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化妆品交关税(韩国自然共和国)
实际又是商标纠纷案。
今年10月以来,全国数百家化妆品店被韩国“自然共和国”NATURE REPUBLIC总公司韩国纳益其尔株式会社起诉,起诉理由基本为“侵害知识产权”或者“销售侵权商品对自己的知识产权造成损失”。
门店方面不仅被要求停售带有“NATURE REPUBLIC”、“纳益其尔”标识的产品,还要销毁侵权库存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在3-7万不等。
这相当于一家中小店一个月的销售额!
目前,该事件涉及范围极广,包括广东、福建、湖北、河北等地的化妆品店均有波及,据记者了解,仅福建地区已开庭公布的便达100多家,包括宁德、泉州、龙岩、平潭、三明、福州等地。
并且,此次纳益其尔并非针对单一连锁法人,而是对在售网点进行了逐家起诉,据悉,泉州凡缔娜、平潭爱美连锁均有多家店铺成为被告。对于大部分终端门店而言,收到法院传票还是头一遭,加之索赔金额不菲,因而近期他们也正为“联合应诉”一事忙得焦头烂额。
其实,这些中小型门店实为韩国“自然共和国”铁腕维权的牺牲品。
据记者了解,这些被告均是花钱从正规的合法渠道拿货,并进行合法经营和销售的。所以归根结底,这是品牌与品牌之间遗存的商标纠纷,而多数终端店对正规渠道进的货是否为侵权商品并不知情。
一切要从“自然乐园”品牌的渊源起扒:
2009年,韩国株式会社纳益其尔创立主张自然主义的化妆品品牌NATURE REPUBLIC,其产品“92%芦荟胶舒缓保湿凝胶”曾一度以“水货”形式火爆代购圈,并被译为“自然乐园”;
同年,批发商威海梁宋鲁化妆品有限公司梁宋鲁在中国抢注“自然乐园”中文商标,并将品牌名授予他人成立韩国自然乐园化妆品株式会社,产品英文名为NATURE RETURN;
2010年,韩国“自然乐园”进入中国,并分别在北京和上海成立子公司开展单品牌店和分销业务。但因译名被抢注,只能将中文商标改为“自然共和国”,并于2013年9月17日获批;
但未获批前的2013年5月29日,梁宋鲁也曾授权NATURE REPUBLIC品牌使用中文“自然乐园”作为公司网站及其他方面的广告宣传,直到2016年底收回商标使用权,并将商标予以抛售,而韩国“自然乐园”则又用回了“自然共和国”;
2016年11月,翁亚秀于福建省莆田注册“自然乐园”NATURE RETURN,注明使用权限为2018年02月14日至2028年02月13日,仍打着“韩国自然乐园化妆品株式会社授权”的名号,由广州双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总代,正式对外招商。
韩国的“自然共和国”和中国的“自然乐园”就此“杠上了”。
诚然,双方除商标名称类似外,其商品及包装也极为相似,因此,韩国方面也曾通过自然共和国韩国株式会社在华的唯一合法公司——北京纳益其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各大媒体发布官方声明,以为品牌维权。同时指出,为避免被起诉,建议其他地区的店铺暂时下架自然乐园产品。
然而此前,“萨德事件”的持续发酵,本就引得韩系品牌的销售经历断崖式下滑,就“自然乐园”而言,业绩甚至不到巅峰时期的1/10,因此从很多店铺基本没再进货,在售的也有部分历史遗留原因。
所以,若从销售过程中对品牌造成损害、是否有行为上故意伤害品牌方权益的角度论述,或者还有些许牵强。
另据了解,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商家的拿货单、货款支付记录等能做为呈堂证供,作为“证明商品合法取得”的证据。
只是令人担忧的是,时间都过去这么久,凭证还拿得出吗?小C不禁为终端店主们捏一把汗。
诚然,进口品进入中国前被抢注商标的案例数不胜数,但从法律流程看却并不存在疑问。只是,像这样以牺牲多数中小型门店利益,自下而上地进行渠道整顿的,这场仗打得未免有些不合常理、不按套路,因为终端同样是商标纠纷案的受害者,或许直接和有侵权嫌疑的品牌对簿公堂会,事情能得到更彻底的解决。
另:对此事,小C仍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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