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龄与社保关系(档案工龄与社保工龄怎样衔接)
其实我们目前的工龄又叫做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又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交费年限两种。
实际缴费年限很好理解,就是大家实际交费的时间每交一个月就算一个月。
但是我们的视同交费年限就非常麻烦,必须要根据档案记载来确定视同缴费时间。
一般来说有这样的四大类人,可以通过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一类,建立社保制度之前的国有企业固定工,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就被认为视同交费年限。
第二类,上山下乡的知青,从上山下乡开始直到返城,都视同缴费年限。
第三类,就是建立军人保险制度之前退伍的军人。2012年7月1日,我们的军队保险法出台之后,退役的士兵都有我们的军人保险了。而之前退役的都凭档案记载的入伍时间确定视同缴费年限。
第四类是2014年10月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2014年10月,我们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只要是存在国家认定连续工龄的,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来说,我们的视同交费年限跟我们实际缴费年限不会重复。只要累积计算就行。但是档案记载的累计交费时间,如果出现重复的话,将会清退重复交费的实际交费年月。
实际操作中只要我们带着本人档案去社保部门做好视同缴费工龄认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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