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恶魔为什么下不了地狱(韩国的恶魔为什么下不了地狱)
12月12日,当中国人民举国庆祝购物节之时,邻居韩国人民的生活可不太平,早六点五十分“素媛案”的凶手赵斗淳走出了首尔南部监狱,愤怒的韩国居民已等候多时,甚至有愤怒的青年跳上其护送车打砸,而与此同时赵斗淳所回的老家安山市的居民正收拾着行李准备搬家……
究竟是什么事能让整个韩国反应如此激烈,又究竟为什么短短十二年,就让这个名副其实的魔鬼重返人间……
时间倒回2008年12月11日,8岁的娜英(化名)像往常一样去上学,路上遇到了57岁的赵斗顺。
天真善良的女孩,被面露凶光的变态盯上,一场噩梦就这样开始了。
再多的话语也难以描述其残忍,究竟是何当人能对八岁的小女孩实施性侵后破坏其百分之八十的性器官以毁灭证据。
更令人韩国人民难以接受的是,当掌握了绝对的证据后法官因施害者的“醉酒不知所为”之言而减少了对他的惩治力度!
当
受害者带着一生的遗憾生活到二十岁之时,施害者已经在所谓的人道主义监禁下重回现实,60多万人的青瓦台请愿并没有奏效,魔鬼,就在人间。
那么究竟是怎么的法律让如此变态的魔鬼重出人间呢?
事实上,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废除死刑的当今,韩国名义上保留了死刑,但自1997年12月以来便再无实行过死刑,实质上韩国已经没有了死刑,之后便数次在立法会上争议过彻底废除死刑事宜,但因最高法宣布违宪而中止议程。
举近期轰动全世界的“N号房”事件为例,法院裁定“N号房”主犯赵主彬的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组织和成立犯罪集团”、进而处以重刑,表明司法系统对“网络性犯罪”零容忍、严惩不贷的决心。而所谓重刑即监禁四十年。
庆幸的是韩国在“素媛案”后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2012年,《性侵儿童惯犯化学阉割法案》颁布,韩国成为亚洲首个允许对性侵犯实行化学阉割的国家。当地时间2012年8月31日,韩国罗州,警方压着犯罪嫌疑人高某进入警局。全罗南道罗州警方31日下午1时20分许在全南顺天市的一家网吧抓获了涉嫌性侵7岁女童的嫌疑,化学阉割的处罚便降临与他。
此外,韩国还修订多部法律,要求对儿童性暴力犯罪者不允许实行假释、加大打击儿童网络性犯罪等。
赵斗淳凭一己之力推动了韩国法制的完善,2019年,国会通过被称为“赵斗顺法”的法案,对具有再犯危险的未成年人性犯罪者,出狱后,要求实施“一对一”24小时监视。
今年11月,国会通过被称为“赵斗顺防治法”的《保护收容法》,要求加强对电子脚链佩戴者的监管。
终于法律可以真正的为保护弱者而存在。
而非是魔鬼残害人家而又能借以全身而退的工具,不可以,更不应该。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愿你我安稳于人世。岁月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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