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户一宅(这些业务都可办)
钟南山还没让动但这些业务不得不办怎么办?
网上办!
(一)
招聘服务
原定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大型招聘活动均延期举办,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网上招聘不停歇
区人社局将“线下”招聘活动转向“线上”招聘活动,通过网络平台渠道发布岗位信息和个人求职简历。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可登陆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jnhrm.com/),通过注册会员,进行网上求职招聘。
区人社局还将通过多个企业微信服务群及时告知企业网上招聘渠道,各镇(街)社保中心、社区(村)也将利用橱窗、户外显示屏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开辟更多的间接招聘平台。
(二)
医保业务
区社保中心
对部分医保业务作出适当调整
1.
异地就医备案
2.
新生儿网上参保缴费
父母可随时通过“我的南京”APP为新生儿(出生12个月内)、准新生儿(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无需出门,掌上解决。
办理途径:“我的南京”APP—政务—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居民参保
3.
简化门诊病种认定流程
就诊认定同步办!
参保人员前往医院就诊,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认定参保患者门慢、门特、特药、门诊大病等相关病种的同时,将相关病种信息直接录入医保系统,参保患者即可及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啦。
办理途径:
1、参保人病种登记查询途径:“我的南京”APP—政务—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参保人病种登记查询
2、门慢定点变更途径:“我的南京”APP—政务—智慧人社—社会保险—门慢定点变更
4.
优化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流程
避开疫情期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来报销。
绿色通道打开
如疫情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报销的,将开辟绿色通道,最短时间内完成受理、审核和支付。
手机查询零星报销进程
途径:“我的南京”APP—政务—智慧人社—社会保险—零星报销进度查询。
5.
优化生育保险申报方式
接受邮寄受理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来报销。也接受个人邮寄申报,邮寄前参保人员可先电话咨询,了解所需材料明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69977102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市民中心C区江宁区人社服务大厅生育保险柜台
6.
延长门慢一次取药处方量
为减少参保患者往返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次数,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对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参保患者,结合临床规范与病情需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将取药量放宽至2个月。
(三)
社会保险业务
社会保险卡新办
☑ 本功能使用对象为首次申领南京市社会保障卡人员;
☑ 提交制卡申请后,35天内免费由EMS寄送至您填写的地址;
☑ 为确保您的社保卡正常使用,请在制卡过程中,注意人像采集的规范;
☑ 本市居民也可以为同一户籍下未满18周岁人员或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代办新卡申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下载“我的南京”APP并注册。
2、通过我的南京->智慧人社->首次申领功能进行操作。
3、如本人已有社保卡,则显示如下界面。
4、如无本人社保卡信息,请点击“信息采集”开始采集本人制卡所需信息或可点击右下方按钮“代他人制卡”替他人制卡。
5、填入相关人员信息及免费EMS寄卡信息,并点击下一步(P.S 邮寄只限南京市内)。
6、进行人像采集,最终提交制卡(请特别注意照片采集规范)。
7、提交制卡后,可在首页查看制卡状态。
8、点击“制卡状态”,可查看完整的制卡进度。
9、收到社保卡后,须在首页点击“激活开卡”进行开卡操作。
10、激活社保卡后方可使用。
温馨提示:18周岁以下的小朋友,或者60周岁以上的叔叔阿姨们不方便操作,也可以让同一户籍的亲属代办。
社会保险卡补办
1、必须先挂失才能补卡,APP挂失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开“我的南京”app
点击进入“智慧人社”板块
第二步:点击进入“市民卡挂失补卡”选项
第三步:点击“申请补卡”选项:
2、市民卡使用EMS快递(免费)领卡。
3、快递收到市民卡后,必须在我的南京上进行“签收开卡”操作,否则卡片处于未激活状态,无法进行就医结算。
4、旧卡已开通银行功能的,银行余额由持卡人本人携新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地点按规定转账,原挂失卡绑定的各项银行卡增值业务功能同时失效,须在新卡重新建立。
5、已开通金陵通服务的,电子钱包余额按照市民卡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转值,公交公司咨询电话:96095。
更多社保业务线上办理事项清单
(四)
就业和失业登记
办理方式
▐ 单位用工登记(录用备案)及相关业务
具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CA证书的用人单位,自行在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办理单位用工登记业务。
无CA证书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南京市单位就业登记花名册》(加盖公章)照片和录用人员名册导盘文件,办理单位用工登记业务。
单位录用人员变更、续签业务,按正常业务材料准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材料照片及表格电子档(Excel格式)办理。
已就业登记未参保人员的就业登记删除,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单位用工登记删除记录单》照片办理。
▐ 失业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
失业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m.mynj.cn:11097/)办理,或通过“我的南京”APP-“智慧人社”板块的“失业人员网上登记”、“灵活就业网上登记”功能办理。
办理机构
南京市江宁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邮箱:jnqyly@126.com(该电子邮箱用于有CA证书的用人单位联系办理“单位用工登记”、“用工登记记录删除”等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025-69977099、025-51190019、12333
失业金申领
失业人员通过“我的南京”APP,只需两步,即可在线申领失业金,随时办、零材料,不跑路、秒申请。
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待遇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 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方式:
第一步:
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APP实名注册后,进入“智慧人社”页面,点击“失业金申领”专栏进行申请。
第二步:
后台自动调取缴费起止时间、视同年限、本次应领取月数等信息。对核定年限无异议的,点击“确定”,个人申领完成。
温馨提示
1、申领情况审核(2个工作日)无异后,失业保险待遇将于申领次月的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金融账户。(申请人需提前至市民卡指定银行柜台开通市民卡的金融功能。)
2、如社保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与本人实际不符的,请先行至各区、街道市民卡办理网点修改,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3、申请人可在审核后查询是否申领成功的信息,但在“我的南京”APP申请后提示未通过的,请向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五)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已经排期的庭审、调解等各项仲裁活动,依法予以延期,具体延期时间以本委另行通知为准。已经在本委公告排期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10日。
因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正常参加庭审或者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中止审理。
如有纠纷需申请调解或仲裁的,建议优先通过江苏省人社厅官网上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先行申请调解,或通过邮寄方式送交相关申请材料,尽量避免出行,减少交叉感染几率。
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
如需联系仲裁员,请优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本委办理的,根据《南京市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所有来委的外单位人员和当事人、律师及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进入本委办公区或接待前台均须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
025-52168761
025-52168762
12333
结合江宁实际,江宁人社从2020年2月3日起至宣布解除疫情防控措施时止,在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社保权益的同时,减少经办窗口人员聚集。
网上自助办
目前我区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业务可通过南京市市人社局网站、“我的南京”APP、“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远程协同办
临时开通电子邮箱、电话传真、材料邮寄、短信推送等渠道受理、反馈业务,及时告知办理结果。
部分业务延期办
医保(生育)及工伤医疗费零星报销、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含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统筹区社保关系转移、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等业务,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
工伤认定(除第六条情形外)实行“不见面”申请,延期递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应自本单位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通过“南京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m.mynj.cn:11097/commlogin/)”或者拨打工伤认定窗口咨询电话进行“不见面”申请,工伤申请材料可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一年内提交。
延期期间多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可在相关业务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延期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享受。
缩短时间现场办
对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业务,窗口收取材料转后台办理,办理结果电话或短信告知,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
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
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实行“一城通办”
凡属于下放至各街道(园区)经办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关系中止、社会保险费补缴(三个月内)等通办业务,由各参保单位自主选择经办点,实行全区“一城通办”和首问负责制,各街道(园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办理。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社业务经办工作,除12333咨询电话外,开通44部应急咨询电话。疫情防控期间,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先电话咨询业务办理渠道,尽量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
江宁人社业务“不见面”办理一览表
江宁各街道(园区)人社“通办业务不见面”办理一览表
放心宅
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来源:江宁融媒体中心 刘晓雪
江宁人社、江宁发布联合发布
编辑:刘晓雪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