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

广州、宁德、上海、吉林、泉州

入(返)榕人员

请注意!

请及时主动报备

并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最新通告

2022年4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新增1个高风险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增1个中风险地区。

4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新增1个中风险地区,吉林市长春市8个、吉林省吉林市2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3个、福建省泉州市1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

4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4个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湖南省长沙市1个、福建省泉州市5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

截至4月10日9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疫情高风险地区24个,涉8省11市区(天津河北,山东滨州,吉林吉林、长春,河北廊坊、唐山,福建泉州,辽宁营口、沈阳,黑龙江佳木斯,北京朝阳)。中风险地区254个,涉16省39市区(黑龙江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广东东莞、肇庆、茂名、广州,江苏徐州、宿迁,内蒙古赤峰,上海嘉定、浦东、闵行、黄浦、崇明,吉林吉林、长春,山东威海,河北唐山、廊坊、邯郸,河南周口、漯河、商丘,天津西青,福建泉州、莆田,辽宁沈阳、大连、营口,安徽芜湖、淮南、阜阳、六安,江西南昌、抚州,湖南长沙、衡阳,四川乐山)。重点关注地区涉27省143市区,详见附表2。

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对从高、中风险地区以及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二、上海市、吉林省、泉州市入(返)榕人员:3月31日起对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 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医学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3月31日前入(返)榕且未满7天的人员实施“7 7”健康管理措施;对已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已经超过14天的,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宁德市入(返)榕人员:对3月31日(含)起有宁德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3月31日(含)起有宁德除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同时,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的区域范围”以及“重点关注地区”(见附表)。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的区域范围”以及“重点关注地区”返榕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特别是3至11岁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要积极配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上市民第二针疫苗接种已满六个月的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表:1、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一览表

2、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一览表

2022年4月10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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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1)

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2)

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3)

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4)

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5)

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6)

福州严查通知(这些人员请立即报备)(7)

严防严控!

厦门、泉州、漳州

紧急发布!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12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严格执行市指挥部〔2022〕第7号通告基础上,通告如下:

一、加强宁德、广州入厦人员健康管理

(一)3月28日以来有宁德市、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即日起前3天每天和第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其中4月4日以后有宁德市蕉城区、广州市白云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抵厦之日起实施14天(7 7)居家健康监测,前7天除外出就近核酸检测外,严格足不出户;后7天可点对点出行、上班。期间前7天每天和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外出时均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社区及用人单位加强督促检查。

二、四类药品实名购药核酸必检。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的,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实际用药人须核酸“三天两检”,即购药后6小时内检测1次,3天内间隔24小时以上再检测1次。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泉州:3月31日起从宁德蕉城入(返)泉者医学观察!核酸检测!

一、非必要不离泉,不前往宁德以及上海、吉林等省市的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返泉后主动向社区(村居)及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外入(返)泉人员要提前向社区(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按要求开展健康管理措施。

二、3月31日起有宁德蕉城区旅居史的入(返)泉人员配合属地政府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三、高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地区入(返)泉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并在其集中医学观察的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的入(返)泉人员配合做好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科学佩戴口罩、测温验码等防控要求,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漳州:对有宁德蕉城区等地旅居史人员实施“7 7”健康管理!

对3月31日(含)以来宁德市、3月25日(含)以来广州市旅居史的入(返)漳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

根据漳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上述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对宁德市蕉城区、广州市白云区的入(返)漳人员落实“7 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管理 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广州、宁德其他县区入(返)漳人员落实“3 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医学观察(不符合条件即转为集中医学观察) 11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前3天2检、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予以举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0日

综合:福州卫生健康、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泉州晚报、漳州疾控等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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