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闪远光灯被揍(开个车灯就被揍了)
相信对于很多车主来说,在夜间开车时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对面来的车没有及时的关闭远光灯,因强烈的灯光照射会让我们的眼睛受到伤害,也会看不清前方的路况,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近日,一位网约车车主将车子随意停靠在路边,大开远光灯。可能因为车子远光灯太刺眼,路边的小伙子也是来到车主旁边想要他关闭远光灯,可谁知道这名车主直接张口就开了句“是不是有病啊!”
这一句话也是彻底激怒了小伙子们,另一名小伙子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直接就甩了车主一个巴掌,随后又是狂扇不止,暴揍网约车车主30秒,随后跟同伴三人离去。
且不说这种以暴制暴的方法是否正确,但是乱开远光灯一定是让很多人嗤之以鼻,甚至是破口大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显然上面那位车主未遵守这些规定,才引发了这起事件。
远光灯为什么让人痛恨?
随着汽车灯光技术的不断进步,照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各种灯光种类不断涌现,从以往的卤素大灯,到LED,氙灯到更高级的激光大灯。但是这些灯光如果不正确使用,会给对向的车辆与行人带来巨大的威胁。
人眼作为一个光学器件,我们看到的东西都是由物体发出或反射的光线进入眼睛后,穿过晶状体在视网膜上成像。
但如果视野里存在一个非常强烈的光源,它发出的光穿过眼睛后被眼睛里的屈光介质散射,散射光会在视网膜上形成一层“亮幕”,覆盖了周围事物在眼睛里的成像,我们就不再能看清周围物体,除非周围物体的亮度能超过这层“亮幕”才会被看到。
因而,有眩光时,往往会使得司机的视线收到阻碍,对于汽车前方的突发情况无法及时作出判断。眼睛看到眩光时看不清东西,而在眩光之后,眼睛里也会出现局部盲点,需要时间恢复视力,所需的恢复时间会随着炫光强度而增加。
假设一辆汽车以100公里/小时速度行驶,正常情况下前方有突发情况,50米以内就能停下来。而远光灯的眩光让司机经过1.4秒才能看清东西,这时候车子前行接近80米后才能停下。如果60-70米处刚好有一辆车,一场车祸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
在各种眩光中,程度较严重的可能会让司机过较长一段时间眼睛依然无法恢复视力。而程度不那么严重可以正常视物的强光,依旧会让人在心理上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如果持续性地暴露在这种亮光下,人更容易疲倦,增加行车的危险性。
也就是说,经常暴露在远光灯下,有可能直接造成交通事故,也会让不断经受亮光的司机容易疲劳,间接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
事实上,近光灯能照亮路前方大约50米的范围,这已经是半个街区的距离。远光灯则能照亮前方大约150米乃至300米远。一般认为,如果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近光灯的照明距离已经足够;超过30公里/小时时才需要使用远光灯。但在车流密集的地方,如果看不清前方,应该减速行驶,而不是打开远光灯。
可能很多车主会说会车的时候是自己忘了转近光灯了,但是作为基本的驾驶要求,合理使用灯光就像我们过红绿灯一样需要遵守的交通规则,有时候可能你的一个疏忽,就会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是每一个司机的基本素养。
当然,现在很多车型已经开始配备的自动大灯,在会车的时候能够自己调节远近光,这种配置当然希望普及在普通的汽车上,这样可以有效的较少因为远光灯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如果你车上没有这项功能的车主,需要注意远光灯的使用,要不然下次可不是被路人打这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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