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鲤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闽南网]7月30日,鲤城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行动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专题部署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副区长张刺治,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领导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荔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荔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闽南网]
7月30日,鲤城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行动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专题部署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副区长张刺治,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领导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此次,鲤城区专门成立鲤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协调多部门联合行动,通过拉网式摸底排查,开展集中整治。目前,整治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后期,“鲤城微事”也将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等进行跟踪报道。
鲤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提醒,市民朋友如若发现校外机构存在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工作人员将会进行调查核实。
重点举报的六类行为
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
②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
③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
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⑤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⑥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举报途径
举报专线:0595-22152781
邮箱:lcxwzlb@126.com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16号(鲤城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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