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违建行为(我为群众办实事)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一楼阳台下私搭小棚

农业用地私建平房

侵占公共用地堆放货物

这些违建都要拆

芝罘区攻坚违建、私搭乱建等问题

居住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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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小棚阻碍小区改造

群众反映违建行为(我为群众办实事)(1)

“这个违建虽然面积不大,仅有5余平方米,却给居民楼改造带来了阻碍。”在惠安小区惠福街65号居民楼后,紧贴着一楼住户的阳台下,建有一处铝合金结构的小棚,世回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分队长张平伟介绍,该小棚为居民私自搭建的产物,属于违建,用于存放旧家具、旧电器等杂物。

目前,惠安小区正在推进小区改造工程,该处违建的存在导致部分改造项目无法顺利推进。前期,该中队协调社区居委会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劝导其配合拆违工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最终当事人同意配合拆违工作。该中队将于近期组织人员、机械,对违建小棚实施拆除。

农业用地私建平房

群众反映违建行为(我为群众办实事)(2)

在通世南路南车门路段东侧的农业用地里,建有一排砖混结构的平房,共计120余平方米,黄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王洪磊介绍,当事人虽然承租了这片土地,但在未办理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在承租土地上搭建平房,用于居住使用,属于违建。

前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了这处违建,并列入了街道违建治理台账。通过上门沟通协商,当事人当场答应配合拆除违建。目前,当事人已清理了违建中的物品,违建房屋已腾空,中队协助当事人拆除了门窗、屋顶。“我们已做好准备,将于近期组织机械车辆、拆除工人对违建主体实施拆除。”王洪磊说。

侵占公共用地堆放货物

群众反映违建行为(我为群众办实事)(3)

“违建当事人紧贴着一楼住宅墙壁,私自搭建了10余平米的木制与铁架混合结构的小棚,侵占了公共用地,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在安乐胡同15号楼前,毓璜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顾文胜介绍,一位经营业主承租了该楼一楼居民的住房,用于经营水店,为方便经营,业主在楼体外的公共用地上私搭违建,用于堆放货物。

经过前期巡查排查,该中队执法人员发现该处违建,并上报给中队。在执法队员苦口婆心地劝说和疏导下,当事人答应配合拆违工作,并表示尽快将违建中的货物腾空。“我们将督促当事人尽快腾空违建中的物品,然后组织拆除队伍予以拆除。”顾文胜说。

责任编辑:赵璇

审校: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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