此次袁绍悍然率兵攻打天子之都,显然师出无名。双方未战,正义的天平已经向曹操倾斜。王夫之说:“绍导之,操乃应之;绍先之,操乃乘之;微绍之逆,操不先动。虽操之雄杰智计长于绍哉!抑操犹知名义之不可自我而干,而绍不知也。”(《读通鉴论》卷九)将政治策略有效地运用于军事,正是曹操的高明处,岂止于纵奇兵火烧乌巢!
第三,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自征讨董卓算起,直至去世,曹操在马背上整整度过三十春秋。在读曹操北征乌桓凯旋途中所作的《观沧海》,我们感叹其“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吞吐日月、包举星汉的壮阔境界,何曾想过北征乌桓过程何其艰辛备至!为了不引起乌桓注意,必须掩其不备而突然袭击,曹操选择了一条艰难的行军路线。自东汉以来,这条道路就已陷坏断绝,近两百年无人通行,曹军凿山填谷五百余里,才进入乌桓境内。大军直至白狼山,才被乌桓发现,仓促应战,大败而逃,直捣柳城,平定三郡。战果无疑非常辉煌,然而如若还原其历史场景,其征战过程的艰难几乎难以想象!从《苦寒行》也可以看出,建安十一年(206年)正月北征高干途经壶口关的艰险历程。“北上太行山,艰哉何巍巍。羊肠坂诘屈,车轮为之摧”,何其险象环生;“迷惑失故路,薄暮无宿栖”“担囊行取薪,斧冰持作糜”,何其艰辛备至。此外,东征孙权的赤壁之败,南征汉中的得而复失,今天我们所见的历史涟漪,在当时无不是裂石崩云。可以说,每一次战争都是一次历险,既有九死一生的生命危险,又有披荆斩棘的征战艰辛。
曹操之所以超越群雄,在于平定内乱的理想,维护汉室稳定;重整山河,实现国家统一。可惜,赤壁之战折断了曹操理想的翅膀,使其壮志未遂。但其后形成三国鼎立的政治格局,虽没有结束战乱,却相对结束了军阀混战的局面,各自建立相对宁静的内部环境,促进了社会发展。而曹操所开辟基业的曹魏,以政治上的血统优势、疆域上的相对辽阔、经济上的发展壮大、军事上的雄厚实力,超越吴蜀,为后来西晋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这是时人无与伦比的历史贡献。简单地给曹操贴上“奸雄”的标签,实在有失公允。纵观曹操出仕之后,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熹平三年至中平六年(20—35岁),先后除洛阳北部尉、顿丘令,拜议郎、典军校尉,董卓进京,上表迁骁骑校尉,曹操弃官,变易姓名,间道东归。这一时期,曹操在官执法严厉,不避豪强;表奏时政,辞正义刚;廉洁正直,忠心朝廷。第二阶段,初平元年至兴平二年(36—41岁),举兵讨董卓,先后代理奋武将军、东郡太守、领兖州牧。这一时期,为国讨逆,奋不顾身;拒绝废立,心系王室。第三阶段,建安元年至十七年(42—58岁),先后封大将军、武平侯,迁官司空、领冀州牧,后罢三公,为丞相。这一时期“挟天子以令诸侯”,征袁术、讨袁绍,北征乌桓,南征刘表,扫荡天下,统一北方,虽专权朝政,却无不臣之心。第四阶段,建安十八年至二十五年(59—66岁),先封为魏公,加九锡,后封魏王。再是献帝诏令魏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又命操冕用十二旒,备天子乘舆。这一时期,曹操逐步走向国家政治舞台的核心,献帝才逐渐被傀儡化。
可以看出,前两个人生阶段,曹操志在王室,始终以恢复和维护“汉官威仪”作为政治核心。后两个阶段,曹操政治取向逐渐偏移,迎接天子建都许昌,扫荡天子,仍然志在恢复国家秩序,虽然在宫廷之争中杀戮异己,手段残忍,但其志不在迁移汉鼎。其中的历史细节特别值得留心:因为曹操滥杀朝廷异己,一次(建安十九年)曹操因事入见献帝,“帝不任其愤,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曹操听后大惊失色,“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自后不敢复朝请”(《后汉书·献帝伏皇后纪》)。这说明:献帝虽弱,威严犹在,曹操也唯恐成为汉室“逆臣”,此后不再入朝面君,就是因为惧怕献帝洞穿他的不臣之心。后来,情况却发生了逆转。曹操被封魏王后,献帝的一次次诏命,将其抬到准天子地位。对献帝来说,这固然有不得已的原因,但是平庸暗弱的个性,苟且偷生的心态,驾驭能力的匮乏,使献帝最终放弃了“名义驭之”的机会。不仅如此,献帝诏令“设天子旌旗”“备天子乘舆”之类的赏赐,实际上默认甚至纵容了曹操的不臣之心,直接导致了其政治野心的膨胀。从某种意义上说,曹丕的江山乃是献帝拱手相让的。
其实,许劭当年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评价曹操,语虽不恭,也并未否定其雄杰的一面。在中国的封建时代,对于玩弄政治权术者而言,所谓“奸”,小则为狡,是乱世的生存策略;大则为智,是隐蔽于政治背后的方略。何以“奸雄”一直成为曹操挥之不去的阴魂?如何评价曹操,田余庆提出了两条基本标准:“第一,主要看他比他的先辈多做了哪些好事?而不是看他做了哪些别人都做过的坏事;第二,主要看他所作所为的客观作用,而不是看主观动机。”[4]129仅此而言,在汉末动乱中,唯有曹操堪称扭转乾坤的人物。评价历史人物必须有一个基本维度:是以历史发展为基点,而不是以道德评判为准绳。诚然,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对于历史的解读,不可避免地会接受当代意识形态的深层影响,以及由此而衍生的道德伦理的评判;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除了上述既定的影响外,又往往抽去了历史人物的生存环境和活动空间,从纯粹理性批判的角度,有意或无意地将历史人物的某一方面加以“放大”,结果丰满的历史人物成为一个历史符号,致使我们在研究历史人物时,永远无法回到历史的“原点”上。要准确评价历史人物,就必须剥离观念的桎梏,回归历史的语境,在历史场景的有限复原中,扪及历史的真相和人物的灵魂。
注释
①详见刘运好:《魏晋经学与诗学》(中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891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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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原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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