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安全带管控措施(安全帽管理制度)
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帽管理制度
二0二0年
为认真做好安全帽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帽减缓物体冲击、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的作用,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安全帽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职责
1.综合部采购员负责安全帽的购买,安全员负责安全帽的验收。
2.仓库管理员负责安全帽的保管、发放、登记、更换。
3.综合部负责安全帽的统一报废处理及相关事宜的协调。
4.生产负责人负责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凡是不懂得安全帽使用和防护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
5.安全员负责指导、检查职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安全帽,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符合要求,应立即纠正。
三、安全帽的购买
安全帽采购由综合部采购员具体负责。采购人员应对安全帽的质量把关,对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产品应予拒绝。同时,公司所购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2007的相关要求:
1.必须有永久标识和产品说明,有"QS"和"LA"标识。
2.必须是最近生产(近两月内)的产品,以尽量降低产品有效期的影响。
3.安全帽各部件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4.产品必须有"三证一报告",即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
5.所购产品必须样式统一,颜色符合要求。
四、安全帽的验收
安全帽采购回来后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即必须查验所购安全帽是否符合GB2811-2007的要求,查验产品是否具备"三证一报告",是否附有永久标识等。不合格的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五、安全帽的保管
1.仓库管理人员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同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安全帽发放到员工手中。
2.发放出去的安全帽,属生产班组人员的由班组长负责保管;属单一人员专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保管。
六、安全帽的发放
1.安全帽要备存部分于安全部办公室,供外来学习参观、检查考察等人员进入现场时使用,退场时如数返还。如丟失由责任单位或人员与综合部协商解决。
2.为便于人员管理与识别,相关人员以安全帽的颜色加以区分。即现场管理人员、外来人员(学习参观、检查考察等)安全帽为白色,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帽为红色。
3.生产负责人负责协助仓库管理员做好生产班组作业人员安全帽的配发工作。
4.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每人配发一顶安全帽,一经发放即归个人保管使用。
5.安全帽发放情况应设立管理台帐,详细登记发放日期、数量及使用情况等。
七、安全帽的使用
1.安全帽是员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在生产现场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应急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
3.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4.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不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5.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6.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 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
7.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8.严禁将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9.严禁将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10.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11.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12.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帽必须严格按有效期使用。原则上,安全帽到期后,厂部予以以旧换新。
八、安全帽的更换
1.安全帽领用应记入安全用品台帐。安全帽丟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综合部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丟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酌情考核后,重新领取安全帽。
2.新安全帽下发后,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立即上交综合部统一处理。如发现仍使用旧安全帽者以违章论处。
九、安全帽的报废
安全帽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以旧换新;由综合部统一回收,作报废处理。
1.超过产品有效期。
2.安全帽内衬损坏。
3.帽体出现裂痕。
4.安全帽缓冲垫损坏。
5.帽体磨损严重。
6.其它影响安全帽防护效能的情况。
十、其它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综合部适时补充完善。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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