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浒传到金瓶梅)
明朝发展到万历年间,大事儿不少,无论是三大征,还是朝堂上的争国本。
虽然很闹腾,但是对于底层百姓来说,并没有多少影响。
当时的百姓已经有余裕在谋生之外,参加一些业余的娱乐活动,比如赌博、看戏,还有听小说。
听小说和你一个人读小说是不一样的。
你一个人看书,看到精彩之处,忍不住拍案叫绝;看到愤慨之处,忍不住怒发冲冠。
这时候别人或许会说——“神经病。”
但听小说,大家是群体活动,气氛浓烈,听到不高兴之处,大家甚至可以把说书先生揪下来痛打一顿。
这,是不是很爽?!
当时,说书先生讲的四本小说,就是日后的“四大奇书”—— 《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金瓶梅》。
在后面两本书中, 武松都是一个重要的角色,然而他在两本书中却是截然不同的形象。
01
水浒传中的英雄
《水浒传》中的武松除了打虎,刚出场是在柴进庄子上遇见宋江,立马就让人看到了他的光彩之处。
宋江挥金如土,收买李逵的时候,李逵是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好哥哥!
宋江慧眼识英雄,对武松的殷勤不在李逵之下——武松当时身患疟疾,宋江不但给钱置办所需物品外,还亲自煎药、喂药!
饶是如此,武松仍只是感动而已,后期更是第一个站出来非常强硬反对宋江招安的一员。
相比较于林冲的忍准狠、鲁达的大智慧,武松的坚守原则、立场鲜明倒可爱很多。
在全书中,施耐庵对武松是很偏爱的,从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落草梁山为寇,不仅多于林冲等人甚至多于男主角宋江。
(即便是俞万春的《荡寇志》,也不敢黑武松,具体情节可以自行去看)
在武松被逼上二龙山落草之前,做都头的细节,让人看到了他的高情商。
在阳谷知县抬举他时,脑袋转得快,武松那一瞬间想:当初宋江不也是在县里上班吗,出手阔绰、受人尊重,我武松做都头也可以这样,威风十足,个人事务有士卒服侍......
在他发现大哥惨死后,高情商更是表现地淋漓尽致。
他没有李逵那样简单粗暴,直接砍杀。
而是展开调查,生了什么病,吃的什么药,谁开的药,谁发送出去的……
他分寸把握拿捏得很好——从证据的收集,到直接手刃两名主犯,武松既不连累证人,也不给邻居留下一个杀人狂的印象,也给自己留一条做好人的后路。
关键是人家提着西门庆的头去投案的时候,收获的是围观群众的喝彩,哪怕自首,也这么酷。
到梁山征讨方腊之后,武松对宋江说道: “小弟今已残疾,不愿赴京朝觐。尽将身边金银赏赐,都纳此六和寺中,陪堂公用,已作清闲道人,十分好了”。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又是英雄最好的收尾。
《水浒传》中的武松可谓情义两全,而又进退有据,端的是一名好汉。
02
金瓶梅中的狗熊
不同于《水浒传》中,武松形象很立体,《金瓶梅》中的武松则可以粗暴地用 “蠢”字来形容。
《金瓶梅》的作者在借鉴《水浒传》的同时,也进行了合理化的修改。
拿武大郎之死来说,武松没了在《水浒传》的人证物证,首先走的也是一条“官路”:写状子,告状。
虽然同是跑去告状,却因为官府上下已经被西门庆打点好,而求告无门的情况下,跑去狮子楼找西门庆寻仇。
但是在《金瓶梅》中,却因为李外传跑去给西门庆通风报信,被西门庆跑了。
武松没有抓到西门庆,便拿没来及跑路的李外传出气,不仅一把将他扔下狮子楼,而且还特意跑过来补刀,直接将李外传两脚踹死。
这里的武松可是比《水浒传》中的武松要凶残冷酷的多。
哪怕是你怀疑他给你假消息让西门庆跑路了,这种做法是不是太过了?
而冷酷无情,做事不留余地,毫无分寸,正是《金瓶梅》中武松的最大特点。
在之后的情节中,作者还特意提到武松杀了押解自己的两个公人之后,又潜回孟州杀了张都监,蒋门神全家老小的情节。
虽然这也可以解释为与《水浒传》的相关情节相呼应,但却无疑再一次强化了武松杀人不眨眼,且下手毫无分寸的人设。
鲁莽、憨直、有勇无谋——简直如李逵附体。
在刻画潘金莲与武氏兄弟的情节中,作者特意加入了迎儿这个《水浒传》中所没有的角色。
在武松以血腥的手段杀死潘金莲与王婆之后,从出场一直都没说过一句话的迎儿,怯生生给武松这个亲叔叔说了整部书中唯一一句台词 “叔叔,我也害怕”。
她并没有感到父仇得报的快意,所感到的只有害怕。
透过这句话,作者成功的刻画了迎儿懦弱善良的性格,对于这样一个明显缺乏谋生手段的小侄女,武松的反应是什么呢?
没有代替死去兄长照顾她,带她一起远走高飞,也没有为她找一个好人家,至少让她可以有一个安稳的生活。
有的只是一句 “孩儿,我顾不得你了”,便夺门而出,甚至于在夺门而出之时,还不忘卷走自己所带来的银两,都没给无依无靠的小侄女留一点生活费。
通过武松对待小侄女的态度,我们无疑可以坐实在武松这个人心目中,亲情远远没有他个人来得重要。
03
英雄为何变狗熊?
从《水浒传》中的“个人秀”变成《金瓶梅》中被群嘲的对象,武松为何变化这么多。
兰陵笑笑生把武松这个知名度很高的英雄拖出来糟蹋一番,难道是恶作剧?
这需要从两本书成书的年代来分析。
在《水浒传》成书的明朝中期和《金瓶梅》成书的明朝晚期,时间间隔不大,但是社会风气却出现了巨大变化。
大明开国一百年后,随着人口的增长、财富的增长,商业的发展已是势不可挡。甚至很多士人,已经把经商当作科举之外的第二条实现自身价值的手段。
苏州府昆山县有一方麟,初为读书人,后来弃学随其岳父经商,有人问他 “子乃去士而从商乎?”
意思是你怎么能丢掉读书人的饭碗去从事商业这样下贱的职业。
方麟的回答是 “子乌知士之不为商,而商之不为士乎?”意思是你只知道读书人不屑于从事商业,但是你不知道商人也不屑成为读书人。
它冲破了中国传统的学而仕之的观念,读书做官不再是万民的唯一选择,在投资小、见效快的商业面前,仕途有些黯淡失色了。
《金瓶梅》里的西门庆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凭借家族积累的大量财富,他和豪族仕绅联姻,与朝廷高官谈笑风声。
他金钱铺就的关系网让想为武松翻案的东平知府陈文昭竟然也无能为力。
当时有一句流行语,叫作 “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 “凭你世间稀奇作怪的东西,有了钱,哪一件不做出来?”。
毫无疑问,当时的社会对西门庆这种人,是定义为“成功人士”的。
一旦整个社会开始向钱看、向权看,像武松这样的个人英雄星光就黯淡了下来。
这是大明基层社会出现了问题,朝廷作为上层建筑也有了问题。
张居正死后就被清算,告诉了时代不需要认真办事的人了; 海瑞的被嘲弄说明,哪怕能力存在争议,保存基本良知、两袖清风的人,在这个时代也是个另类。
即使是当代,当屠呦呦获得诺奖,至今未评上院士,茅台工程师却入围候选人名单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深入思考一下这种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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