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穿高跟鞋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穿着5厘米高跟鞋上高速)

来源:钱江晚报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陈栋 通讯员 单梓皓 许锦灿

8月19日下午,在G15沈海高速宁波方向三门进口加速车道处,一辆小车的左前方刮擦到了货车的右侧,事故导致小车左侧反光镜损坏,车头左侧受损。

高速交警调查发现,当天13时58分许,小车司机梅某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到G15沈海宁波方向三门进口加速车道时,突然变道径直撞向了后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侧部。事故发生后,两辆车撤离到紧急停车带内。

台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小车驾驶员梅女士竟穿着5厘米左右的高跟鞋,梅女士对货车司机咄咄逼人,要求对方赔钱。梅女士告诉交警,在这次事中自己车子受损较大,理所当然要对方赔偿了。

女司机穿高跟鞋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穿着5厘米高跟鞋上高速)(1)

据大货车司机徐某自述,当时他在主车道上正常行驶,到G15沈海高速1603公里左右时,发现前面有小车在加速车道行驶。徐某担心小车突然变道,于是按了喇叭以示警戒。在车头开过小车后,后方传来砰的一声,小车与货车发生了碰撞。

处理事故的民警对梅女士教育道:“这起事故你犯了两个错误,首先你在加速车道上变道时未看后方来车,随意变道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次你穿着高跟鞋开车影响正常驾驶。且事故不是说谁的损失大谁就没有责任或者责任少,而是看导致事故的主因。”民警判定,梅女士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对此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导致事故做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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