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经十句经典语录(解读忍经中的处世之道)
“忍”是指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为了求得和谐、和睦而采取隐忍、谦退、避让的态度。中国古代留下了许多“忍”的格言和故事。元代人吴亮,搜罗了自先秦至宋代173条有关“忍”的典型故事和言论,编成了《忍经》。为了避免人们对于“忍”的误解,吴亮在《忍经》的序言中对“忍”进行了严格界定。他认为“忍乃胸中博闳之器局,为仁者事,唯宽、恕二字能行之”。今日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忍经》中以“忍”为原则的处世之道。
“有容乃大”
“容”与“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本质上讲,“忍”首先是一种个人品德修养的克己功夫。吴亮所引的第一条言论是《周易》损卦之《象辞》,“君子以惩忿窒欲”,意即抑制愤怒、控制情欲。控制调节自己情绪,不为小事所困扰和影响,才能办成大事。忍住自我的不良情绪的同时,意味着必须包容、容纳别人的过错。
“犯而不校”
这是《论语》中颜回的话,意思是被人冒犯不去计较。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相处,难免发生矛盾摩擦。当一个人遇到利益被侵犯或者尊严被人冒犯的情况时,要心平气和地协商处理,尽量化干戈为玉帛。忌大动肝火,脾气暴躁;忌锱铢必较,睚眦必报;更忌争强斗狠,冤冤相报。忿争的结果是“忿而争斗损其身,忿而争讼损其财”。小矛盾争执处理不慎,有时会酿成大祸,严重的会造成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悲剧。
《忍经》引彭令君言:“一朝之忿可以亡身及亲,锥刀之利可以破家荡业,故忿争不可以不戒。”正如古谚所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忿争戒之在初,“忿之初则便忍之,才过片时,心便清凉矣”。“大抵忿争之起,其初甚微,而其祸甚大”,故“人能于其初而坚忍制伏之”,便会平安无事。当愤怒之火燃烧起以后,就不好熄灭了。“性犹火也,方发之初,戒之甚易,既已焰炽,则焚山燎原,不可扑灭,岂不甚可畏哉!”
“忍”也是一种心性涵养的定力,是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忍经》引《吕氏童蒙训》云:“当官以忍为先:忍之一字,众妙之门,当官处事,尤是先务。若能清勤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办?”领导者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难缠之事,猝然而临之,更需要忍字当头。《吕氏童蒙训》亦云,“当官者先以暴怒为戒,事有不可,当详处之,必无不中”,即慎重周详地处理事情。特别是那些面对矛盾纠纷,处事应该心平气和,虑事周详,力戒暴躁鲁莽。
“唯得忠恕”
“忠恕”既是儒家“爱人若己,推己及人”的仁爱精神的体现,也是儒家主要的处世原则。
忠,即“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恕,即“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人处世无非两件事,对己和待人,即对内和对外,“忠恕”是对外的原则,对自己不适宜。吴亮引范仲淹次子范纯仁的话:“忍就是‘常以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
《忍经》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宋朝宰相韩琦,晚上写信,一个侍卫士兵举着蜡烛站在旁边照明。由于士兵疏忽大意,蜡烛倾斜烧到了韩琦的胡须,他急忙用衣袖拂灭,继续写字。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已经换了一位士兵。韩琦担心主管鞭打惩罚那位士兵,就命令将人带回来,说:“不要换掉他,他已经知道怎样举蜡烛了。”
屈己者能从众,委屈自己的人,就能与其他人相处融洽。今天我们讲“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体现的就是忠恕之道。为人处世,应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凡事先从自身找问题,不要苛责他人。
“相忍为安”
对于群体而言,只有大家相互忍让和包容,群体内部关系才能和谐融洽。
《忍经》引《袁氏家范》中的一条谚语:“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还讲述了唐初一个叫张公艺的人,家庭“九世同居”的故事,当唐高祖问其原委,书“忍”字以对,可见“相忍为安”对于维系家庭关系长期和谐的重要性。
《忍经》还叙述了弟兄两个争田产的故事。太守劝他们说:“天下难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田产,失兄弟心,如何?”不能为了利益,而失去了亲情友情。对于家庭内部成员而言,长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利益纠纷、性格冲突、言语冲撞在所难免,“忍”是保持家庭关系以及社会关系和谐的必要条件。
总之,“忍”的处世原则不是胆小怕事,不是明哲保身,也不是无原则和无是非观念地妥协退让,更不是姑息纵容,而是体现仁爱襟怀、宽宏气量、忠恕之道的处世智慧。
◎本文原载于《学习时报》(作者李长庚),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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