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死后土地分配(死人有地活人无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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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有地,活人无田成争议

土地是稀缺资源,在我国更是如此,我们国家虽然地大物博,但是人口众多,人均一亩多地,我们常说“一亩三分田”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土地是固定量的,这么多人分,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就少,还有人分不到地。

农村人死后土地分配(死人有地活人无田)(1)

原先我国户籍分为农村户口与非农户口,农村户口享有农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耕地承包权,城镇居民则是没有这些权利的,这是农民的福利同样也可以说是枷锁,把农民固定在了土地之上,用土地解决了八亿农民就业生活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中国人口粮的问题。

但是现在的农村并不是人人有地的,这在土地越来越值钱以后这些无地的农民有了许多争论,而争论的焦点在于“死人有地,活人无田”。

我们的耕地制度决定了“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而为什么会这样?不少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未必了解。

为何有人没地,有人地多,有人地少?

从大集体土地包产到户,原则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简单来说就是土地按户分,同时也是按照当时人口分。

例如,在分地之时你家有八口人,每人一亩三分地,那你家就是10.4亩,就算家里有孕妇只要没有生出来就分不到地。

农村人死后土地分配(死人有地活人无田)(2)

曾经看过一个电视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村子要分地,村长家的老婆按照月份,应该分地之前生的,然而就是迟迟生不出来,眼瞅着分地时间到了,村长媳妇一狠心,爬上了门口的草垛往下蹦,最后孩子是生出来了,但是村长媳妇大出血死了,这种事情相信是以现实为原型的。

话说回来,我们就能大概了解,土地三十年的承包权不动,意味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继续施行,那么这10.4亩地就还是10.4亩,不论家庭人口生育还是有过世的。

因而就造成了所谓的“死人有地、活人无田”,而且活人是有田地的,只要你是这家庭成员在分户时是可以从户内再分土地,比如现在家庭人口10口人,有两人分户,可以把这10.4亩地按照家庭内部协商分出去。

随着出生和死亡人口变更,就造成了有些家庭只有一口人有10亩地,有些家庭10口人才三五亩地,所以矛盾也就出来了。

农村人死后土地分配(死人有地活人无田)(3)

当然除了新生人口成为了无地农民外,还有些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地的农民,这是已经拿到了补偿,失去了对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是不在另行分配的。

市民也要争土地?

我们知道,城镇居民是不具备土地承包权的,但是现在随着时间变迁,政策也在随之改变,许多城镇居民现在竟然还有农村耕地的承包权,手里还是耕地,这是为何?

要知道现在农村每家的土地已经不多了,特别是城镇化建设大量侵占了耕地,现在市民还要占着农民才有的权益,那土地不是更少?

但是最新政策规定,为了鼓励农民进城落户成为市民,保障进城农民的利益。

在7月26日,最高法做出明确规定:要依法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督促行政机关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人死后土地分配(死人有地活人无田)(4)

如果是自愿退出的,通过司法手段支持保护其按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因而现在只要不想退出耕地,哪怕进城落户成为市民以后,不仅要分土地还要分宅基地更要分集体收益。

也许我们农民觉得不公平,既然进城脱离了农村,那就应该把农民的权益还给农村,这在以前都是如此,我们也习以为常了。但是为了让农民在城镇安家落户,给这些进城农民一条退路,安稳人心也是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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